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0.11 中國時報 缺乏尊重侵犯人格 無關合法 ⊙顏厥安
電影「辛德勒名單」中有一場德軍在夸克爾(Kra kau)搜捕猶太人的戲,
令人震驚的是,猶太人的房子竟然都有夾層暗室,似乎早就預見了躲避搜捕的必要
性。電影講的是人性的黑暗與高貴,法律人當然不會無聊到去問納粹德軍為何不遵
守正當法律程序。然而猶太人住屋為何要準備夾層呢?
不少動物都有躲藏的本能,也有些學者喜用動物本能來說明人類社會行為,所謂雄
性暴力即為一例。不過社會行為的意義畢竟比生物本能複雜得多。那麼人類各式各
樣的隱匿躲藏,到底代表了什麼意義呢?最直接的答案就是:權力。
權力表現在可以把人關起來。因此溥儀失去權力後,他的紫禁城就成了牢籠。躲
藏也正意味著躲避牢籠,成功地隱匿就代表著對權力的否定。然而更有意思的也許
是,權力也表現在「打開」。溥儀的悲劇正在於,他遇到了無數可以關他的權力,
但是可以釋放他的權力卻似乎從不曾出現。張學良的狀況好一點,他終於等到了一
個甩脫歷史包袱的民主化政權,此一政權為他卸下了枷鎖,也不再擁有監禁他的權
力。因為民主法治政體的一個特色即在於,政府不能隨便鎖人,人民倒擁有將自己
「反鎖」的權力。
千萬不要小看這種反鎖權,在威權時代,不但政治異議份子極易遭到逮捕拘禁,
我們一般可憐的青少年,更是置於師長教官的任意搜索監控之下。從搜書包查抽屜
到檢查信件、宿舍,我們的教育工作者何曾尊重過青年學子的私我生活領域呢?也
難怪教出一整批會考試但不懂尊重人權的「高級知識分子」-即使他們受過所謂完
整的法學教育,也當上法官。對這些權力者而言,反鎖算什麼,撬開不就好了。
法理學家德沃金常強調平等的關懷與尊重。但華人文化的一大毛病就在於關懷太
多而尊重太少。家長教師的「撬開」「察看」,都是在愛心關懷的宣稱下進行的。
警察、檢察官的搜索臨檢,則是為了治安辦案。甚至筆者也有一早到研究室,卻赫
然發現有人已經坐在那裡使用本人電腦的經驗。理由:檢修電腦網路。這些動作似
乎都有「正當理由」,只不過我們太容易以各種正當理由,就將尊重拋到九霄雲外
。因此也許我們現在已經沒有隨時可能被關起來的恐懼,但是我們卻始終有隨時可
能被「任意打開」的憂慮。
那麼這種生活世界的「可被任意打開」代表了什麼呢?除了感到不舒服外,最重
要的是:被物化。因為當你的空間、身體、財產與資訊可被他人任意地打開、窺探
時,那種「我與你」之間相互的主體尊重即告消失,「你」淪為一堆被探索的對象
、訊息甚至數據資料而已。教師或檢察官的立意並非不良善,但被打開者的「人格
」也在檢查、搜索的侵入過程中消失。也許在仍充滿家父長輩倫理精神的東方文化
下是很難充分體會這一點的。因此老大哥型政治人物李光耀在台灣備受尊崇禮遇,
我們卻忘了新加坡的高效率政府長期對其人民進行廣泛的侵入監控。同樣的,這次
的中晚搜索案,也因為涉及了一個大媒體而廣受報導注目,論述的重點也往往從新
聞自由以及檢察官的強制處分權應改歸屬於法院著力。但是在檢察官搜索立法院時
,不也有強大的輿論主張國會不應該成為法律的化外之地嗎?當法官本人親自搜索
某政治人物的住宅時,「政治陰謀」的揣測不也遠遠超過了人權的討論嗎?當媒體
報導蘇建和三死刑犯案時,又有多少人強調了蒐證過程的嚴重瑕疵呢?當記者每天
興奮追逐著一件又一件的社會新聞時,又有多少人注意到警察「打開」任人攝影刺
探旅館房間、皮包、舞廳,甚至人體等等作為,也正嚴重地傷害著當事人的隱私呢
?
因此筆者除了贊成因勢利導,利用本次事件修法限縮檢察官的強制處分權外,更
想提醒以下幾點:第一,我國法制中處處可見對於人民私我生活世界的「合法」侵
入授權,例如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好個諷刺的名稱)、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
例、警察勤務條例(臨檢)、戶籍法(強制取指紋)等等不勝枚舉。但是我們絕少
注意其「合憲」與否。第二,並不是獲得法律授權者,如法官,其判斷就不受法律
拘束,從羈押到搜索,到監聽,到DNA採樣,即使這些權力全都移給法院,也仍然
有待於法律社群在先例累積以及對法律的合憲性解釋中逐漸建立更精確的判準。而
這些判準也仍然是法律-超越實定法的法律。
第三,也並不是只有執行犯罪偵查的國家機器才會入侵生活世界,雇主、醫生、社
工人員、宗教人員等等,也都有各式各樣的「分際」問題,在台灣也都曾鬧成各種
的法律糾紛。如何培養國人普遍自覺的「尊重」意識亦為當務之急。最後,透過這
種廣泛的檢討,我們才能避免本次的改革僅是為了保護「大戶」,如媒體、國會,
而真正落實對人民私我生活世界的保障,其中當然包括了可能被社會主流價值所否
定的各個領域。
在隱私權意識高張的年代,也正弔詭地對應著私領域被廣泛入侵的可能。想到隨
興夜遊找個小旅館睡一覺,都可能留下紀錄或遭到臨檢,誰不感嘆於今之世竟無所
藏於天地之間。這其實也正是個關鍵抉擇:李光耀的井然有序,還是李登輝的自由
自在?當然,諸法皆空的「法」與「空」之間該怎麼拿捏,正有待追求自由的公民
們認真思考。
(作者為台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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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阿孔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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