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BM (鄉愿 德之賊也)》之銘言:
: ※ 引述《MBM (鄉愿 德之賊也)》之銘言:
: : 幹 讓他這樣就退學了
: : 豈不是太便宜他
: : 根本應該不準他休學退學
: : 逼他一定要念完台大的學業
: : 管他幾年 一定要完成
: 附加一點
: 逼他一定要完成學業
: 修完學分 可是就算他修完了
: 也不準讓他拿畢業證書
: 讓他做白工
: : 而且要定期就公告大家
: : 讓大家知道這個人就是強暴犯
: : 讓他退學 簡直就是讓他撿到便宜了....
: : 還可以讓他遊街
: : 把他的照片張貼在台大各處
: : 到各學系去巡迴演講
: : 讓大家都知道這個人到底是什麼樣子
: : 讓他在台大無法立足
: : 可是卻又不可以離開台大
: : 那才是最殘酷的懲罰
姑且不論張同學是否真有猥褻行為(他個人使終不承認,強調自己只是因顏女強烈反抗,
一時慌張而誤觸其胸部,相關證據有待檢察官調查),他的行為的確罪有應得,將來不管
被判刑或開除都應該沒有話說,但除此之外我不認為還有什麼其他的社會責任要負,台
大學生的頭銜除了加深世人的惋惜和對教育的反省外,絕無加重對其不當行為的必要性
所謂"知法犯法"要看你從哪個角度來看 ,強盜是犯罪行為相信不是法律系學生也一樣
明白,並不必要給予特殊對待,若以其為台大學生而苛責之,其行為又與國中時訓導主任
給B段班學生貼標籤一樣,同樣是不公與心理不平衡的行為,至於張貼照片,遊街等行為
更是大可不必,君不見各大晚報均給予頭版頭條之特殊待遇了嗎?將來等他受完國法處
置,社會更應該試著重新接納他,畢竟他已經得到應有的處罰了,我個人一向是"亂世用
超重點"的支持者,本篇言論也不針對任何人,身為台大學生,或許我們比外人有更深的
感觸甚至是氣憤,但此時更是坐下來好好冷靜思考背後所隱含的社會問題的時候,如果
連你我都只會隨媒體起舞,那才真是社會大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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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第一次見到她時,曾經以為那失去希望又回來了
曾幾何時,想她成了我生活中最甜蜜的事
明知難有結果,我還是不願輕言放棄,
只是沒想到我還是無法承受早已知道的事實
今夜想好好醉一場,只因不願想起她
明日醒來的我依然是我,一個永遠孤獨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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