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理疾病職能治療機構:
台灣地區的生理疾病職能治療發展情形大致可以劃分為四個時期:
1. 第一個時期-民國五十五年至六十二年之間
為服務殘障兒童醫療和健康,民國五十五年振興醫學中心開始興建
,並招收五名人員給予<作業治療>訓練一年。民國五十六年振興復建中心開幕
,治療對象以小兒麻痺的病童為主
。民國五十七年台北榮民總醫院復建部及台北馬偕醫院相繼設立<作業治療>
。從業人員的專業知識依些事經振興短期訓練
,另一是在台大醫院接受世界衛生組織派遣來台的職能治療顧問所指導與在職訓練。
2. 第二個時期-民國六十三年至七十二年之間
民國六十三年起台大,我國<生理疾病職能治療>發展邁向專業化,服務的內容擴大
,增加對截肢、燒傷、手外傷等病患、以及腦性麻痺及發展遲緩等兒童之職能治療。
3. 第三個時期-民國七十三年至七十九年之間
由於從業人員的努力,臨床經驗的累積,已經漸整理出較有系統的治療理論及治療模式
,諸如:對中風、手傷、燒傷及感覺統合等治療部有顯著療效。有關老人與小兒治療服務
,仍多數合併於生理職能治療部門,較少單獨設立
。在這期間職能學會也辦理多次的在職教育。
4. 第四個時期-民國八十年迄今
自民國八十年起衛生署開始辦理復健醫療訪查工作,及委託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學會辦理
<復健醫療院所值能治療人員繼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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