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ph:跟抗議是否有關很難檢討 但這可減輕同學和家長負擔 140.112.34.243 07/22
教育部那邊沒通過
所以維持不漲
底下有相關資料連結可以看...
我只能說抗議真有效= ="
---------不知道該喜還是該悲的分格線-------------
http://epaper.edu.tw/news/940722/940721a.htm?open
94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調整事宜說明-合理微調、嚴格把關、照顧弱勢
2005.07.21(四)
發稿單位:高教司
承辦人:倪周華
聯絡電話:23565885
E-mail:alni0817@mail.m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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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94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調整改革及審查事宜,說明如下:
一、大專校院學雜費改革歷程:
對於全國159所大專校院學雜費改革事宜,自88學年實施「彈性調整學雜費方案」以來,
為回應高等教育環境變遷的挑戰,本部持續研擬各項改革方案,簡述如下:
(一)在88-92學年實施初期係以「學雜費與學校行政管理、教學訓輔、獎助學金支出比
值」為基本規範,符合基本規範者皆同意學校調整學雜費
(二)在93學年度,本部首次引進「客觀的財務指標(常態現金結餘率及累計資金指數)
」建立學雜費調整與學校經營合理性之審議機制,該年提報68所學校通過53所,初
步建立審議式把關機制
(三)在94學年度,為進一步反映社會對優質高等教育之期待,更強化社會各界參與學雜
費審議,邀集學生代表(二名)、家長代表(一名)、企業界代表(一名)及學者
專家(教育、財稅、管理、會計與自然科學各一名),組成「學雜費審核小組」,
自元月起經歷次會議討論,確定本部學雜費改革之重要原則:「合理微調、嚴格把
關、照顧弱勢」
二、94學年學雜費改革重點:
在「合理微調、嚴格把關、照顧弱勢」的原則下,自94學年度起,本部對於大專校院學雜
費審核改革重點:
(一)強化助學措施:協調各大專校院實施「共同助學措施」,包括中低收入學生就學補
助、急難救助及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等;另協調各承辦助學貸款銀行對於畢業後收入仍
未達一定標準之貸款學生及低收入戶學生,予以額外3年之寬限,在寬限期間的利息,將
全由政府負擔。
(二)強化資訊透明:要求各校應組成專案小組研擬學雜費標準,校內相關研議、討論與
決議過程,應皆有學生代表參與;並要求各校應於網站製作專區公告提報本部資料、財務
運作情況、學校研究成果、教學資源,讓繳費之學生家長能有清楚之校務資訊。
(三)以辦學績優為審核條件:學校除應符合基本財務指標門檻外,各校於陳報學雜費案
時,得提供學校發展計畫供審核小組衡酌,即就其學校發展需求性與品質改善計畫,考量
其學雜費調整案。
三、94學年學雜費審核重點:
(一)財務狀況合理性:擬調整學雜費學校之現金結餘率在15%以上者,必須提出合理的
前後3年校務不動產發展計畫,並提出資金來源說明及該發展計畫對學校發展之重要性說
明;所提計畫必須與學生受教資源直接相關性,並不得過度著重學校累積資金;
(二)支用計畫需求性:擬調整學雜費學校必須提出學雜費收費支用計畫,並說明該支用
計畫與學生學習資源的實際需求性說明;若計畫內容必須反映學生直接學習資源,並不得
為未確定之學校發展藍圖;
(三)辦學績效:擬調整學雜費學校除符合各項基本規範外,審核小組委員更參酌學校過
去三年學雜費調整情形,三年平均圖儀設備支出、三年平均每生所享獎助學金等辦學成效
;對技專校院更參酌「技專校院評鑑結果」,能有顯著辦學成果者,方同意調整;
(四)助學措施:擬調整學雜費學校除必須實施「共同助學措施」外,更必須提供完整的
助學措施與充足的助學項目與經費,能確保學生就學輔助機制完善者,方同意調整;
(五)資訊公開與校內審議溝通:擬調整學雜費學校除於網站首頁建立「學雜費專區」公
告學校基本財務報表、收支情況、助學資訊、教學研究表現外,其內容充實與否亦為審核
小組之考量;同時校方辦理與學生溝通說明的過程及對學生訴求之回應,必須充分顯見學
校對公開相關事宜討論及資訊之情況。
四、94學年度大專校院審核結果:
依上述審核重要原則、改革重點及審核重點,經「學雜費審核小組」逐案審慎研議,94學
年大專校院學雜費審核結果如下:
(一)62所提報調整之學校,經審核小組就學校財務情況、支用計畫、學生溝通措施、助
學措施等計畫合理性與完整性嚴格審酌,並配合衡量學校相關教學資源等條件;僅18所通
過審核,約11.4%學校准予調整,公立大學5所,公立技職校院3所,私立大學4所,私立技
職校院6所,送審通過率為29%;調整學校名單如附: (相關資料裡都有...)
五、94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調整審核,係依照「強化對弱勢學生之照顧」與「學雜費收
費反映學校辦學品質」之兩項基本原則;未來本部將秉此原則,持續對經濟弱勢學生的照
顧,確保學生的就學權益不受經濟因素影響;並堅持辦學績優為學費審核之必要條件,確
保學生家長所繳納之學費能真正落實與學生受教品質之提升,未來更將結合大學評鑑結果
作為學雜費審議指標;讓辦學績效優秀、能提供高品質服務的學校,得於學雜費收費上確
實反映其品質,讓學生與家長擁有高品質大學教育之選擇。
相關資料下載:
94學年度公私立大專校院學雜一覽表
http://epaper.edu.tw/news/940722/a0721003.xls
94學年度調漲學雜費技專校院收費情形一覽表
http://epaper.edu.tw/news/940722/a0721001.doc
94學年度公私立大專校院學雜費審核結果簡表
http://epaper.edu.tw/news/940722/a072100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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