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路行動聯盟經過一連串的抗爭,終於爭取到在1月2日,由兩名學生進入行政
會議,向校方表示對舟山路封道一事的意見。
以下是當天的行動經過。(由當天行動的同學根據錄音帶同製作)
PS.兩名進去開會學生分別是:法律三 邱羽凡/機械二 陳奐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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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月二號 行政會議討論舟山路一事實錄》
在進入會議廳之前,在門口聚集的學生,有部分是先前未參加抗爭、但是對於
封道這件事也是十分不滿,因此到場要求進去旁聽會議,希望可以了解學校如何回
應學生代表的陳述。
經過一番爭論,校方仍不同意讓兩名代表以外的同學進入會議廳。
最後,妥協的結果是,代表以外的同可留在旁邊的休息室聽取進行過程的廣播。
羽凡:可否請校長先回應一下,在我們報告完後校方會如何處理我們的意見 ?我們
再陳述我們的意見。
校長:總務處會再提意見。
羽凡:那請問總務處需要多少時間討論,學生什麼時候可以知道這件事的進度。
(校長等人並不給予正面的回應,只是一再強調會再討論。
註:這次舟山路的事情雖然排入行政會議的議程了,但是,只是排入「報告案」,
而不是討論案,因此,在會議上,報告人說完後,主席就可「按照程序」請學生離
席,換言之,校方「根本不需要」和學生討論這件事。)
(經過一陣言語的夾纏,校方堅不回應下,代表同學只好先報告)
羽凡:舟山路的問題不只是校內的問題,而會造成大台北地區的交通問題。現在本來
行走舟山路的校內機車被趕去走基隆路,不但增加台北市交通的負擔,且基隆
路的肇事率高大家都知道。希望學校不要把學生趕出去走基隆路,枉顧同學的
性命。而且,我們不希望學校在處理攸關學生權ꔊ 益的重大事件時,都不先開公聽會,聽取學生意見,就貿然作出決定,致使學
生的權益受到重大的影響無法反映出來。所以,我們針對2171次的行政會議--
以「報告案」的方式,未經詳細考量、討論就通過封道一案,我們希望可以請
學校重新評估,並且和學生充分討論再決定。
奐宇:希望學校能夠先經過公聽會的方式來聆聽同學與教職員的意見後再決定舟山路
未來的走向。公聽會希望能夠在下學期辦理並在公聽會辦理完成前先暫緩封路。
總務處長:一、已經有和學生會溝通並可所得共識為延到二月一日封路並已和周副總
一同向校長報告。學生會代表了25000人,我們(按:此應指列席代表學生)
只代表2000人,但我們也同樣尊重,在今天請學生代表來列席報告。
二、舟山路及沿線各系所和各男生宿舍共有停車位4300個,而我們現在包
括基隆路330位會有4000個位子。二月一日前也會在管院前設700個與台大福
華側設200個位子,一定可以有足夠的位子。
三、周副總因此事而有挫折並已辭職。當初是承諾一場公聽會,並要有2000
人之七成以上可到場才辦理。而如果所有事都要辦公聽會,學校及各院所都
會很困擾。
校內現在的汽車位也無法滿足需求,且學校周邊也有很多機車停車位,同學
也不去停。若有造成同學不便很抱歉,但希望同學配合學校政策。
管院院長:同學若說我們學校老師行政不關心同學很不公平。舟山路收回時我就說要多
注意機車,我站在管院六樓看,管院2000人都因機車而有危險。我們關心同
學的安全,但不只是騎機車的,也要問行人代表的意見呢?所以我問學生會
在哪?如有不滿學生會的,應該去罷免他,或是向學生
會反應。總務長也很為同學著想,之前為了和農學院吳院長溝通使用農場的
地還要陪吳院長喝了好幾杯小酒。溝通有很多方法,不要這麼尖銳。我們都
是在為同學想,溝通是有不足,但我們愛同學的心是無需懷疑的。如果所有
事都要公聽那就不必開會了。現在社會已經是這樣了,將來各位將來作社會
的領導人又要怎麼領導?我們對同學的愛心和喜歡同學的心是和各位沒兩樣
的,所以對於同學剛才說的感到很遺憾。
農學院院長:我奉勸同學不要認為學校和同學是站在對立立場,學校的政策都是為同學
好。說行政會議的決議粗暴,是對我們的莫大污辱。
奐宇:我們都能理解各位院長為同學著想的心。但或許因為校長與院長畢竟不是學生,
雖然出於愛同學,有時也可能做出同學不能接受的決定。希望學要不要誤解學生
的需要,在做出決議前能夠和同學有更多的溝通。
校長:好,那我們繼續下一個討論事項。
羽凡:對不起,可否請校長回應一下此事將會如何處理?
校長:要總務處覺得是否有必要提案。
羽凡:請問總務處幾時會做出決定,是否有期限?
校長:沒有期限。
羽凡:若沒有期限,二月一日就封路了,我們該如何面對這其間的矛盾?
校長:我們再和總務處商量好了。
奐宇:這裡若是無法給我們回應,我們無法回去和同學交代。請校長主任可否給我們一
個能回去交代的答覆。
學務處長:有很多同學都已經了解學校的做法,是今天來的同學不了解。所提出五點訴
求,校長也說了會請總務處慎重的研究。這邊若還是有問題學務處也願意協
助再請同學來。
羽凡:這件事因為有急迫性,二月一日就要封道了,可否還是請總務長給我們一個裁量
的期限。
法學院院長:邱同學妳是法律系的,應該知道程序。今天的案子本來就只是報告案,不
作討論的,校長與各長也已聽了同學的意見。另用粗暴來形容我們的決策
很不妥,應該要道歉。今天經過了同學的意見表達,二月一日執行與否,
我們必會更慎重考慮。學生會若不能代表你們,應該罷免他們,而不是透
過這種溝通方式。我以法學院院長的身份希望妳在退席前向在座的師長道
歉。
羽凡:若我的言詞對各位師長有所不敬,我很抱歉。但此事對我們的安全與權益有重大影
響。現在按廖院長所說真要重新考慮的話,是否二月一日不封道?是否請總務長回
應?
校長:好,那我們報告到此結束,我們今天還有很多重要的討論案。
(代表離席至門口並與到會聲援人士取出白布條,上寫,「還我路權!!」)
奐宇:對不起,我們對剛才的溝通想要再補充一下。
校長:同學不要妨礙會議進行!
奐宇:抱歉,我們也不想妨礙會議的進行,我們說完就走。
教務處長:你們已經妨礙會議了。
奐宇:我們希望能在二月一日前得到學校的回應,否則我們將被迫尋求校外的救助管道,
例如台北市交通局。希望事不至此,謝謝。
以上是兩位同學在會議廳內的開會經過,而尚有數位留在旁邊休息室同學,當時的情形如
下:不得入場的其他同學,被允許在第二會議室(行政會議場)與第一會議室之間的休息
室聽報告,但一些同學把書包及筆記本放在第一會議室裡﹔該會議室另有四、五名校方行
政人員。但課外活動組的人員竟然趁學生不在時,私自翻閱同學放在桌上的筆記本,用衛
生紙抄寫上面一些人的名字與的通訊。
後來被同學發現,要求他們交出來,並指責他這樣的行為侵犯個人隱私權,有偷竊之嫌﹔
一開始他們辯說沒有這回事,卻還強辭說放在桌上的誰都可以看,就像報紙一樣﹔直到一
位同學要抓著他進去請校長評理時,他們才心不甘情不願地交出來!
(註:可笑的是根本不分青紅皂白,也搞不清楚這些人是否是和事件有關的人,
但這種侵犯個人隱私權,偷偷摸摸想要蒐集「敵情」的建不得人勾當,令人不齒!
因為在現今的年代理,學校竟然還有如此拙劣的手法對待學生,企圖用舊時代的白色恐
怖手段與技倆,來對付同學筆記本上可能是無辜的人,未免太可笑,也太可惡了。但這
卻更加證明了,即使是號稱為最高學府的台大,至今依舊還存在白色恐怖思想餘毒!那
張衛生紙,現在還在當天參與行政會議的同學手中,成了當時此一場外插曲的物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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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望吳興路四千,
幾時回去霄溪邊?
名與利,付之夭,
笑把漁竿上釣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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