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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大《大學新聞》網路報■▅▄▂ 【2000 / 6/ 10】 ●2000年‧第八期 --- 專題文章版 ● 【台灣豈是準國家?台灣第十任總統大選與兩岸定位論爭】 ◥====================================================◤ —————————————————————————————— 在地校園、社會關懷 網路發聲、人文運動 台大‧大學新聞社版址 bbs://140.112.250.10(陽光沙灘) →NTUniNEWs(大學新聞社) 訂閱網址: http://ntuninews.mail-station.com.tw http://www.maillist.com.tw/maillist/maillist_browse.cgi?maillist_id=ninews —————————————————————————————— =========【編輯室緊急公告】================ 五月底時,幫本報發行電子信件的系統「媚兒站」遭逢「外 力入侵」!!(駭客、外星人、哥吉拉...等)據站方表示,目 前已經積極搶修損失的資料,但本刊仍有一些訂戶資料不小心 流失,關於流失的資料部分,本刊目前已經與媚兒站方積極洽 商中,親愛的讀者,如果您不放心,麻煩您再上系統訂閱一次 本刊。 而本刊的專屬domain name網址也在這次意外中被破壞了,因此 如要訂閱本刊,麻煩請至以下網址: http://www.mail-station.com.tw →「傳播媒體 → 報紙區」 或 http://www.maillist.com.tw/maillist/maillist_browse.cgi?maillist_id=ninews 如果您覺得不方便的話,也請您來反應! adein1999@pchome.com.tw 大新網路報,再次感謝您的支持! =========【本期專題文章列表】=============== ●台灣豈是準國家?台灣第十任總統大選與兩岸定位論爭 /曾建元/國立台灣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世新大學法律學系兼任講師 =========【社會人文訊息列表】=============== █阿淘哥暫別廟坪的最後一場表演(北埔,6/10) █(敬邀大家齊發e-mail給行政院要求停止砍樹) 參與連署保留官田西庄綠色隧道(6/4~) █【馨風貌】第四屆社區專業工作者培訓營 (台南,8/1~8/6) 以上詳閱請至:http://mypaper1.ttimes.com.tw/user/ntuninews2 █「關懷本土學術研討會系列—核四何去何從研討會」(06/10) 詳見:http://www.sinica.edu.tw/~tea  █【轉載】「棲蘭山枯立倒木整理保育作業評估專刊」 請至農委會網站〈http://www.coa.gov.tw〉 ================================ 【專題文章】 ●台灣豈是準國家?台灣第十任總統大選與兩岸定位論爭● /曾建元/ 國立台灣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博士候選人、世新大學法律學系兼任講師 ⊙信箱:yuan0317@ms32.hinet.net *以下文章不代表本報立場,歡迎讀者直接與作者回應、討論 * ★本篇文章非常的長!讀者如果想省一下眼力的話,請到 http://mypaper1.ttimes.com.tw/user/ntuninews詳閱即可! ================================ ◎前言 公元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台灣辦 公室與新聞辦公室發表了題為〈一個中國的原則與台灣問題〉 的兩岸政策白皮書,在台灣總統大選選戰方酣之際,表達了其 不願見台獨路線在此次台灣總統大選後抬頭的意圖,該文旨在 重申其一個中國三段論,即強硬主張:「中國只有一個,台灣 是中國的一部份,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而 將中華民國政府定性為地方當局,並反駁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 對於一個中國問題的看法,而值得吾人重視的是,大陸於重申 「一個中國」原則是和平統一的前提之餘,則首度將「台灣不 得無限期拒絕通過談判解決統一問題」列入其以武力犯台的 條件當中,這一方面顯示了大陸對於兩岸復談的高度期待,另 一方面則顯示了大陸內部主戰派的某種焦慮。令人憂慮的是,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汪道涵與 我國新同盟會會長許歷農上海會面時所稱一個中國是指「兩岸 同胞共同締造的新中國」的主和派聲音,在大陸官方內部的言 論空間似乎已遭到某種程度的壓縮,如何重建兩岸的和解氣氛 ,使大陸內部與我親善的力量能夠重獲發言權,「幫幫他們, 也幫幫自己」,恐怕是我國新任總統未來與大陸重開談判大門 、避免大陸輕啟戰端的當務之急。 面對大陸堅持一個中國三段論的強硬態度,我方究應如何因應 ,在第十任總統大選期間,主要三組正、副總統候選人均提出 了相關主張,從中我們可以歸納出台灣的主流民意所在,並可 藉以判斷台灣新總統與新政府未來可能的動向。本文將從三黨 主要看法的回顧為出發,終而檢視總統陳水扁的路線,而對台 灣有關一個中國與兩岸定位的政策主張提出建議。關於兩岸定 位的論述,從法學方法二元論的立場,本文主張應從對現狀的 描述以及對未來的願景兩個方面分別進行觀察與分析,此因前 者屬於實然範疇,後者屬於應然範疇,應分別論之,不可混為 一談,邁向終局的過渡性定位安排,即著眼於實然的需要,至 於終局性的制度設計,則屬於應然範疇,因此本文認為,關於 兩岸的定位主張,亦應一一區別其為過渡性定位安排還是終局 性的制度設計。以下則就第十任總統大選前後發展至今,國內 三個重要政治力量有關兩岸定位的主要論述進行評述,以尋找 出台灣主流價值的所在,供讀者參考。 中國國民黨: 「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基調與「特殊國與國關係」爭議    中國國民黨的連戰蕭萬長陣營關於兩岸關係的定位主張是「 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並延續前總統李登輝的「特殊國與國 關係」論。連戰在二月二十三日於花蓮首度對中共白皮書提出 回應時重申「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二月二十九日拜訪前監 察院長陳履安時則強調,李登輝所提「特殊國與國關係」論是 針對當前兩岸現狀的描述,這與他主張兩岸應回歸「一個中國 ,各自表述」原則並沒有衝突。 本文同意連戰的此一說法。「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原則,其 實是一個空洞的架構,因為「一個中國」的內涵為何,不予討論 ,也沒有共識,而是容任雙方「各自表述」,各說各話,只要特 殊國與國關係論能夠被擺置在一個中國的架構下來談,就沒有衝 突矛盾的問題。特殊國與國關係論是國民黨對兩岸現狀的定位主 張,卻不是終局性的制度安排,兩岸關係未來的走向,國民黨政 府的主張可見於〈國家統一綱領〉,即「自由、民主、均富的中 國」,而且這個「中國」是擁有一個統一的憲政體制的政治實體 ,而非文化或地理上的概念。選舉期間雖然國民黨內部一度傳出 有意主張以邦聯模式實現兩岸統一,但為了避免預設統一模式所 引起的統獨爭議以及阻絕其他統一模式的提出,此議終於作罷。 實則邦聯模式在國民黨的兩岸定位主張脈絡中,乃屬於過渡性的 定位安排,絕非統一後的制度設計,因為邦聯的組成基礎為兩個 成員國的條約,不是統一的憲法。 大選前國民黨和中華民國政府的兩岸關係現狀定位主調,係一九 九九年七月九日李登輝於接受德國之聲訪問時所提出的特殊國與 國關係論,該一主張被媒體簡化為「特殊兩國論」,甚至再簡化 為「兩國論」,而被反對者繞著兩岸關係以兩國為定位的解釋來 大作文章。實際上,特殊國與國關係論講的卻不是全然兩個國家 間的國際關係。特殊國與國關係論最早乃來自國立台灣大學法律 學系教授許宗力從聯邦德國的分裂國家模式發展出來的見解,而 在由前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蔡英文召集的研究小組完成檢討對 於以政治實體自我定位的檢討報告後,由李登輝指示成立強化中 華民國主權國家地位專案小組加以研究並予以確認。該說認為中 華民國自一九九一年修憲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增訂 〈增修條文〉以後,已將〈中華民國憲法〉的地域效力限縮於台 灣地區,而在〈中華民國憲法〉法域以外的中華民國其他地區實 施有效統治的政治實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則不再被視為非法 團體,其合法性不受質疑。中華民國視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合法的 政治實體?國家,但兩岸的關係則又非一般的國際關係,而是 一種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在憲法上的理由,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是在〈中華民國憲法〉文本中所謂中華民國大陸地區上存在的國 家,與中華民國間存在著主權重疊的問題。特殊國與國關係論既 脫胎自德國模式,則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一九七三年關於〈兩德基 本關係條約〉的判決乃殊值參考。該判決乃發展出部份秩序理論 (屋頂理論)來界定東西德的法律關係現狀定位,部份秩序理論 的核心概念,為兩德各為一個仍然存在的整個德國的一部份,從 國際法角度言,民主德國與聯邦德國為共同構成德意志國的主 權獨立國家;從民主德國的國內法角度言,則兩個德國俱為在德 國的屋頂(Dach)下的政治實體。職是,民主德國與聯邦德國 的關係非一般國際關係,而係德意志國的內部關係,但因德意志 國的解體,使德意志國無法制訂規範兩個德國間公法秩序所需的 法律,兩個德國之間乃必須準用國際法的原理來處理雙邊關係。 聯邦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指出,假如聯邦憲法欠缺一項相當的規定 ,則各邦之間的關係,也只有依據國際法上的規則決定之。這裡 可見,國際法的準用,純然國內法秩序欠缺時處理各個地區間法 律衝突問題的一項權宜之計,其概念是政治中立的。 聯邦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對於兩個德國法律關係的界定,乃採取內 外有別的作法,對外,該國主張部份秩序理論,承認民主德國為 國際法上所稱的國家;對內,則主張同一性理論,拒絕承認民主 德國,自認為與德意志國的關係並非法律繼受者,而是同一的國 家,換言之,兩個德國均為國際法上的權利主體,但聯邦德國在 國內法上則未與民主德國以一般國家之地位,因此兩個德國可謂 為是一種兩個國家之間所存在的特殊關係,亦即特殊的國與國關 係。由德國憲法性見解來推論中國,則可謂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 共和國共同構成中國,中國在一九四九年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建 國大陸而分裂,兩個中國間的法律定位「內外有別」,在國際法 上,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皆為主權獨立國家,在國內法上 ,中華民國則事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政治實體,自身為一九 四九年以前中華民國的同一國家,但於一九九一年後自限憲法法 域於台灣。由於中國這一屋頂,兩岸關係非國際關係,而係特殊 的國與國關係,也由於事實上中國已因分裂而喪失完整的行為能 力,無能創造兩岸的公法秩序,兩岸關係事務之處理,乃必須準 用國際法規則。 連戰和前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蘇起均稱許特殊的國與國關 係是對於兩岸的務實自我定位,從台灣類比聯邦德國的地位來看 另一個分裂國家部份秩序主體,洵然無誤。但揆諸李登輝的談話 :「一九九一年修憲以來,已將兩岸關係定位在國家與國家,至 少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而非一合法政府,一叛亂團體,或一中 央政府,一地方政府的『一個中國』的內部關係」,,的確在特 殊的國與國關係的一段談話之前,乃先稱兩岸是國與國關係,然 後才說「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這表示李登輝或許可能並 不排斥自中華民國的憲法秩序之上視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一完全主 權獨立國家,然若是則有一種可能,即中華民國修憲,放棄對中 國大陸地區的主權宣示,如此一來,兩個中國間的準國際特殊關 係,方可進而變成兩個中國間的完全國際關係。事實上,早在一 九九四年七月五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的〈台海兩岸關係說明書 〉中就說:「『一個中國』是指歷史上、地理上、文化上、血緣 上的中國」,這一個有關「一個中國」的說法,完全排除了法律 或政治上的意義,李登輝於一九九五年四月十四日接受《自由時 報》訪問時,更直言道,「台灣和中共是兩個政治實體」,一個 中國是將來的目標,「目前看不到一個中國」,這是我國文化論 「一個中國」政策提出的開端,李登輝傾向於否認中華民國和中 華人民共和國之上有一個共同的屋頂,即避談或不欲以中華民國 為擬制的中國國家主權的心向,確實較為明顯。不過,一九九七 年二月二十二日,行政院新聞局發表〈透視一個中國問題〉說帖 ,統一官方口徑,將一個中國定調為「一個分治的中國」 (one divided China),把中國問題視同德國問題,則又退回到 德國分裂國家模式,亦即承認台灣與大陸兩個分治的政治實體之 上,存在著一個政治或法律意義上的「中國」屋頂。 不過聯邦德國模式如果要套用在中國,則不必然會得出南華大學 亞洲太平洋研究所副教授張亞中和新黨立法院、國民大會及臺北 市議會黨團召集人、副召集人等民意代表組成之十人小組所倡議 的「一中兩國」的結論。一中兩國論旨約為,自一九四九年起, 中國的國家權力,暫時由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代為行使, 兩個中國均為完整的國際法人,但亦僅為「整個中國」的部份秩 序主體,故兩個中國的關係為特殊關係或兄弟關係。中國主權屬 於兩岸全體人民,不屬於其中一方,兩岸雙方雖均在法律上各自 主張主權涵蓋全中國,但在政治現實上,雙方行使治權時均僅 能在中國的一部份土地上,並在該一現有領域享有完整主權, 亦即中華民國主權轄域為台灣地區,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大陸地區 。一中兩國論主張兩個中國師法兩個德國簽訂法律文件,宣示 在現有領域內永不分裂中國,及追求統一的意願。一中兩國論 在國內引起的爭議焦點,在於它觸及敏感的中華民國主權問題。 主張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有其不相隸屬的主權,在客觀 的政治現實上,此固然為一既存而無可否認的事實,但中華民國 自一九一二年以來始終存在而從未解體的情形,則與聯邦德國完 全不可同一而論。聯邦德國並不當然自認其為德意志國的唯一合 法國家,此因其為德意志國瓦解後建立的新國家,它對於德東地 區自始並無主權和統治權,不能自居中央而視德東地區為地方, 但中華民國並不是中國解體後新建立的國家,依據〈憲法〉,它 對於大陸地區則仍可主張主權,只是客觀上不能,復以主觀上於 國家統一前暫時終止爾。如欲承認統治大陸地區的政治實體中華 人民共和國為國家,並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共享中國 主權,除非是中華民國自行修憲宣告放棄單獨享有中國國家主權 ,將主權轄域的自我限制改為自我重新界定,而割裂一九四九年 前後中華民國的同一性,使在〈中華民國憲法〉上作為「整個中 國」主權象徵的「中華民國」政治符號與統治台灣國家的國號「 中華民國」在符指內涵上出現具有憲法意義的區隔,認定在台灣 的中華民國為一不再享有整個中國國家主權的新而獨立的國家, 否則在邏輯上會難以自圓其說。 一中兩國論遭到統派的反對,還有一個理由,即兩個中國各擁主 權轄域的概念,有從部份秩序理論向分割理論甚至分解理論靠攏 的意味,分割理論即謂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自中華民國獨立分 離的國家,分解理論則謂中國解體,兩個中國為各具完整主權的 國家,在這一點,一中兩國論與統派反對分割中國主權的立場似 乎相違,儘管一中兩國論也主張整個中國的主權應由兩岸人民共 享,然畢竟兩個層次的主權界定易生混淆,教外界產生誤解,乃 不足為奇。事實上,〈兩德基本關係條約〉對此一問題的處理, 乃是饒富智慧的,該條約第六條即規定:「雙方任何一國之最高 權力只限於在其領土內」,它們不用「主權」(Souveranitaet) 一詞,而取「最高權力」(Hoheitsgewalt)一詞,就是為了迴避 主權爭議,就此而言,一中兩國論應當更細緻地以「內外有別」 的思維提出其論述,即對外而言,兩個中國皆為主權獨立完整的 國際法人,對兩個中國內部關係而言,則為「一個中國主權,兩 個治權共享」,兩個中國的關係為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對國內而 言,則依國民主權或主權在民原理,在國家權力所及區域建立自 己的憲法秩序。 兩岸關係上中華民國現階段的憲法實踐,則會形成一種階段式的 主權觀,此即中華民國的法理主權涵蓋區域為中國大陸和台灣( 不含蒙古,因蒙古未參與制憲並已經中華民國承認其獨立),事 實主權則限於台灣地區。基於主權在民原理,事實主權的概念是 植基於治權的,也即以實際參與國家統治的一定區域人民為事實 主權者,因此由台灣人民決定增訂的〈中華民國憲法〉及其〈增 修條文〉的施行區域,只能限於台灣地區,不能拘束大陸地區人 民。而在未變更領土範圍或修憲變更〈憲法〉涵蓋區域之前, 〈中華民國憲法〉法理上的一個中國指的是中華民國,台灣事實 主權獨立於大陸之外的現實和聲稱,並未改變與牴觸〈中華民國 憲法〉上的「一個中國」法理。一九九九年特殊兩國論風波後中 華民國政府提出的〈對等、和平與雙贏?中華民國對「特殊國 與國關係」的立場〉說帖中稱:「我方始終認為『一個中國』指 的不是現在,而是未來,兩岸目前並未統一,而是對等分治,同 時存在」,固然在事實主權的立論上並沒有錯,但從一個中國的 法理主權角度來看,恐怕是有問題的。連戰在〈連十條〉重提上 該說帖所呼籲的「兩岸應該回到『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共識 」,如果沒清楚說明「一個中國」的時態,說明表述的論理基礎 為法理抑或事實,則這個「一個中國」,仍只是個沒有具體特定 內涵的語言符號而已。李登輝在二月二十九日對全國理燙髮美容 業界新春聯誼會演說時重申「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立場,則 是對於連戰〈連十條〉的回應與支持,李登輝特別指出:「我們 以前說,中華民國是中國,他們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這是 『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方式」,這段話立足於「一個中國」 的法理主權說,可以說是李登輝對於「一個中國未來說」的修正 ,無妨可視之為特殊兩國論後對大陸的某種善意表示。 二、民主進步黨: 在「一邊一國」與「一國兩國」間徘徊 民主進步黨的陳水扁呂秀蓮陣營二月二十九日在文化界挺扁後 援會上抨擊連戰的大陸政策與李登輝的特殊兩國論不同,「一加 一不等於二,一個中國不等於兩國論」,自是一種有意的誤解, 李連的「一個中國」和「兩個中國」,乃分屬不同的概念範疇, 彼此間沒有矛盾的問題。此就像陳水扁於一九九零年十月於立法 委員任內提出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基礎條約〉以及 一九九一年一月進一步說明提出的「一國兩國」論?一個文化 中國,兩個分治中國一樣,一加一也不等於二。一國兩國論,其 實也是德國模式的翻版,其內涵與一中兩國是相同的,皆主張一 個中國以下並存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國家,中華民國 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基礎條約,相互承認主權與事實領土, 所差者為一國兩國論雖不明言兩個中國共享「整個中國」主權, 實際上卻預設著「一個中國」的前提,儘管陳水扁指此為文化中 國的概念,但陳水扁不避諱承認「一個中國」則是事實。由此觀 之,陳水扁實在無權批評連戰搖擺。 檢視扁陣營的兩岸定位,實亦稱得上搖擺。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公 布、由許宗力主持的陳水扁國政藍圖《憲政政策白皮書》,即認 為現行〈憲法〉已不否認對岸統治權的合法性並限縮憲法效力範 圍只及於台灣,並將國家權力統治機構的合法性建立在只來自台 灣人民的授權,綜此,可謂現行〈憲法〉已將兩岸關係定位在兩 個中國的關係。由此可知,民進黨與陳水扁對兩岸現狀定位的認 知,是兩個中國的關係,這和國民黨的特殊國與國關係論立場是 相同的,雖然陳水扁稍早於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台北市長 卸任演說中即稱:台灣、中國,是互不隸屬和互相獨立的兩個華 人國家,應該站在同為華人的歷史文化基礎上,思考兩個華人國 家可能產生的特殊關係,但「兩個國家,特殊關係」的說法畢竟 屬於陳水扁對於兩岸關係定位的理想主張,也可以說是對於兩岸 關係未來發展方向的應然期待,終究不是法律關係的描述。在 《憲政政策白皮書》中,陳水扁明文主張將台灣主權獨立(於中 華人共和國之外)的現狀入憲明確化,明白規定中華民國領土限 於台灣地區,而其改變則應以公民投票決定之,此即所謂的「兩 國論入憲」。在對於未來兩岸關係的制度安排上,民進黨在此與 國民黨出現了明顯的統獨分野,表面上這雖然是主張放棄對大陸 的法理主權,但也是使台灣的事實主權獨立躍升為法理主權獨立 ,除非台灣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基礎條約,另建為中華民國 承認的中國法理主權屋頂,否則兩個中國的關係就是國際關係, 絕無準國際關係的適用。然而,不到一個月,陳水扁即推翻了此 一立場,於今年一月十七日改口稱:「台灣已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沒有宣告獨立或變更國號的問題,也沒有兩國論入憲的問題」 ,並正式於一月三十日列入在回應大陸白皮書的〈陳七項〉當中 。眾所皆知,這不啻正是民進黨在獨立總統候選人許信良擔任黨 主席時所提出的新台獨論,新台獨論基於事實主權論,把台灣的 主權歸屬和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事實主權同一起來,迴避了〈中華 民國憲法〉關於一個中國的法理主權問題不談,也不談推動〈台 獨公投黨綱〉、建立台灣共和國以完成台灣法理主權獨立的問題 。相對於民進黨於一九九一年通過〈台獨公投黨綱〉後承認中華 人民共和國為統治中國大陸之合法主權政府並為中國的唯一合法 代表,新台獨論的承認中華民國體制,會頓時形成台灣事實主權 與台灣國家中華民國法理主權不合致的現象,但這問題還小, 或者說在台灣根本不成其為問題,而最大的問題正是,依照民 進黨的邏輯,會造成中華民國法理主權涵蓋的中國大陸地區與民 進黨已經承認在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主權涵蓋區域兩相重疊 的狀況,台灣等於對其他國家的全部領土主張擁有主權,這與《 憲政政策白皮書》裡主張的「主權明確化」方向有所矛盾,也會 使民進黨關於將兩岸於現階段即界定為國際關係的立場傾向,在 論理上會兩相左支右絀,漏洞百出,而若容許中國大陸有兩個合 法主權,何又不容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主張其主權,使台灣 同樣也擁有兩個合法主權呢?不思去釐清、解開這些理論上的嚴 重矛盾,結果反而是使民進黨的兩岸定位顯得最為粗糙與模糊, 特別是當陳水扁主張「連一個中國都可以談」的時候,就無法讓 人掌握準備要談的內容是什麼,是文化意義的中國還是法律意義 的中國,是對於中國現狀的解釋共識,還是未來的制度安排,抑 或者只是交換意見,「各自表述」而已。 四月二十一日,當選總統後的陳水扁拜訪總統府資政孫運璿,提 出兩岸可以走向邦聯模式,並表示這是可以討論的新思維。連戰一 度欲於選舉期間提出的邦聯主張,竟然由陳水扁提出了,五月二 十日,陳水扁就任中華民國第十任總統,發表了題為〈台灣站起 來?迎接向上提升的新時代〉就職演說,他以總統身份承諾: 「在任期之內,不會宣布獨立,不會更改國號,不會推動兩國論 入憲,不會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也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 統會的問題」,這顯示,他將暫時擺脫民進黨〈台獨公投黨綱〉 的誡命,接受現行〈憲法〉的中國分裂國家模式,而不推動台灣 主權的明確化,而關於兩個中國未來關係與制度安排,〈國家 統一綱領〉的主張,將是他重要的施政參考,陳水扁希望兩岸能 「秉持民主對等的原則,在既有的基礎之上,以善意營造合作的 條件,共同來處理未來『一個中國』的問題」,他的兩岸政策 竟戲劇性地向國民黨中間靠攏。 三、新台灣人服務團隊-親民黨: 合憲卻又含糊的準國際關係 獨立總統候選人宋楚瑜張昭雄及其新台灣人服務團隊,將兩岸 關係定位為:「特殊關係,互不隸屬;相對主權的準國際關係 」。宋楚瑜首先在二零零零年一月二日接受美國有線電視新聞 網訪問時提出「準國際關係」的觀點。他說,中國大陸和台灣 絕對不是「國內關係」,不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關係;但 雙方也不是百分之百所謂「國與國關係」。在國際社會,台灣 享有獨立主權地位,且願意繼續與國際社會往來,他乃將台灣 與中國大陸關係架構於兩岸的政治現狀與國際現實之下,定位 為「互不隸屬,主權獨立」,並要在國際見證下推動兩岸簽署 互不侵犯協議。至於兩岸關係最終解決方式,應在長期之後, 由台灣人民做最後的判決。宋楚瑜很清楚地表達了台灣主權獨 立的主張,這和民進黨的立場是相同的,而他也同李登輝、陳 水扁認識到兩岸之間為一種特殊關係,不過他則提出「準國際 關係」的提法來加以概括,意在迴避特殊國與國關係論(兩國 論)導致外界將兩岸關係界定為兩國關係的覆轍。一月五日正 式公布的〈跨世紀國家政策綱領:大陸政策〉,宋楚瑜則完整 提出其兩岸定位主張。他主張,兩岸定位應建立在下列認知上 :一、中華民國自一九一二年創建以來,始終就是一個主權獨 立國家,至一九四九年中共建政之後,雙方即為一種特殊關係 ,互不隸屬。這種關係即是「相對主權」;二、兩岸關係事實 上絕對不是國內關係,同時從國際社會的觀點來看,這也不是 百分之百國與國的國際關係,而應屬於一種「準國際關係」, 兩岸正確的政治定位應是「相對主權的準國際關係」;三、未 來兩岸政治定位需要雙方平等協商,而將來此一問題的解決必 須尊重歷史、尊重現實、尊重台灣人民意願。 在正式政策主張文件中方始提出的「相對主權」說,據悉是受 到中央研究院院士胡佛「主權相對共享、一國實行多制」主張 的影響,胡佛說道:「我們不妨回到〈國統綱領〉所揭櫫的一 個中國的原則,但在此原則下,可以各自表述一個中國的意涵 ,並主張主權的相對性。果能如此,有關國家結構及政體結構 的政治制度,就容易解決。?至於一國的體制,也可以不必限 於『國協』、『聯邦』或『邦聯』等既有的思考框架,而可在 『主權相對共享、一國實行多制』的原則下,創建出對兩岸互 利的國家結構」,胡佛並未再進一步解釋何謂相對主權,但他 的立場基本上是要回到〈國家統一綱領〉的現狀架構,承認兩 岸的對等性,〈國統綱領〉的「一個中國」是指中華民國,這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大陸與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對等性是有衝突 的,對相對主權的合理解釋,就是兩岸共同構成擬制的中華民 國國家主權,兩岸定位採內外有別的方式,對外各為主權獨立 國家,對內則各為「中國」的分裂國家,兩岸關係為互不隸屬 特殊關係或準國際關係,在「中國」屋頂下,雙方主權相對化 ,共享「整個中國」主權。 「相對主權」的概念曾在一九九一年民進黨的〈民主大憲章〉 裡出現過,該憲章第九十七條規定:「台灣與中國大陸應以和 平、平等、共存、互惠原則,相互尊重雙方國民主權與各該轄 區內統治權之完整」,第九十八條規定:「台灣與中國大陸政 府間,應依國際法及慣例處理一切事務」,前民進黨憲政研究 小組召集人黃煌雄(現任監察委員)當時即將此一兩岸定位名 之為「相對政治主權」,大約是指對於台海兩岸個別國民主權 與統治權的相互承認,事實上是指主權的各自獨立,兩岸為國 際關係,因此,胡佛的所謂「相對主權」,和民進黨的「相對 主權」,在內涵上乃是大異其趣的。 宋楚瑜在面臨其他陣營對於他兩岸定位立場的質疑時,曾表示 反對矮化台灣成為中共地方政府的任何主張,他並強調中華民 國自一九一二年以來,對外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對內是主權在 民的社會,筆者也在宋張陣營大陸政策發表會上,清楚聽到與 宋楚瑜搭檔的副總統候選人張昭雄鄭重表示:「台灣是一個主 權獨立國家,國號為中華民國」,由此可知,宋張陣營的這種 相對主權說,並未取消中華民國的主權國家地位,而卻在另一 方面也同時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國家地位的對等性 ,也即默示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為一主權獨立國家。在 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兩個對等的中國之間,乃存有法理 主權重疊的爭議。之所以稱兩岸之間為一種「準國際關係」, 切切不能望文生義,以為「準」國際關係,就是將中華民國台 灣矮化為「準國家」,是投降主義。陳水扁曾經表示:「台灣 是一個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的主權獨立國家,這是絕大 多數人民與朝野的共識,也是歷史事實與政治現實。既然是一 個國家,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就不是準國家,不是準國際 關係。準國際關係是自我矮化,做為國民就不是準國民,也沒 有相對國民,主權獨立國家當然是絕對主權獨立國家,沒有相 對主權?」,這段對於宋楚瑜的批評,其實正適合用於批評〈 民主大憲章〉的相對主權說,其乃刻意忽略了兩個分裂國家間 的關係,也可能不是完全的國際關係,儘管分裂國家本身也是 主權獨立、具有完整國際法人格的國家。把分裂國家指為「準 國家」,是陳水扁的選戰策略,也是有意的扭曲。 國民黨方面的批評,則集中在「準國際關係」的一詞的含糊性 ,蘇起即質疑宋楚瑜所用的「準國際關係」「能準到哪裡去呢 ?」,他認為,要比較宋楚瑜的兩岸關係主張和李登輝的特殊 兩國論優劣,還是李登輝所用的「特殊國與國關係」比較精確 ,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蕭萬長也有同樣質疑。單就字面的「用 法」而論,割裂了論述完整性後的「準國際關係」,的確較易 令人望文生義,而不若「特殊國與國關係」於字面上即標舉了 「國家」的自我定位。有趣的是,前紅十字會總會副會長賴國 洲(李登輝女婿)在一九九六年國家發展會議上曾經倡議以準 國際關係定位兩岸關係,此議獲得當時陸委會主委張京育的贊 同,成為國民黨的基調,民進黨雖不滿意,但並不反對這項定 位,最後則因新黨極力反對,並揚言如果國民黨與民進黨聯手 達成這項共識,新黨不排除退出國發會相脅,方才打消此議。 當時反對準國際關係定位的新黨代表、立委林郁方,三年後成 為宋張大陸政策的規劃者與辯護者之一,而贊同準國際關係定 位的國、民兩黨,此刻卻成為準國際關係定位主張的批判者, 真可謂此一時彼一時矣。 從台灣的觀點,作為中國國家主權象徵的中華民國,實際上並 不能對中國大陸作有效統治,中華民國對中國大陸不存在統治 關係,加以宋張陣營主張相對主權說,兩岸關係絕非中華民國 台灣的內部關係,而從國際社會的觀點來看,更非百分之百國 與國的國際關係,此除了兩岸彼此間既存的法理主權重疊的爭 議外,兩國亦皆不同意以完全的國際關係來處理雙邊關係,況 且我國司法院大法官議決釋字第三二九號解釋理由書在說明兩 岸辜汪會談四項協議的性質是否為國際協定時,已明文否認兩 岸關係為國際關係,兩岸關係既不是完全的國內關係,也不是 完全的國際關係,無可否認的,兩岸間各種官方、民間關係的 處理,仍必須尋求一個舉世公認而可依循的公正法律原則作為 依據,此即應準用國際法的原理,故兩岸關係界定為準國際關 係,乃是合理的。不過,從聯邦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兩德基本條 約判決的經驗來看,一國內各邦關係也有國際法的準用餘地, 「準國際關係」此一提法,也有可能指涉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其 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確實不能在字面上直接反映出台灣在兩 岸關係上的主體性,對其含糊性的批評,乃在於此。 宋楚瑜並不滿足於兩岸關係停留於相對主權的準國際關係,他 則進一步提到希望兩岸可以「以一個中國為議題」展開平等協 商,最終目標在簽訂和平協議(基礎條約?),以歐洲聯盟模 式和平過渡三十年至五十年。歐盟為國際組織,成員國之間為 國際關係,兩岸若以歐盟模式結盟,則準國際關係屆時將提升 為國際關係,建立在法理主權與事實主權不一致情況上的相對 主權論,則亦將經由法理主權與事實主權合致的完全主權,終 而走向主權相對化,即如同歐盟國家讓渡部份領域的主權與歐 盟,或如〈聯邦德國基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部份主權讓渡與 國際組織一般,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將讓渡部份主權 與中華聯盟,而放棄絕對主權。宋楚瑜主張台灣前途的決定應 以民主的方式經由台灣人民的同意,他並主張兩岸協議應經國 際見證並經台灣內部的民主認定和法律認證,在這點上,他的 主張比國民黨明確而進步,也比民進黨只具體主張台灣共和國 建國交付公投還來得具有開放性,並且對於台灣問題的國際化 提供了具體的方案,而他率先提出以一個中國為議題作為兩岸 談判主軸的構想,可能也在實際上影響到陳水扁後來對於一個 中國原則的對策,陳水扁在投票日前一天終於接受將一個中國 議題化的主張,此並成為新政府的重要政策思維。陳呂國政 藍圖委員會副執行長郭正亮便認為「一中議題化」至少有兩個積 極意義,即:一、化解台灣被矮化或內政化的疑慮,有利強化兩 岸互信,促成實質的政治談判;二、使兩岸從強調差異的「一中 各自表述」,轉向求同存異的「一中尋求交集」。 細部探討宋楚瑜的相對主權準國際關係和李登輝的特殊國與國關 係的實際內涵異同,恐怕沒什麼兩樣,都是德國模式的翻版,只 不過是宋楚瑜的用字遣詞在各個陣營中是最為謹慎的了,而在未 來兩岸關係的制度安排上,宋楚瑜對於中華民國台灣主權的堅持 顯然比國民黨一度呼之欲出的邦聯模式還要激進,也比陳水扁的 「兩岸共同解決」來得具有建設性,更超過許信良兩岸維持現狀 的中程協議主張遠甚。宋張陣營批判特殊兩國論,說穿了,只在 於後者明白提出「兩國」的字眼,而前者用字模稜兩可,彈性解 釋的空間便大大地加大,這不也是五十步笑百步嗎? 宋楚瑜在大選之後,即宣布組黨,他的兩岸主張,則成為由他擔 任黨主席的親民黨的大陸政策。 四、台灣的主張: 一中各自表述,回歸國統綱領 比較完三組候選人的主張,我們可以歸納得知台灣人民的共識是 什麼,這就是:中華民國自一九一二年創建以來,始終就是一個 主權獨立國家,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中國大陸地區建國 ,並未完全繼承中華民國並改變中華民國主權獨立的事實,但中 華民國對於中國大陸此後並未能有效行使統治權,也是一個不容 否定的客觀事實。兩岸應基於此一分裂分治的客觀事實,平等協 商,就過渡性的兩岸關係定位與制度安排進行政治性談判並簽署 結束敵對狀態的和平協議。由於中華民國國格的維護,是台灣人 民對於兩岸關係定位的基本要求,因此,當國際間對於一個中國 原則的認知,可能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宣傳與外交圍堵的影 響,而傾向於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中國三段論時,台灣人 民和中華民國政府就必定會設法迴避單獨承認「一個中國」,而 主張保留中華民國對此一立場的發言權,職是,「一個中國,各 自表述」,會是台灣對大陸在一個中國問題上的現狀共識底線, 而〈憲法〉與〈國統綱領〉所架構的法律現實,便會是國內的一 個中國問題現狀共識底線。 先論「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此一說法源自於兩岸辜汪會談, 在李登輝於大選期間重提後,重新成為國民黨的兩岸定位主張, 大選結束後,陳水扁似乎有意藉由國內輿論氛圍,試探中華人民 共和國對此一主張的反應,四月二十九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 金會董事長辜振甫發表辜汪會談七周年講話指出,第一次辜汪會 談得以順利舉行,其實歸功於雙方先前已達成「一個中國、各自 以口頭表述」共識;亦即將兩岸會談所可能觸及的定位難題,先 作了彼此都可以接受的處理。辜振甫指出,唯一能讓兩岸跳脫目 前僵局者,在於重回「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此一共識不會損 害中華民國的利益,也不會妨礙未來兩岸的政治融合,「這個說 法不但兩岸能接受,也為全世界所接受」。辜振甫在新舊任總統 交接之際發表上述談話,可以想像這必然不違背陳水扁就任總統 後的可能大陸政策方向,不過,儘管辜振甫認為兩岸曾經存在過 「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共識,這也只是一廂情願的說法而已 ,事實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始終未承認兩岸存在此一共識,中華人 民共和國海協會會長汪道涵三月二十七日會晤我國和平統一促進 會會長梁肅戎時,就鄭重指出,大陸不會接受「一個中國、各自 表述」,以及將「一個中國」當成談判議題,海協會副會長唐 樹備在五月十日廈門《反獨促統》兩岸關係研討會上也表明,兩 岸只有在「海峽兩岸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態度上達成了共 識,換言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一個中國」的態度是同意雙 方「不予表述」,卻難以接受我方「各自表述」到兩國論出台。 還原歷史的場景,便可知事實的真相。一九九二年三月,海峽兩岸 兩會舉行工作性協商,會後海協會表明,海峽兩岸交往中的具體問 題是中國事務,應本著一個中國原則協商解決,在事務性商談中, 只要表明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態度,可以不討論「 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在事務性商談中表述一個中國原則方式可 以充分討論協商,並願聽取海基會及台灣各界的意見。在這次工作 性商談中,海基會代表許惠祐建議在相互諒解的前提下,採用兩會 各自口頭表述的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十月三十日,海基會 提出了下述表述內容:「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 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 各有不同。惟鑑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 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並於十一月三日正式函告海 協會有關「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述一個中國」的內涵,已獲得 台灣有關方面的同意。海協會也以電話告知秘書長陳榮傑,充分 尊重並接受海基會的建議。但十一月十五日,大陸海協會則電傳 一份文件給海基會,表達該方立場,其內容為:「海峽兩岸都堅 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 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本此精神,對兩岸公 證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務)加以妥善解決」。   顯然,海協會雖然聲稱尊重海基會「口頭各自表述」的建議,卻 將事務性議題或政治性議題加以區分,並稱事務性商談不涉及「 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也就是說,在事務性商談層次,大陸不 談「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也對於台灣的有關表述內容不予理 會。換言之,海協會所說的「尊重並接受海基會的建議」,根本 是一句空話,海協會所回覆的意見,與海基會是不同的內涵。無 論如何,海基會確是曾經在十月三十日對海協會文件中表述過「 雙方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書面文字,但我方認為「一個中國 」必須與對於「各自表述」的尊重相聯繫方能成立,而大陸則認 為兩者可以分割,並在國際宣傳中片面強調「一個中國」,由於 這已觸及影響中華民國國格的最敏感神經,才使得當年兩岸會談 代表、現任海基會秘書長許惠祐不得不出面強力反駁「一個中國 不是共識,各說各話才是共識」,並稱一個中國是虛擬共識,新 任陸委會副主委陳明通也在同一場合表達了兩岸對一九九二年共 識沒有共識的同一看法。 台灣由於面臨了國內與兩岸間統獨爭議,所以對於「一個中國」 問題的處理,必然非常謹慎,「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主張的形 成,並不是台灣單方面對於所謂一九九二年共識的曲解,而是反 映了台灣內部對於「一個中國原則」的最大共識與最後底線,大 陸方面應對此有所理解、諒解與鼓勵,才有可能重建兩岸互信的 基礎,大陸中台辦與國台辦於五月二十日就陳水扁就職演說發表 聲明,表明願在我國明確 承諾不搞兩國論,並明確承諾堅持海 協與海基會一九九二年達成的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 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的情況下,授權海協會與我重啟談判, 雖然大陸在此對於一九九二年共識的說法仍與我方理解有所差距 ,但這至少是大陸對於辜振甫談話的最低回應,基調仍可視為是 友善的,五月三十一日,辜振甫邀約新任陸委會主委蔡英文說明一 九九二年共識問題,重提「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儘管中華民國 新政府對於「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主張的支持,態度尚未明朗, 但以辜振甫在兩岸談判中的重要地位,本文相信,中華民國新政府 終究會接受辜振甫「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主張,以此化解一 個中國的壓力,換言之,中華民國新政府會以「各自表述」的方式 ,默示接受抽象的「一個中國」概念,而不會去主動挑起大陸與台 灣主權的爭議。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透過海基會對大陸表述的「一個中國」,並不 是單純而空洞的「概念」而已,而是有其具體內容的。海基會在一 九九二年十二月三日給大陸海協會的信函曾清楚地說道:「我方始 終認為:兩岸事務性之商談,應與政治性之議題無關,且兩岸對於 『一個中國』之涵義,認知顯有不同。我方為謀求問題之解決, 爰建議以口頭各自說明。至於口頭聲明之具體內容,我方已於十一 月三日發布之新聞稿中明白表示,將依據〈國家統一綱領〉及國家 統一委員會本年八月一日對於一個中國涵義所作決議加以表達」。 〈國統綱領〉認定:「大陸與台灣均是中國的領土」,一九九二年 八月一日國統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更 明言:「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 義有所不同。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 來統一以後,台灣將成為其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我方則認 為『一個中國』應指一九一二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 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 部份,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份」。陳水扁總統既已公開承諾不廢 除〈國統綱領〉和國統會,則〈國統綱領〉和國統會作為中華民國 政府大陸政策指導綱領的地位並不會受到動搖,依照〈憲法增修條 文〉分裂國家模式設計的兩岸法律現狀認知,應當是新政府開展兩 岸關係的現實基礎,新政府應當不時地表達其對於現時中華民國憲 法秩序的尊重,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亦應尊重中華民國的此一立場。 至於兩岸的未來關係定位,本文認為,一旦兩岸協議簽訂,中華民 國對大陸的法理主權即應告終止,法理主權狀態應回歸到以統治事 實為基礎的完全主權,此因兩岸交戰狀態已告終止,中華人民共和 國已取得中華民國法制的承認,反之亦然,任一方皆不得主張對他 方擁有主權,而只能聲稱共享中國主權,並代為於部份地區行使, 這個中國共同主權,是擬制的,而非現實存在的,雙方如非以各自 認定的方式自行解決(如我方可直接轉化中華民國為台灣一方擬制 的中國國家屋頂),則應由兩個中國在和平協議基礎上創設新的中 國國家法人作為屋頂,其作法略為共同創設常設辦事聯絡機構或建 立邦聯等等。 五、結語 第十任總統選舉的結果,證明它是一場領袖人格的選擇,而不是真 理的辯論,在民主制度下,政府的施政必須以民意為依歸,否則政 權的維繫與穩定便會出現問題,從這個角度來看陳水扁的兩岸定位 主張,便不會對於其前後內容的變化產生疑惑,當然,民進黨本身 若不對〈台獨公投黨綱〉做相應的調整,在陳水扁以全民總統自許 的情況下,它也將有可能被陳水扁的執政團隊所拋棄。陳水扁的兩 岸定位立場,依本文判斷,「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會是兩岸談 判的底線,但「一個中國議題」,將會成為兩岸平等定位協商的重 要焦點,德國分裂國家模式則是兩岸法律定位的範本,不論稱之為 「特殊關係」或「特殊國與國關係」或「準國際關係」。三組陣營 的不同主張,將會以上述內容共同成為中華民國的兩岸定位主張。 台灣總統候選人的這些共同立場,以及中華民國存在於台灣的事實 ,就是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中國的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 的明確否定,白皮書白紙黑字說得很明白,「北京不能接受台北主 張的植基兩岸分立分治、互不隸屬之『台灣加上大陸才等於全中國 』及『兩岸目前是主權共享與治權分屬之對等政治實體』之提法」 ,「絕對不能得出台灣可以『中華民國』的名義自立為一個國家和 海峽兩岸已經分裂為兩個國家的結論」,在這份文件裡,中華民國 已經滅亡,以中華民國為名的國家不管如何巧飾,中華人民共和國 都會通通一竿子打為台獨,如果要回到「一個中國」原則,中華人 民共和國也只接受一個中國三段論,不接受「各自表述」。中華人 民共和國要求「台灣不得無限期拒絕通過談判解決統一問題」,又 不接受一個中國的「各自表述」,非要台灣接受它的一個中國三段 論不可,使得這份白皮書越看越像一份哀的美敦書,一份城下之盟 ,無怪乎美國人和歐洲人要看得心驚肉跳了,而只有台灣人如同三 月半鴨子,不知死活。 但在該一白皮書發表的當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美國大使李肇星 於接受台灣傳訊電視中天頻道的訪問時則表示,大陸支持兩岸對 等談判,台灣與大陸不是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的關係。李肇星的 說法,基本上延續了一九九八年十月汪道涵與辜振甫會晤時的談 話:「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中國目前 尚未統一;兩岸雙方應共同努力,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平等協 商,共議統一」,平等協商的立場則已經唐樹備在《反獨促統》 兩岸關係研討會上的講話再次確認,唐樹備談到:「我們主張在 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平等協商,不以中央對地方的名義進行談 判,即不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與台灣地方當局進行談判, 而是平等協商,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談判名義;主張在兩岸事務 性商談中,只要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態度,可以先不涉 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主張在統一之前,在處理兩岸事務中, 在兩岸政治對話與談判中,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就是堅持只有一個 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的主權與領土不容分割。只要 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堅持汪道涵先生前年十 月十四日在上海與辜振甫先生見面時表明的關於『一個中國』內 涵的八十六個字,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平等商談」,唐樹備雖然仍 維持了一個中國原則在事務性與政治性談判的不同處理方式,但 白皮書中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語氣可見其 已和緩,而代之以「中國的主權與領土不容分割」,大陸官方立 場的彈性化,至少告訴我們一點,和平尚未絕望。在還沒放棄和 平的希望之前,本文贊成我國先回到一個中國的「各自表述」, 實際上則以「一個中國」作為議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展開全方 位的談判,試探其「國號、國旗,什麼都可以談」的誠意,最重 要的,是促使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真思考「雙方都能接受的談判名 義」此一問題,即在「一國兩制」的終局性制度安排成形之前, 就現階段兩岸現狀的對等制度安排與法律定位拿出具體辦法,迫 使其嚴肅面對兩岸分治的事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完全取代中華民國,從未有一天統治過台灣 ,台灣人民不分族群,更曾經共同攜手抵抗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武力侵犯,台灣人民不能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的主權主張 ,不能接受將中華民國矮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政府的一國兩 制,更拒絕在不尊重台灣人民意願的情形下,以非民主的方式擅自 決定的台灣前途。本文最後呼籲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如欲展 現和平誠意,應正視台灣民意,及早安排其關於兩岸地位對等 的官方立場與說法,你們要爭取的是台灣的土地還是人民,這 問題請你們深思。 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日十二時初稿 六月二日十一時半定稿 ================================== 台大《大學新聞》網路報 發行人:許永展 總編:許晉軒 e-mail: ntuninews@pchome.com.tw adein1999@pchome.com.tw 希望各位讀者多加交流。 ---------------------------------------------------------------------------------------------------- ■ 如果您覺得【台大《大學新聞》網路報】是一份不錯的刊物 請您推薦給您的朋友 【台大《大學新聞》網路報】訂閱方法 請到: http://www.maillist.com.tw/maillist/maillist_browse.cgi?maillist_id=ninewshttp://ntuninews.mail-station.com.tw 訂閱即可! ─────────────────────────── █你想查閱即時或過去的台大《大約新聞》嗎? 請到下面的網址即可找到「新聞」喔! 「台大《大學新聞》」 網址 http://mypaper1.ttimes.com.tw/user/ntuninews/ ——————————————————————————— █你想查閱即及時、各項的校園人文活動,請到 「台大《大學新聞》校園人文訊息」 網址 http://mypaper1.ttimes.com.tw/user/ntuninews2/ ——————————————————————————— ■ 您錯過了過去的【台大《大學新聞》網路報】嗎? 請到下面的網址就可以看到過期的「大新」窩! http://ntuninews.mail-station.com.tw ─────────────────────────── ■ 請尊重著作權,未經作者同意勿用於商業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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