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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evin (我心甘情願)》之銘言: : 舉個例子來說,兩出局後,Jeter因失誤上壘, : 如果下一棒Giambi打出兩分打點全壘打, : 兩分都不算自責分,理由是如果沒有失誤該局便結束, : Giambi是沒有機會上來打出全壘打的。 : 可是就算這一局沒有失誤,投手下一局還是要面對到Giambi, : 到時他還是可能被Giambi打全壘打,只不過會變成陽春炮, : 可是這一分會算自責分。 : 投手同樣都是被大吉敲全壘打,為何大吉跑回來的那一分, : 卻因被打全壘打的時間不同,可能算自責分或可能不算。 : 失誤只影響有沒有多掉一分而已阿。 但是若上述的情況是在九局上 然後此時落後一分 如果沒有發生失誤 穩穩拿下最後一個出局(然後game set) 那就沒有所謂的下一局 在極端一點 (假設不是最後一局) 若是這局結束後因特殊情況(例如天候)而called game 那同樣的也會沒有下一局的產生 所以在下的結論 是覺得規則之所以會這樣定 就是因為"未來會發生的事"是沒有絕對 而且無法假設 所以儘管2出局後的失誤與自責分的相互關係 看起來像是太過保護投手 但是若是拿"未來" 或是 "假設狀況" (例如您說的下一局的全壘打) 來審視規則 似乎有點說不過去 當然這是我的認知啦 只是突然想到這樣的論點來作回文 歡迎大家討論... -- 「有空嗎^^」 『沒有』 「那你在作啥??」 『裝忙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139.95
foxhappy:言之有理 05/17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