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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情況我在看完比賽後 剛好有機會和一位有在國際比賽當裁判經驗的老師聊過 他的說法是還滿簡單易懂的 他說的是通常情形 隨後根據每一個案例不同才做細部討論(也就是像這次一樣四個裁判一起討論) 首先是跑壘 其實如果確定是打出安打,通常打者在繞一壘時會採弧線跑動, 不過這部份不是討論重點就此略過不談。 再回到三呎線的說法,其實是沒有固定的一條中心線, 跑者在壘包與壘包之間的推進,比如從一壘出發後他想繞外野一圈再回來二壘也可以, 但重點是不可能會讓他繞一圈還又讓他活在壘包上的可能性發生, 不過如果完全沒人理他的話,他繞完回來二壘,還是safe。 那麼三呎線判定關鍵因素是什麼, 即為a-rod所做傳向一壘前的最後一個動作,跨步手伸直並想用手套去觸碰跑者, 此時即受三呎線規範,跑者為了閃躲野手觸殺而移動躲避造成觸殺失敗即判出局。 但就是必須要出現完整的觸殺動作,也不能只是手稍微抬起做勢就傳球,這樣就不符合。 所以跑者其實只能以微微左右移動以及上下移動來躲避觸殺, 並無自由的跑動路線。(以夾殺來做輔助就很明顯,總不可能跑者出去繞一大圈再回來。) 所以被夾殺的跑者只能來回跑動或略為側閃縮腹之類的動作。 結論:本例其實還滿清楚的,從a-rod準備要觸殺時,跑者踩在紅土的最後一個腳印, 最後橫移至草地上時,在a-rod做出完整處殺動作還殺不到時就會由裁判判出局。 觸殺動作出現時橫向移動不能超過三呎(90公分,兩手打開就超過了) 大概是降子吧!_! 希望我的說明還算清楚。 -- 各位朋友大家好唷,這是我的部落格,有空來參觀參觀。 http://tw.myblog.yahoo.com/nokei.228 http://0rz.tw/b42KX 分享專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97.209
alubazace:推這篇很好懂又專業 08/31 20:29
Sunofgod:所以重點在夾殺時才成立三呎線就是了 08/31 20:36
tnarthur:專家推 08/31 20:37
DK2s:Good 08/31 20:39
nokei:夾殺是最明顯有三呎線規範的 沒有一個跑者有亂繞過....^^ 08/31 20:39
iambiaggi:推專業 08/31 20:43
Automation:好文 08/31 20:44
wujl:清楚又實用 推~ 08/31 20:45
nightsun:大推阿 08/31 20:56
Kinra:也就是橫向閃到伸手tag不到基本上就超過了 08/31 21:07
Hyman:簡單、清楚、實用 08/31 21:15
xxoxooxo:記得波沙達有次在三、本間被夾殺 也沒亂繞 頂多就跳一下 08/31 21:40
clifflu:我對 "三呎" 有一個更簡單的解讀: 守備員位於壘線上, 08/31 21:45
clifflu:伸長手臂仍無法觸及 08/31 21:46
okbon66:大檸檬都沒有人練前空翻來躲夾殺 可惜 08/31 21:58
newgunden:A-ROD曾經有本壘跨洞的記錄 08/31 22:18
Lattewang:好文,推! 08/31 23:24
Kuo:補充一點 繞到哪裡都可以 但就是不能讓裁判員認定有放棄進佔 08/31 23:41
Kuo:次壘的意圖 否則可逕自宣告出局 08/31 23:42
ac138:推樓上 跑太遠即使沒守備員理 裁判還是可以判放棄進壘判出局 09/01 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