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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明六法 (日)六法──憲法、民法、刑法、訴訟、行政、商法 (民商分治) (台)六法──憲法、民法、刑法、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法 保護私有財(價值觀念)→與共產不同 民法發展 羅馬法時期──人、物、訴訟法 ↓ 法 民法──人法、物法 ↓ 影響日本法 德 民法──總則 財產法 身分法 (列出總則綱領) But:財產與身分法的原理原則不完全相同 故總則並非全適用 (注意適用對象) ex.代理──財產行為:由本人授權可代理 (有權代理) 身分行為:不適用 撤銷──財產行為:溯及施行效力 身分行為:往後施行效力 ex.結婚、收養 ↓ ↓ ↓ 台灣民法主要習自德、瑞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94.124
ivria :它是第一堂課筆記2 01/09 20:55
abac2244 :感恩啊!!!雖然還沒有讀的慾望,但先推!!! 01/09 22:08
elenuial :謝謝你們 01/09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