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就是我們的結論
中間的研究過程應該都不用去管他
(一)實證結果顯示
歐洲金融機構的M&A可以在股票市場產生顯著的超額報酬
下列的購併方式,尤其能產生超額報酬:
1.銀行和銀行間的購併案
2.銀行和保險公司的購併案
3.同一國境內金融機構之間的購併案
4.較小交易金額的購併案
5.被購併的公司股東比購併者公司之股東較能有超額報酬
(二)上述的購併方式,能產生超額報酬的可能原因:
(1)規模經濟
(2)範疇經濟
(3)被購併公司經營管理改善,或賣價遠高實際價值
(三)為何銀行與證券公司之合併不能產生顯著超額報酬?
----因為兩者企業文化的衝突
(四)為何歐洲在M&A的實證上和美國不同?
(1)美國法律規定較嚴謹
‧ 例如McFadden Act(是限制銀行跨州經營的法案)
‧ 限制銀行和保險公司的cross-ownership和cross-selling
(2)歐洲的規範和結構較寬鬆
‧ 歐洲允許跨業經營
因此美國之實證顯示金融機構之購併不能產生超額報酬,和歐洲結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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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5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