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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對 ...先說,我是實驗三不必交報告的既得利益者 如果照凱迪的講法,排班已經有平衡的機制, 那麼比較公平的作法應該是「不區分做過幾次共筆,所有製作審稿組都列入抽籤」 (不過我是覺得雅澤原先的提議就很好了,讓只做六次的組下來抽, 畢竟多做一次真的很累) 如果是如此抽籤,班上的事務由大家分攤,抽到我我也心服口服的接受 (我跟子峻也是六次組) 可是凱迪說的作法其實是不合理的。 由團體來表決「是否讓20%的特定人選來負擔班上事務」,這是耍多數暴力嗎? 好比辦個公投表決「是否讓國內姓張的家族來負擔全國所有的稅務」 大部分人不姓張,這種表決很難不通過,但這公平嗎? 我分到實驗三的報告,並不是事先知道不必寫才選,來佔大家一個便宜的 實驗三不必交報告也是老師決定,並不是班上做了什麼努力讓我得利的 如果是上兩種情形positive,那麼凱迪的方案是公正的: 挑簡單的事做,本來就應另做補償;因團體而得利,回饋團體也是合理的。 但事實都不是。 若依照凱迪的方案,可以推演:要求之前共筆分到比較簡短的課堂的組別來分攤新工作、 要求藥專已經報完的人來分攤新工作......、諸如此類 問題是少了一項工作並不是他們的錯阿!只因為他們現今比大家少了一些工作 所以要求他們有責任包下新工作,這是不合理的。 如果這說的過去,反之是否也可以聲稱之前做了很繁瑣的某幾堂共筆, 所以要求減少做以後的共筆次數呢? 當初大家公平一致地分配共筆製作節數、實驗開始後抽籤決定交報告的責任 怎可在定案後因羨慕個別的好運,而強加新的責任呢? 我不理解。 四月以來一直有很多事務忙不太來,考試、共筆審製、藥專、小組和病歷寫作... 這大家都是一樣很累的吧 所以雖然藥理實驗共筆是相對的小事, 也希望班上能多討論一點才好 也許我表達的很亂或很謬誤,請大家指教並寬待 ※ 引述《Kittychang (青青子衿)》之銘言: : 昨日乍聞實驗三不用寫報告 : 所以負責實驗三的同學只要寫一次報告就行了 : 可否建議自這些人中抽人出來寫實驗共筆呢? : 我是沒去研究過這學期的排班表啦 : 但依照以往共筆負責人曾說過的: : 排班次數較少的人會負責比較多節重課 或是排在考試前 : 那麼在此原則下(我只是假設本學期排班有照這個內規)排班次數的多寡 : 已由排班實質負責內容來做平衡了 : 現在又要這些表面上看來負責較少次的同學來擔下這個責任 : 是否有點奇怪? : 雖說今天已經表決了 : 但在表決前知道負責實驗三的報告的同學可以少寫一次報告的並不多吧 : 可否請共筆負責人與班上同學在討論一下才做最後的決定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2.181 ※ 編輯: NeLi 來自: 140.112.212.181 (04/21 23:00)
subman:我反對「姓張的家族負擔全國所有稅務」XP 推 61.70.171.65 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