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wifish16 (奇異果魚)
看板NUU_Talk
標題Re: [團購]豆酥朋泡芙
時間Fri Apr 13 10:24:56 2007
來放個馬後炮XD
其實當初NO大的本意是好的
只是中間可能有些認知的差別吧
覺得我們所多付的那15元
可以自己拿一些
但是不管多少錢
打著公益的名號就是不能再想自己的錢 有沒有虧
企業界是怎麼打公益
當然比較多是自己賺
有時候也是一種刺激消費的方法
但如果是基金會.(ex.慈濟之類的)
還要自己斤斤計較有沒有損失到你們的錢
那就不合理了
人家沒有在做公益的純合購團
雜費通常一單5元就打發了 貴一點頂多10元
也看過那種自己先墊錢不收雜費的好主購
憑什麼你打著公益團.就可以多收個5塊錢說這是成本(憑雜費貴一點給你10元+5元捐款)
而且是以盒計算??
人家並不是因為有你的發起而想捐款
相信在聯合的大家都有一顆熱血的心
沒事也會去世界展望會捐個款 參加一下飢餓30 捐個血之類的
人家所質疑你的是"做公益了還要想到自己的利益”
你今天多拿個30塊飲料錢.那你下次作更大
是不是要拿個3000塊飲料錢
出社會後當採買 你也是不是覺得回扣都沒什麼 拿是應該 拿個30000塊飲料錢
NO大說還會繼續辦 那你每次都拿個30塊飲料錢
積少成多 你覺得可以救幾個人了?
想讓大家響應捐款是好事 但是憑什麼你出力有小費
而這小費是大家所想要去捐的愛心??
如果今天有人看你們做的很辛苦.另外給你們飲料錢那另當別論
但是你們不能以做愛心來說自己拿一些剩下的捐款 是妳們應該的
這些捐款不是給你的 只是響應你的愛心
當然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向某基金會學的啦
但是在做公益的同時
就不能想到沒賠了 發起人通常不管是時間.精力.和金錢都會是損失最多的
通常做公益=賠~不然一堆基金會就不用叫別人捐款了 自己賺的錢來運作就好了
這是我的認知啦
當然NO大也有改正了自己
只是表達的方法不是很好 也一直很耿耿於懷的是自己要賠錢
但是公益就是這樣╮(′~‵〞)╭ 如果玩不起的話乖乖當個捐款人就好
就像我玩不起合購~乖乖跟團就好…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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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1.5.164
→ kiwifish16:忘了說~k大~上合汙慶功宴要找我喔._./ 04/13 10:57
推 YenXD:+1 04/13 11:06
推 Kimnara:賀喔賀喔 哇碼參嘎 .__./ 04/13 11:08
推 IENNOIVY:雜費應是以單計費,而不是以盒計費。 04/13 11:17
已修正~謝謝I大
※ 編輯: kiwifish16 來自: 220.141.5.164 (04/13 11:26)
推 IENNOIVY:不會啦~只是覺得no大那樣的收費方式會有不少的雜費 04/13 11:32
推 braceup:中肯 04/13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