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BM (鄉愿 德之賊也)》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NTUfin91 看板]
: 作者: pinging (只要你過得比我好) 看板: NTUfin91
: 標題: [轉錄]台大學生如涉劫財劫色校方將由學懲會調查
: 時間: Sat Oct 31 21:47:03 1998
: ※ [本文轉錄自 newspaper 看板]
: 發信人: CNA-News@news.CNA.com.tw (10/31 12:02 89), 看板: newspaper
: 標 題: 台大學生如涉劫財劫色校方將由學懲會調查
: 發信站: 中央社社稿簡明新聞 (Sat Oct 31 12:02:09 1998)
: 轉信站: Ptt!news.ntu!ctu-gate!news.nctu!netnews.csie.nctu!news.csie.nctu!usene
: (中央社記者何茂宗台北三十一日電) 一位自稱是台灣
: 大學法律系的學生涉嫌劫財劫色,台大今天表示,將深
: 入瞭解狀況,而台大的學生如果確定涉案的話,學校將
: 召開「學生懲戒委員會」調查了解,再決議是不是要讓
: 學生退學。
幹 讓他這樣就退學了
豈不是太便宜他
根本應該不準他休學退學
逼他一定要念完台大的學業
管他幾年 一定要完成
而且要定期就公告大家
讓大家知道這個人就是強暴犯
讓他退學 簡直就是讓他撿到便宜了....
還可以讓他遊街
把他的照片張貼在台大各處
到各學系去巡迴演講
讓大家都知道這個人到底是什麼樣子
讓他在台大無法立足
可是卻又不可以離開台大
那才是最殘酷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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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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