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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BM (鄉愿 德之賊也)》之銘言: : ※ 引述《MBM (鄉愿 德之賊也)》之銘言: : : 幹 讓他這樣就退學了 : : 豈不是太便宜他 : : 根本應該不準他休學退學 : : 逼他一定要念完台大的學業 : : 管他幾年 一定要完成 : 附加一點 : 逼他一定要完成學業 : 修完學分 可是就算他修完了 : 也不準讓他拿畢業證書 : 讓他做白工 : : 而且要定期就公告大家 : : 讓大家知道這個人就是強暴犯 : : 讓他退學 簡直就是讓他撿到便宜了.... : : 還可以讓他遊街 : : 把他的照片張貼在台大各處 : : 到各學系去巡迴演講 : : 讓大家都知道這個人到底是什麼樣子 : : 讓他在台大無法立足 : : 可是卻又不可以離開台大 : : 那才是最殘酷的懲罰 姑且不論張同學是否真有猥褻行為(他個人使終不承認,強調自己只是因顏女強烈反抗, 一時慌張而誤觸其胸部,相關證據有待檢察官調查),他的行為的確罪有應得,將來不管 被判刑或開除都應該沒有話說,但除此之外我不認為還有什麼其他的社會責任要負,台 大學生的頭銜除了加深世人的惋惜和對教育的反省外,絕無加重對其不當行為的必要性 所謂"知法犯法"要看你從哪個角度來看 ,強盜是犯罪行為相信不是法律系學生也一樣 明白,並不必要給予特殊對待,若以其為台大學生而苛責之,其行為又與國中時訓導主任 給B段班學生貼標籤一樣,同樣是不公與心理不平衡的行為,至於張貼照片,遊街等行為 更是大可不必,君不見各大晚報均給予頭版頭條之特殊待遇了嗎?將來等他受完國法處 置,社會更應該試著重新接納他,畢竟他已經得到應有的處罰了,我個人一向是"亂世用 超重點"的支持者,本篇言論也不針對任何人,身為台大學生,或許我們比外人有更深的 感觸甚至是氣憤,但此時更是坐下來好好冷靜思考背後所隱含的社會問題的時候,如果 連你我都只會隨媒體起舞,那才真是社會大不幸. -- 當我第一次見到她時,曾經以為那失去希望又回來了 曾幾何時,想她成了我生活中最甜蜜的事 明知難有結果,我還是不願輕言放棄, 只是沒想到我還是無法承受早已知道的事實 今夜想好好醉一場,只因不願想起她 明日醒來的我依然是我,一個永遠孤獨的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h20.s91.ts30.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