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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妳被「安全監控」… 聯合報 梁玉芳 2010.10.08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5897051.shtml 女性勞工在宿舍中的睡衣照、清涼照,竟透過監視器被列印、傳閱,成為公司男性主管品 頭論足的對象,此事竟然還以「安全監控」為名辯護,真是匪夷所思。其實,只要思考: 若拍攝對象是台灣女性員工,雇主還敢公然這樣做嗎?如果是你自己遭受這樣的「安全監 控」,你還能覺得理所當然嗎? 數名菲籍女移工昨天控訴遭到監視器大廠以自家生產的高科技產品,全天候、高密度地 「監看」生活細節,說到委屈還哭了。 但是,該羞愧哭泣的不是被拍攝、觀看的女性客體,而是那些肆意侵犯隱私、還品頭論足 不以為意的輕薄者。不論被拍攝的女性,是台灣人、外國人,她們的人權須受尊重,普世 皆然。 我們同意企業有管理之責,但這不該是侵犯勞工隱私的藉口。如同以「吃豬肉才有體力」 為由,強逼穆斯林移工違反信仰,是台灣雇主對異文化的無知、對人權的踐踏;無怪此事 件竟然成為國際新聞,惹來伊斯蘭國度的側目。 由於法令的缺陷,來台外勞無法自由轉換雇主、有一定居留年限、加上窳陋的仲介制度, 移工在權力上必處於弱勢,若雇主又缺乏「尊重」觀念,各式古怪的處罰、使喚、糟蹋, 讓人看見人性的黑暗面。例如孩子不乖,是外佣受過遭體罰;慢了幫雇主開車門,得罰寫 「I'm sorry」一百遍。爭議發生,「外勞挾怨報復、故意滋事」則是資方常有藉口。 將心比心,監視器對隱私權的侵害,在台灣早有所聞,關鍵就在於拍了誰、誰有權觀看、 誰有權處理攝得的影像?若未能樹立分際,台灣勞工一樣會遭到雇主以管理之名,收攝你 不欲人知的私密。 這樣的道理是職場應有的基本分際,反對性騷擾的精神,也早在「性別工作平等法」「性 騷擾防治法」中寫下;對勞工人權、隱私的保障,不僅不該以「管理」之名,行「性騷擾 」之實,更不該因為員工的國籍而打折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56.178 ※ 編輯: Anita77921 來自: 115.43.56.178 (10/08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