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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目前有傳言,指出 台大修業年限只有四年!(不得延長年限) 造成少數同學的恐慌,但經 系辦公室 查證「國立臺灣大學學則」(93.7.13修定) (網址:http://host.cc.ntu.edu.tw/sec/right.htm) 在第十七條之一論述到 學生於修業年限內不能修滿各學系、輔系、學程應修學分者,得延長其修業期限, 最長以二年為限。 修讀雙主修學生之延長修業期限,依其修習辦法之規定辦理。 因此,並無只能讀四年之說!請各位同學放心! 系辦公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3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