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mark2000 (花小魚)
看板NY-Yankees
標題Re: [問題] 為什麼王建民的自責分是一分?
時間Fri Oct 7 10:49:52 2005
※ 引述《Phater (WOW)》之銘言:
: ※ 引述《skyhorsee (fffasf)》之銘言:
: : 一分的自責分應該是指全壘打那一分
: : 那之後第7局王自己的失誤
: : 之後那一分也掉了 那一分是不是不算自責分???
: 投手失誤丟的分也要算自責分,因為都是他的責任(像暴投,投手犯規
: 都算自責). 7局丟的那兩分是因為在失誤後兩出局才丟的,因為沒有
: 失誤的話早就三出局換邊了, 所以沒算責失. 簡單的說,失誤後兩出局
: 就算他被打10隻全壘打都不算責失.
自責分是指投手應負責的失分,在有機會成為三人出局以前,投手因為安打、犧牲觸擊、
高飛犧牲打、盜壘、野手選擇、四壞球、觸身球、投手犯規、暴投等情況而失分時,都記
為投手自責分。
而投手投球過程中,因為守備失誤、妨礙跑壘、捕手捕逸及因失誤漏接界外高飛球所造成
的失分時,不算自責分,除非記錄員認定不靠失誤跑者也能得分。
另外,藉著失誤而上壘的打者,最後得到的分數不算自責分。
相關說明如下:
(A) 暴投是投手投球的過失,所以和四壞球、投手犯規一樣都是決定自責分的要件之一。
(B) 有「出局機會」,是只野手(包含投手)因為失誤等情況使得打者或跑者上壘而無法
造成的出局數,其計算方式為:
(1)打者擊球後因野手失誤、打擊妨礙、妨礙跑壘、第三好球、捕手捕逸、漏接界外高飛
必死球而上壘時,計「出局機會」一次。
(2)打者擊出界外高飛必死球,野手發生失誤而漏接,打者因此有再一次打擊機會,結果
擊球後野手又失誤使打者上壘,此時「出局機會」只計為一次。打者擊出界外高飛必死球
,野手發生失誤而漏接,打者因此再一次打擊機會,結果擊球後使壘上跑者出局時,計「
出局機會」為兩次。
(3)因失誤而上壘的打者盜壘失敗時,「出局機會」只計一次。
(4)因失誤而上壘的打者,下一棒擊球後形成野手選擇,不論出局或失誤上壘,「出局機
會」計為兩次。
(5)因失誤而上壘的打者,下一棒擊出雙殺,「出局機會」只計為兩次。
綜合以上狀況,在三次「出局機會」以後,或利用第三次「出局機會」得分時,都不算投
手自責分。
﹝例一﹞無人出局,打者A擊出安打,B觸擊但因失誤而上一壘,C再觸擊推進跑者上二三
壘,D擊出高飛球使三壘跑者A得分,E被三振此局結束(出局機會三),投手沒有自責分
。
﹝例二﹞無人出局,打者A擊出內野滾地因失誤而上壘(出局機會一),B被三振(出局機
會二),C擊出內野滾地球,二壘手傳游擊發生失誤(出局機會三),D擊出全壘打得三分
,E、F被三振此局結束,但投手仍無自責分。
(C) 打者因以下情況進壘,最後並且得分時不算自責分:
(1) 野手因失誤而漏接界外高飛球,使得打者還有打擊機會而擊出安打時。
(2) 野手妨礙跑壘使打者上一壘時。
(3) 野手失誤使打者上一壘。
(D) 跑者、打者因失誤而倖免出局,最後得分時,不算投手自責分。
(E) 因失誤而進壘的跑者最後得分時,應依記錄員判斷,如果不靠失誤,或後續有安打等
原因可進壘、得分時,仍算投手自責分。
另外,打者擊出界外高飛必死球,野手發生失誤漏接,使得打者還有打擊機會,結果擊出
滾地球推進壘上跑者時,跑者算是藉「失誤」而進壘。還有滿壘時,打者因野手妨礙上一
壘而擠回三壘跑者時,不算投手自責分。
失誤進壘是否為自責分,請參考以下例子說明:
﹝例一﹞打者A安打上一壘,藉著捕手捕逸上二壘,B擊出一壘安打,A得分時不算自責分
。(如果B是擊出三壘安打就是自責分)
﹝例二﹞打者A四壞球上一壘,B因三壘手失誤而形成一二壘有跑者,接著C、D又四壞球上
壘擠回A得分,因為A是靠著B的失誤上二壘,即使C、D四壞球上壘也不能擠回本壘,所以A
的得分不是投手自責分,但如果C四壞球保送,D擊出二壘安打以上使A得分時,就算是投
手自責分。
﹝例三﹞打者A四壞球上一壘,藉著捕手捕逸上二壘,B擊出游擊滾地被刺殺,C擊出一壘
安打,A從二壘直奔本壘得分,不算投手自責分,因為A從一壘到二壘是捕手捕逸而非B的
內野滾地球,但如果C是擊出三壘以上的安打時,A的得分就算是自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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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ayfong:真詳盡 10/07 11:15
推 lukehong:果然是強者 10/07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