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library (我是誰)
看板NYUST
標題[校園] 圖書館離校手續注意事項
時間Fri Jun 5 16:44:31 2009
一、辦理離校前應先清還於圖書館所借圖書、視聽資料及逾期罰款等
,方可於圖書館一樓流通櫃檯辦理畢業離校相關手續。
二、大學部畢業生攜帶學生證親自至圖書館辦理離校手續。
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畢業生請先上傳論文並經審核通過無誤後,
方可至圖書館辦理畢業離校。
三、大學部辦理畢業離校時間為98年5月26日至98年7月31日止。
研究生辦理畢業離校時間為98年5月26日至98年9月04日止。
四、完成離校手續之畢業生,即無法再借書。
五、畢業生欲辦理「畢業校友借書證者」,可至
"圖書館首頁-讀者專區-各式申請表單-各種身份借書證"
下載使用表格或至圖書館一樓流通櫃檯索取。
六、申請畢業校友借書證者請備妥下列資料
1.畢業證書影印本一份。
2.兩吋彩色照片一張。
3.工本費新台幣300元和保證金新台幣2000元。
4.銀行或郵局存摺正面影本一份
(由本校現仍在職之正式編制內教職員工具保者免繳交)
,並親自辦理。惟保證金得由本校現仍在職之正式編制內
教職員工具保而免收,借書證有效期限以1年為單位,
保證金得於歸還所借圖書後申請無息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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