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NY-Yankee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原文恕刪>> 我是路人... 我覺得你的舉例挺好笑的 第一個 什麼退後幾公尺的... 我幫你的例子改一改.. 一場賽跑 主辦單位規定如下 1.率先抵達終點者得冠軍 2.把腳砍掉的參賽者 可獲得殘而不廢勳章一只 你會為了那個廢勳章把腳砍掉嗎? 第二個... 格鬥場的例子..也很好笑.. 你都說"我的其他對手或因為犯賤或是因為他爽等原因" 你幹麻跟著人家起鬨犯賤呢? 又幹麻跟著人家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87.37.182
wardraw:超讚的…把腳砍斷 不過原文po應該還會有其他理論…哈哈 01/14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