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提供大專以上青少年學生暑期工讀機會,以培養自立自強精神,
並實地瞭解市政工作,培養未來優秀人才,為國家社會服務。
一、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大一以上在學學生(應屆畢業生不得報名)(須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且本人或父母其一設籍臺北市者(須附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最近3個月
申請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二)優先錄取對象:
1.家境清寒者(須附社會局核發94年度『低收入戶卡』正、反面影本乙份);
2.父或母曾於93年度或94年度申領失業給付,目前尚在失業中,並為中高齡、
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者;
3.負擔家計婦女之子女;
4.本人為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者。
二、錄取名額:173名。
三、工讀單位、名額、期間及薪資:
(一)監理處11名:自7/1至8/31止,每月21,080元,合計42,160元。
(二)人事處162名:自7/5至8/18止,每日600元,合計27,000元。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上網下載報名表
http://www.esctcg.gov.tw/manpower/manpower02.asp,
詳填個人資料後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於5月20日前以掛號寄至:
103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287號3樓,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第一課蔡小姐收。
五、遴選方式:
(一)遴選方式:就業服務中心於受理報名後進行資格審查,並於6月3日下午5時前將
符合特定對象及一般對象名單公告於本中心網站之『打工工讀專區』:
http://www.esctcg.gov.tw/manpower/manpower02.asp。
(二)符合特定對象資格條件者優先錄取,如超過所需名額,則按用人單位:監理處、
人事處分組依序辦理公開抽籤。
(三)符合特定對象資格條件者如未超過所需名額,則特定對象一律錄取,且按用人
單位:監理處、人事處依序辦理公開抽籤分派用人單位,不足餘額由一般對象之
名單進行公開抽籤。
六、錄取名單公告:94年6月14日上午10時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之『打工工讀專區』:
http://www.esctcg.gov.tw/manpower/manpower02.asp。
七、辦理報到:由用人單位通知報到時間、日期。
八、洽詢電話: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就業服務專線(02)2597-2222。
九、詳情請參閱招募簡章:http://www.esctcg.gov.tw/manpower/manpower02.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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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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