恩,
有鑒於遲到與缺席率高居不下,
我們今天參與練習的人員一起討論了處罰方式:
遲到15mins內者----繳5X(已到人數)元
遲到15mins後者----繳10X(已到人數)元
遲到1hr者視為無故未到.
無故未到者----繳10X(總人數)元----也就是150元
無故未到的定義:
未事先請假,或請假理由荒唐ex.我要去看電影,我喉嚨痛,我要去玩...ect.
未事先請假的定義:
請假必須於前一天親自向三位負責人提出,當面或打電話.否則視為未事先請假.
以上條例由今天參與人員全體通過.
從明天開始實施.
我們當初在提報申請經費的時候,
並沒有提出"電話費",
然而至今我們卻花了很多錢在打電話找人.
今天已分配聯絡網將此新消息傳達給每個人,
所以將不會有人不知道.
也就是不會有"我不知道"此等賴皮藉口.
如果我有漏掉的細節請今天與會同學補充,
謝謝^^
--
冬日的陽光紫外線強度依然不減,
把我曬成了黑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84.3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