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ido (凱豆)
看板NY-Yankees
標題Re: [問題] 用五千萬美金標松阪,值得嗎?
時間Tue Nov 14 15:25:42 2006
我有疑問._./
以下節錄自CCLu大的部落格:
不過對於大聯盟球員來說,成為 FA 之前這六年的『市場價值』也不相同。後面這三
年球員有仲裁資格,他們能拿到的合約會越來越接近他們的身手所能拿到的市場價。
以 Hideki Matsui 為例,日本的超級明星球員可以靠著在合約中設定脫逃條款,如果
球隊在設定年限 (第一個約到期) 時不能迅速把他簽下來,他們有提前拿到 FA 的機
會。換句話說,靠著合約條文的設定,他們有可能只有三年的時間受到reserve clause
的限制。
三年的時間!這筆 sunk cost 可能只能攤到這三年裡面。
我想問一下reserve clause的意思是?
另外不能迅速把他簽下來,他們有提前拿到 FA 的機會。
是說六年的約
三年後還是要重簽一次囉?
然後價碼是現在談的嗎?
有點不太懂這裡的意思
有強者可以麻煩解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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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26.167
推 chungrew:請爬文得答案,謝謝您!意思是脫逃條款讓他在談不攏第二 11/14 16:02
→ chungrew:個約時,他會變FA 11/14 16:05
→ chungrew:你問的reserve clause很基本而重要,一樓的好人有連結 11/14 16:07
推 kaido:謝~那在問一下 第二個約是指六年後的嗎? 11/14 16:48
推 Parhelia:三年後取得仲裁資格時吧 印象中是這樣 11/14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