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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分組的事,我做了這樣的分析 已知條件:當天結果支持打散(型1)與群組(型2)各半 假設條件:1.原先的組員彼此默契好有綜效 2.每組所決定的題目有經協調(但不是每個人都滿意) 3.由於禮拜二資訊會揭露,因此資訊充分 當資訊揭露之後,同學有跳槽的權利,因此 每組的成員可分成:1.留下來(相對多) 2.跑出去(相對少,理由是1.要付出與同組組員在一起的成本 2.有經協調的題目可能是他的次選擇) 關於跑出去的人,一定會做最佳選擇,因此他的權利義務約等於選擇(型1) 關於留下來的又可分兩種人:1.本來就是最想選的題目 2.想跟同組一起做,而題目還可以接受(不然他會跑出去) 關於第一種人(原本就是第一志願的),既有選到的可能 又有跟大部分同組在一起的可能,因此比(型1)選擇更好 關於第二種人,EU(次佳題目+與部分組員在一起)>EU(最佳題目) 因此若選上了,雖然可能排擠掉同組的第一種人,但由於上式的不等式ꄊ因此他還是樂於留下來。 所以目前走的方式並非取基本型的缺點 但也並非有達柏拉圖效果 以上的邏輯可能不對,因為我把機率的大小變化都省略了, 而作這個分析的目的,其實是給我那草率的決定找一個理由ꄊ如果最後的結果損及同學們的權益的話,我再找老師協調變通的辦法, 一定給大家一個合理的結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h86.s136.ts30.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