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nlis (想 環 島 )
看板NUU_Talk
標題關於原文章
時間Wed Sep 13 01:18:57 2006
原po的心情我可以瞭解= =
(已經大致看了精華區)
我的手機也在學校掉過
在一個月後自行找了回來
在那時候我也是著急如焚
因為我的手機也是跟人借的
在一個人緊張&氣憤的時候 當然口氣是比較差一點
如果我是原po 或許我會po類似的文章
畢竟我當初手機我承認是我疏失弄掉的
但是怎樣找回來的? 是在拍賣上找回來的
我花了一個月的時間 在雅虎尋找我的手機(不 應該是說借的)
結果後來發現一個條件相像 (沒有充電器 賣的地方在苗栗)
後來友人幫我下標 一問 居然是同校的
再問 你知道嗎? 居然是認識的人把我手機賣掉...... 還在隔壁寢...
但是他是說他在女宿的垃圾桶找到
因為我有把手機簡訊功能鎖起來 他還拿去通訊行解鎖
雖然花了好幾百塊錢 但是總比買一隻手機賠錢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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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遠了 下次不要把人家的系別等PO上來拉
況且原PO也沒有把人的名字放上來
我所要說的是 生氣在所難免 語氣好一點 把事情講好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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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一定要推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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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70.106
推 mosquito520:這篇文章跟之前手機的有關嗎?220.133.140.180 09/13 01:48
→ mosquito520:那也lag太久了點...220.133.140.180 09/13 01:48
→ mosquito520:= =...220.133.140.180 09/13 01:48
推 kai3368:wanlis 還在阿? 220.141.27.245 09/13 03:23
推 wanlis:抱歉 我很少在上的= = 59.117.70.106 09/13 04:16
→ mouikkai:為什麼我看不到菁華區的戰文?220.133.140.177 09/13 18:25
→ mouikkai:人民有知的權利220.133.140.177 09/13 18:26
→ mouikkai: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220.133.140.177 09/13 18:26
推 wanlis:因為被收錄在只有版主才能看的地方 請見諒 59.117.73.93 09/15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