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2舟山路權行動聯盟包圍行政大樓活動記實
行動聯盟一行人於12月22號下午3點鐘,至行政大樓前,與校方針對明年舟山路將把所有
停車位撤出的決策進行抗議
聯盟要求校長及總務長接見,對於在2月1號校方將把舟山路封閉機車進入一事,進行討論
,然而,校方僅推派副總務長周家蓓代表校方,與會眾討論、解說。 副總務長除了準備了
海報及其他論述等待抗議群眾外,還特別準備了一筒咖啡來給同學取用,但大部分同學皆
不願意取用。「我們今天是來表達我們的不滿,不是來喝咖啡的!
整個抗議行動就在行政大樓前,從下午3:00進行到了5:20
行動聯盟向校方提出了五大訴求:
一、反對學校以安全為由只准汽車不准機車進入舟山路的決議,若以安全而言,汽車應
優先退出舟山路。
二、要求校方於3月份,至少分別在學校各學院與各宿舍區分別開二十一場公聽會,並應
將公聽會做紀錄列為開會決議依據,
三、學校在作舟山路規劃決策相關會議時,應開放學生自由列席。
四、在配套措施方面,至少增設除基隆路之外,足夠全校師生使用的機車停車位。
五、在未解決舟山路的機車位不足問題,和舉辦21場公聽會之前,暫緩
閉舟山路。
於聯盟同學宣讀完本次行動訴求後,就進入到了自由發問討論的階段。
本次行動,會眾最大的疑問就在於,「為什麼不能暫緩封閉﹖」
周副總務長回應:「我希望為了校園的美景,不要暫緩好嗎﹖今天你們很憤怒,只是因
為你們認為,機車代表學生,汽車代表教職員,你們今天情緒的不滿,是源自於你們覺
得學校都沒有考慮到學生,沒考慮到機車的問題? 但是我不這樣認為,我也當過學生,
我也會為你們設想?」
學生:「為什麼只把機車趕出去,不把汽車趕出去﹖」
周:「我們也很關心機車族群的權益,我們還為每輛舟山路機車設法做到一車一位,過
去以來學校的道路原本就只有汽車能行駛,機車不能夠入內? 」
學生:「在做出這樣的決議前,為什麼不招開公聽會﹖」
周:「原本我不認為需要事前招開公聽會!過去學校在類似的事情上也都沒有事前招開
過公聽會的。 (全場譁然)
學生:「那這次公聽會的時間到底是什麼時候﹖」
周:「現在是12月22號,距離2月還有四十天,我希望能在2月1號前趕快來招開公聽會
,現在收到了這麼多份連署書,大家都知道這件事情,如果拖到下學期,連署的同學的
心情可能就不一定接受連署了? 2月1號是一個新的學期開始,我不希望看到舟山路在8
月5號回收,要到了91年1月1號才能夠開始動工,綠化。我覺得好奇怪,原本學生要我
做出時間表,現在卻不希望我那麼快動工,甚至拖到了91年,92年都沒關係? 」
學生:「老師,你抓錯重點了,老師你很辛苦,為了這件事還去算舟山路的離峰和尖峰
時的機車數,但你還是沒有回答到我們的問題,騎機車是大部分的學生,開車多數是老
師,老師你們為什麼只讓機車不能在裡面行走呢﹖」
媒體記者加入訪問,周連帶回應:「現有的校園內,原本汽車可以走,舟山路在回收後
就是學校的道路,要遵守學校既有的規則,如果你要問我為什麼8月5號到12月為什麼機
車還是能走,是因為封的那時候是在暑假,同學沒有辦法被告知,才讓機車在那行走?」
學生:「我們抗議,因為你現在是在接受採訪,你把剛剛的問題又再重複了一遍,今天
我們學生不是來陪老師作秀,今天有這麼多的新民意出現,我們強烈要求學校尊重學生
表達意見的權利,不能在2月就把舟山路封閉? 為什麼一定要在2月1號前招開公聽會?
為什麼都不考慮學生要考期末考的壓力﹖」
周:「我們定在2月1號前招開公聽會是因為到了2月1號,我就希望能將工程發包下去進
行了,公聽會的時間、地點由你們自己決定,在2月1號以前招開,先辦一場,看到底會
來多少人,我們再說。」
學生:「不能夠接受只辦一場的回應,更不能接受強迫一定要在2月1號前舉辦沒有誠意
的答覆,來的人多少是一回事,一個公共政策要讓很多人來參與,就是該有很多的公聽
會,是辦越多越好的!何況學校現在是事後補救的措施,更應該要拿出誠意來多半幾場
。 」
周:「公聽會我只答應先辦一場,是在2月1號前辦,今天有這麼多的同學來參與這個連
署,我只要看到有連署同學的七八成願意來參加公聽會就好?只要來的人多,再辦幾場都
沒問題。 」
學生:「不管當初學生代表和老師到底有沒有達成協議,現在有這麼多幾千份的連署書
,就代表一個新民意,希望老師能通過一個這樣的情事變更原則,重新來檢討思考這
樣的一個決策? 如果是說2月1號一定要做,只是其他的來談一談,這樣就沒什麼好說的
啦!」
最後進入了要求副總務長簽名的程序,在場會重要求副總務長對列有五大訴求的承諾支
票紙版簽名,但副總務長拒絕簽名,她宣稱這張是「承諾支票」,她沒有權力承諾學生
,不能夠簽,只願意將它帶回去,交給校長,請校長願意在行政會議上提案, 讓事情在
行政會議上討論,「我不會把這張訴求帶回去是丟到垃圾筒,我會交到校長室。 」
學生:「請問行政會議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周:「我沒有獲得權力來邀請你們參加行政會議,我也沒有參加過行政會議,我不知道
時間。」
在副總務長拒不簽名的情況下,副總務長承諾,願意讓聯盟推派兩名代表,在下星期二
時的行政會議上說明此事,但不開放同學自由列席。
對於這樣的回應,群眾動用表決,表決是否讓只有兩名學生代表列席說明,而其他學生
不可自由入內旁聽。
贊成:21票 反對:18票?
故決議,由聯盟推派兩名代表,於下星期二12月26日參與行政會議報告?
如有任何疑問,請直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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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望吳興路四千,
幾時回去霄溪邊?
名與利,付之夭,
笑把漁竿上釣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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