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nse (誰來陪我跨年)》之銘言:
: ※ 引述《flunkee (可曾停留...)》之銘言:
: : 我倒覺得這作者是身份曝光之後 為了保全自己面子才寫出這些東東
: : 為了單純的"好奇心" 他跟人家在網路上談情說愛半年..說他沒企圖我還真不相信
: : 話說回來 這女學生用美美的假照片吸引人家上鉤 讓人家心甘情願把錢奉上...
: : 降構成詐欺...?
: : 那化妝品廣告也都犯法摟...還有泡麵...
: : 化妝品並不保證擦了就會跟模特兒一樣美麗 正如這女的也沒說你給錢我就跟你出去
: : 如果她本人真的如照片一般美麗 那麼就不構成犯罪了嗎?
: : 因為她並沒說謊...是那些色狼自願送錢給她的...願打願挨...
: : 當然依她本人長相 連借錢都不會有人願意借她...
: : 雖然很殘酷...不過美麗真的是一種權力...
: 張小虹在消費文化那堂課也如是說
如果今天那位女生長的貌美
新聞標題可能就變成 "網路見真情 準醫生與高職女生之戀 "
副標題 "網友陷困境 素未謀面慷慨施援手成就浪漫情事 "
誰知道這件所謂的詐財會不會變成你情我願的事
若是美麗的她編了個假名,說不定就像黃蓉巧扮乞丐引誘郭靖一樣被當成浪漫的小遊戲
只是她今天並不美麗
所以她不僅僅詐欺有罪,而且醜陋成了有罪
這就是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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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問題是 :
這樣作是找出犯罪者或者是引誘犯罪呢
我想到美國調查局不就是用這樣的手法讓何小台教授和真正竊取商業機密者被控告嗎
何況網路辦案的學生是檢察官嗎?是調查局嗎?
我很質疑這種"辦案"方式
而且這種辦案很可能只是成立在當事者的自由心證決定她是否詐欺
如果當事人發現她很醜就認為是詐欺,把她抓起來
如果當事人發現她很美,詐欺還存在嗎?
過程中,滿足了新聞媒體,滿足了當事人喬裝網路檢察官的欲望
卻傷害了一大堆無辜的該校學生和一大堆無辜的其貌不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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