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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SA 看板] 作者: aed95 (welovehim) 看板: NTUSA 標題: [討論] 延長張振聲保留學籍期限的問題 時間: Fri Oct 10 19:13:46 2003 延長張振聲保留學籍期限的問題 張振聲於1999/9考入台大土木系, 2000/3/21在台大校內打籃球時,因不明原因倒地,後因延誤就醫處置失當,致使他至今仍然呈植物人狀態。 張振聲於2000/6辦理休學。 依據台灣大學學則第四十三條 『 學生休學,以一學期、一學年或二學年為期,休學累計以二學年為原則, 期滿因重病或特殊事故需再申請休學者,應經就讀學系系主任及教務處之核可後,酌予延長休學年限, 但至多以二學年為限。』, 張振聲最慢必須於2004/2復學,否則退學。 張振聲在近四年來雖然進步不少,可是依其現在身體狀況來看, 他絕對無法於2004/2復學,也就是說張振聲將於2004/2遭到台大退學。 張振聲若因怠惰、不上進、學業不及格,或因德智體群美等不符合台大的要求而遭到退學,本人絕無怨言。 但是張振聲是因為在校內從事正當活動--打籃球,因為台大延誤就醫處置失當才使他變成植物人,才讓他無法繼續上學。 2004/2台大即將拿「台大的過失」造成張振聲無法復學的結果當理由來剝奪張振聲以後回到台大就學的權利, 本人認為極不合理,無法接受這種退學理由! 更何況,台大校長陳維昭於2001/10//25和2001/11/7曾2次來信主動說:台大業已專案報請教育部延長保留學籍! 請參閱後附之附件一和附件三可知。 翻查大學法和大學法施行細則,並沒有發現有關大學生休學年限之規定啊, 1.為何張振聲延長保留學籍之事陳維昭大校長需要專案報請教育部核可? 2.就算一定要報請教育部核可好了,那結果如何?已經過了兩年,教育部應早就給出可不可以的答案了吧?結果如何? 3.就我所知,台大若真有意要長期保留張振聲的學籍,不是修改台灣大學學則之第四十三條就可以? 或者是校內特案處理,核可就行了啊? 4.請問同學們對於「長期保留張振聲的學籍直至病好可上學為止」有何看法? 張振聲之父母親敬上 2003/10/9 附件: 附件一 台大校長於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五日的來信 文政XX道鑒:自違 雅範,音問多疏,敬維 道履增祥,講壇納福,為祝為頌。 茲敬啟者,有關照顧振聲同學一事,本校已經協助安排『創世基金會』 同意提供免費長期照顧,並將由土木系師生發起愛心捐款活動以為資助,校方亦將予協助。 此外,本校業已專案報請教育部延長保留學籍,至盼振聲同學能早日康復,重回校園。尚祈 善加珍重,是所至禱!耑此奉達,順頌 道安 尊夫人處煩帶致意 校長 陳維昭 敬啟 九十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二 回覆陳校長信件的內容: 陳校長:您好。 看完您來信的內容,讓我及內人甚感訝異與傷心,您信內所言與90年10月19日所做的承諾完全不同, 讓我們的惶恐與沒安全感又再度產生。90年10月19日傍晚, 陳校長答應會支付張振聲自發生意外後這一生所需的醫護費用(醫藥費及照顧費等)。 如今您信內所言,與當時承諾完全不同。這一年多來,由為人父母者的我們在家中照顧張振聲的情況, 他從沒受到任何感染、而且他聽到父母親的聲音以及知道父母親在其身邊時會較安詳不惶恐等, 可知張振聲留在家中由我們及另聘之外勞全天候照顧、隨時給予安撫與鼓勵,對他而言是最佳的選擇。 若將其送到創世基金會,對其已甚為悲慘的境況,更又加重他因無父母在身邊而產生之內心惶恐, 為人父母的我們實在無法再承受讓他內心又處惶恐不安之境地。 又創世基金會照顧的環境並非很理想而且照顧的人力甚有限,與家中無法相比。 因此,在現階段我們不可能將他送到創世基金會去,懇請諒察。 至於陳校長及校方有意向教育部爭取延長保留張振聲學籍之事,本人非常感激, 希望能夠促成長期保留他的學籍,待他康復後,又能重回台大校園完成學業。 張振聲從此一生的悲苦,以及為人父母者的我們因此造成後半生的苦痛, 這是任何人都無法分擔、取代的,因此我們自己只好完全承受。 然而,貴校可負擔的部份,亦即陳校長當天所承諾之支付張振聲醫護費用等, 實為貴校唯一可以實質為張振聲所做的事情。 為了台灣大學的信譽著想,也為了張振聲能有尊嚴的、有安全感的活下去, 以及得到最好的照顧,請陳校長務必真心誠意的履行承諾。 敬 祝 教 安 張振聲之父親敬上 90年10月26日 附件三 台大校長於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七日的來信 文政XX道鑒:茲敬復者,九十年十月二十六日 華翰敬悉。有關照顧振聲同學一事,本校土木系師生目前已發起「張振聲同學照護愛心捐款」活動, 校方並以協助將該項訊息看載於十一月七日 第六三九號「台大校訊」第一版,希望全校師生同仁能共同響應、 踴躍捐款,為振聲同學加油打氣,略盡棉薄心意。此外,本校協助安排『創世基金會』 同意提供免費長期照顧及 專案報請教育部延長保留學籍部分, 已於前函述明;惟九十年十月十九日本校並未有來信中所言之承諾,至祈 諒照。 謹隨函檢附台大校訊一份,敬備 卓閱。 耑此奉復,順頌 道祺 校長 陳維昭 敬啟 九十年十一月七日 http://www.taconet.com.tw/jsch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158.124
Oldwood:你這麼恨台大,為什麼要送兒子回台大唸書? 推 140.112.248.88 10/10
aed95:若你是張振聲,你希望父母如何對待台大? 推 61.223.144.181 10/10
Oldwood:我不是張振聲,但你也不是張振聲, 推 140.112.248.88 10/10
Oldwood:你如何確定你做的是張振聲所希望的? 推 140.112.248.88 10/10
aed95:發生在張振聲身上的種種,換成發生在你身 推 61.223.144.181 10/10
aed95:上,你希望你父母如何對待台大? 推 61.223.144.181 10/10
grasswcw:希望父母不要在悲憤與恨意中過完後半生 推 140.112.243.78 10/10
aed95:只要台大好好對待張振聲,您說的我可做到 推 61.223.144.181 10/10
grasswcw:唉~那加油吧~個人沒父親~體會不了您的感受 推 140.112.243.78 10/11
aed95:grasswcw,抱歉。您母親很偉大 推 61.223.144.181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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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jikari:推文很感人 推 210.64.157.244 10/13
bonobo:不是叫你看這個吧 推 61.221.104.213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