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rick (詭計)》之銘言:
: 然而當這些都已經差不多的時候,真正好玩的部分才會開始,
: 忘掉之前所記的舞序,忘掉那些瑣碎的小細節,
: 重新去認識你的音樂,去想一想你的舞蹈要表達的是什麼,
: 讓動作融合在音樂裡,讓動作和音樂融化在你的感情裡。
: 在這裡我說的並不只是臉上的表情,而是要怎樣運用
: 你的表情,你的動作,你的音樂,去表達你想要告訴人家的....
: 記著,練舞是為了要滿足你自己,而非你的觀眾;你需要去感染你
: 的觀眾,而不是去取悅他們!
: 練舞,從來就不是一件輕鬆的工作,但它也絕不是一件低報酬的的投資!
: 相信我,這東西比鴉片還毒,只要試過一次很難不上癮的!
看了志明寫了這麼多語重心長的話,我心亦有戚戚焉!
(真不枉與志明合作多次,總有心靈相通的共同點)
曾經與欣民、依靜、馨勻分享自己練舞的心得,
談到深夜,越講越起勁,忘了睡覺的時間;
我也是個染上毒癮的人,
為了練好一支舞,
我可以將音樂反覆聽到睡著,
不用錄音帶就可以哼出每個音符;
為了編好一首舞,
我曾經徹夜不眠,
盯著錄影帶到天亮,
只是毒癮發作,不可遏抑!
我也曾和大家一樣面臨過瓶頸,
覺得很累,很疲倦,不知練這麼多舞所為何事?
(我在大三時的秋夜舞展跳了四支舞)
很想和大家分享我的經驗,
只是每每透過電話與少數人暢談,
似乎都會影響彼此的作息,
很想與有興趣的人約個時間,
就當作是話家常一般聊聊,
你們願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