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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雖然事情看似暫告一段落了 但有些話還是忍不住想說一下 撇開辦法的公平性與優缺考量不談 我對這段推文其實有一些個人的想法想說 ------------------------------------------------------------------------------- 這也是我個人意見 所以我才開放投票 想聽取103的意見 就我現在看投票的結果 贊成:不贊成=3:1 我相信投票結果應該 可以充分表達大家的意見分布 至於為什麼只開放103投票 我認為 因為直接和104聯繫的主要 是103的同學 所以我認為這個議題醉直接的影響到的是103... ------------------------------------------------------------------------------- "直接和104聯繫的主要是103的同學" 其實這句話也間接證明了受影響的不只是103的同學 既然家聚是大一到大四一起吃的 而且此制度對於財金系未來的學生影響甚鉅 我想開放學長姐也有投票權會是比較合理的 另外 老實說我看到這段推文其實心裡還蠻難過的 因為上次我看到類似的概念是因個人社團職務 而在與教務處於"選課辦法修訂"的討論之中所見 教務處的意見調查中雖有同時蒐集學生與教師的意見 但對於同樣影響教師與學生的法案卻只呈上教師部分的意見調查支持其論點 理由自然不外乎: "這對教師影響較大 當然應該採計教師部分" "教務處保有最終的裁量權" "放心啦~ 反正有問題可以再以個案處理 不會虧待學生的" 當然這些對我來說都是絕對無法接受的理由 從大一投身學生權益保護以來已過三年 雖不敢自稱有重大貢獻 但起碼我覺得我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三年過去了 沒想到居然在即將卸下重擔之際 在我致力保護了三年的人身上看到了我對抗三年的人的影子 雖然也能了解其原因 但對比三年來的努力 說不難過絕對是騙人的 哈哈一堆離題的牢騷... 總之我也同意學弟妹對於公共事務有參予的熱情是很好的 但是我認為公共政策之制定並不該因對象被影響程度的多寡不同 而有票票不等值甚至有無投票權的差別 更何況是在影響程度難以被客觀地量化的情況下 一點老人的意見希望學弟妹能參考一下:) P.S.我知道去頭去尾你們還是能找出是誰推的 但僅是想降低針對性表達對事不對人的觀點 財金三 盧士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28.11
cmark1012:福利鳥 辛苦了 07/07 01:50
stanley0621:推推 07/07 01:58
lovelytomtw:推 07/07 02:00
tzyu1019:帥鳥07/07 07:25
angel1210:推!07/07 08:23
elenuial:辛苦了鳥 認真的福利部長推一個!07/07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