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oxhappy:言之有理 05/17 23:28
※ 引述《zevin (我心甘情願)》之銘言:
: 舉個例子來說,兩出局後,Jeter因失誤上壘,
: 如果下一棒Giambi打出兩分打點全壘打,
: 兩分都不算自責分,理由是如果沒有失誤該局便結束,
: Giambi是沒有機會上來打出全壘打的。
: 可是就算這一局沒有失誤,投手下一局還是要面對到Giambi,
: 到時他還是可能被Giambi打全壘打,只不過會變成陽春炮,
: 可是這一分會算自責分。
: 投手同樣都是被大吉敲全壘打,為何大吉跑回來的那一分,
: 卻因被打全壘打的時間不同,可能算自責分或可能不算。
: 失誤只影響有沒有多掉一分而已阿。
但是若上述的情況是在九局上 然後此時落後一分
如果沒有發生失誤 穩穩拿下最後一個出局(然後game set) 那就沒有所謂的下一局
在極端一點 (假設不是最後一局) 若是這局結束後因特殊情況(例如天候)而called game
那同樣的也會沒有下一局的產生
所以在下的結論
是覺得規則之所以會這樣定
就是因為"未來會發生的事"是沒有絕對 而且無法假設
所以儘管2出局後的失誤與自責分的相互關係 看起來像是太過保護投手
但是若是拿"未來" 或是 "假設狀況" (例如您說的下一局的全壘打) 來審視規則
似乎有點說不過去
當然這是我的認知啦 只是突然想到這樣的論點來作回文
歡迎大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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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嗎^^」
『沒有』
「那你在作啥??」
『裝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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