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rte:官司不知道打的怎樣了, 不過金鶯並不想付 07/15 18:24
※ 引述《MMCloud (Bombers Reloaded)》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建仔 地位穩 & 洋基進補 龐森第5先發
: 時間: Sat Jul 15 15:04:27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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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hahahenman (賣擱蛋阿,一顆5元)》之銘言:
: : ※ 引述《giantion (giantion)》之銘言:
: : : 建仔 地位穩 & 洋基進補 龐森第5先發
: : : 【楊逸民╱綜合報導】
: : : 龐森去年以前一直是金鶯隊的主力先發投手,不過這幾年因為酗酒的問題,讓他的
: : : 成績大起大落,今年與紅雀簽下3年2250萬美元(約7億32125萬元台幣
: : : )的合約,只是表現還是沒有預期中理想,因次提前遭到解約。
新聞原文寫說"胖松今年與紅雀簽下3年22.5M的合約"
大大說"2004/1/4胖松和金鶯簽下3年2250萬美元的合約 (2004-06)"
到底誰是對的?
如果大大是對的
去年9/5被金鶯釋出後
請問金鶯需要付給胖松包括之前一共22.5M的錢嗎?
(我覺得要吧,只是想確認一下)
: Ponson 是在2004/1/4和金鶯簽下3年2250萬美元的合約 (2004-06)
: 去年9/5被金鶯釋出
: 去年12/5又跟紅雀簽下了1年100萬美元的合約 (2006)
: : : 取代查康 龐森出戰水手
: : : 洋基預計讓龐森跟在王建民之後(臺灣時間19日)先發出戰水手,而剩下球季球
: : : 隊將會付給龐森15萬至17.5萬美元(約488萬至570萬元台幣)的薪水。
: : 我想問一下
: : Ponson被紅雀DFA之後,被洋基撿走
: : 請問薪水要怎麼算?
: : 照理來說,不是應該吃下他的合約嗎?
: : 為什麼洋基只要付15至17.5萬?
: : 還有這個15至17.5萬是怎麼算的?
: : thanks
: Ponson今年7/7被紅雀DFA,接著在本週四通過waiver (cleared waiver)
: 如果球員在waiver尚未cleared時被撿走,他的合約將由撿走他的球團來負擔;
: 如果是cleared waiver後被釋出 (released),合約未執行的部份則由原球隊買單。
: 所以今年跟紅雀的1年100萬美元合約仍然要照付
:
: 接著因為是跟洋基簽下基本大聯盟約
: 所以就是按照基本年薪(0.327M)依照球季剩下的時間比例支付
: 所以得出15萬至17.5萬美元這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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