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NYUST_MTCLU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登山社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章程依據學校學生社團課外活動輔導辦法訂定。 第二條:本社隸於學校學生活動中心康樂性委員會,社址設於國立雲林 科技大學學生活動中心內。 第三條:本社訂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登山社。 第四條:本社宗旨以提倡全校體育運動,推行登山.健行.野營.野外 求生.溯溪.雪冰地攀登.自然生態景觀欣賞.戶外旅遊等活 動,以增進身心健康,並藉以培養合群精神為標的。 第二章 任務 第一條:本社任務如下列: (一).關於學校師生登山.健行.野營.野外求生.溯溪.雪冰地攀 登.岩壁攀登.及技術研習.戶外旅遊等活動事項。 (二).關於與校外登山社團之聯誼事項。 (三).關於社員及組織幹部之訓練與管理事項。 (四).關於登山安全之防範與知識傳播等事項。 (五).關於自然生景態景觀之欣賞及維護事項。 (六)‧協助或指導本校各社團舉辦登山活動。 第三章 社員 第一條:凡本校學生品行優良,無不良嗜好,且贊同本社宗旨及熱心參 與本社活動者,得申請加入為本社社員。 第二條:本社採永久社員制,應繳款項由幹部會議決定之。 第三條:凡合第二條之規定者,經發給社員證起即本社社員。 第四條:社員有下列條款所列情形之一者,經查屬實,由幹部會議決議 通過,取銷其社員資格開除其社籍。 (一).言行不良,足以破壞本社內部團結者,得開除其社籍。 (二).違反本社組織章程者,得開除其社籍。 (三).因故未能繼續擔任職務,亦未提出離職書致使社務推動受到影 響者,得開除其社籍。 (四).其他重大違規事項,得經由幹部會議決議,取銷其社員資格或 開除其社籍。 第五條:本社社員之權益與義務如下: (一).享有選舉.被選舉.發言表決等權益。 (二).遵守本社章程及各項決議。 (三).擔任本社所指派之職務及工作。 (四).享有本社各項福利。 (五).社員有義務於期初、期末社員大會回山社註冊。 第四章 組織 第一條:本社以社員大會為最高決策單位。 第二條:本社另聘指導老師,指導老師由嚮導群及現任幹部推薦,經學 校同意任用之,負責指導社團工作之執行及本章程規定事項。 第三條:本社社長下設副社長乙人,副社長下設活動組、設備組、公關 組、總務組、文書組、美宣組、教學組。 第四條:本社另設有嚮導群,任用標準參考嚮導群章程。 第五章 職責 第一條:社長職權如下: (一).社長對外代表本社,對內為最高行政負責人。 (二).推派副社長人選及各組組長。 (三)‧了解各組工作情況,並分派各幹部工作。 (四)‧召開社團幹部會議,討論社團事務及工作進度。 (五)‧定期查閱帳目,定期召開社員大會。 (六)‧編列預算及行事曆。 (七).訂定年度的社團設備購買計畫。 (八).辦理活動的公文的申請及傳送。 (九).負責本社對外的公共關係。 (十).擔任本社組織章程之召集人及審核其他相關法則。 第二條:副社長職責如下: (一).協助社長維持社團的運作。 (二).若社長因事無法視事時,得代表社長。 (三).協助活動策劃及進行。 (四).負責本社社內的聯絡及公關事項。 (五).向社長負責。 第三條:公關組職責如下: (一).申請洽借活動場地。 (二).領取山社之信件。 (三)‧負責歷屆山友資料之整理。 (四)‧負責辦理OB聯誼會。 (五)‧負責本社社內及社外的聯絡及公關事項。 (六)‧對社長、副社長負責。 第四條:活動組職責如下: (一).負責社內一切康樂性活動之企劃及執行。 (二).支援校外活動企劃及康樂活動之進行。 (三).對社長、副社長負責。 第五條:總務股職責如下: (一).各種收支的記錄及定期盤點本社財產。 (二).接受各組採購提案,超過新台幣參佰元則需經社長審核。 (三).每月初公布上月收支明細表於本社公佈欄。 (四).負責採購社上所需器材、文具。 (五).學期末結算本社經費及公佈社費明細表。 (六).對社長及副社長負。 第六條:設備組職責如下: (一).負責本社器材、設備之保管整理。 (二).負責器材購買之提案。 (三).執行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登山社設備租借辦法。 (四).對社長、副社長負。 第七條:文書組職責如下: (一).負責各項活動記錄、會議記錄、資料之整理、表格之制作、公 佈會議摘要與出席記錄。 (二).負責公文繕寫。 (三).各種記錄的保存。 (四).向社長、副社長負責。 第八條:美宣組職責如下: (一).負責本社各項活動之宣傳海報。 (二).負責活動舉行之攝影記錄。 (三).向社長、副社長負責。 第九條:教學組職責如下: (一).負責社內各項教學活動企劃。 (二).負責教學教材之編排。 (三).負責與教學講師之連絡。 (四).向社長、副社長負貢。 第六章 社長及幹部之任免 第一條:社長資格:凡山社社員對社團有熱忱之社員皆具有資格。 第二條:社長之選舉由社員互推或經由社長、副社長、嚮導群、指導老 師之推薦,再經社員大會選舉投票產生。 第三條:社長之罷免須經十分之一的社員提案或經二分之一的嚮導群提 議,得成立罷免案。 第四條:罷免案須經三分之二社員投票通過後,始得罷免之。 第五條:社長罷免後職務由副社長暫代之直到下一屆社長選。 第六條:社長及幹部之選舉應於每年四月底前改選完成,並於五月底前 交接完畢。 第七章 會議 第一條:本社團組織與工作性質不同,由各組負責,單獨召開其組織會 議,必要時可邀請其他組組長。 第二條:本社之會議一切以民權初步為依據。 第三條:本社活動如同時涉及二組以上之工作需要時,可適情況決定召 開聯席會議。 第四條:本社社員大會每學期固定召開二次,必要時得視實際情況經幹 部會議同意召開聯席會議。 第五條:本社會議決議事項必須達該會議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方得生效。 第六條:本社各項活動前均須召開籌備會議,並適時舉辦工作會報,活 動後亦須召開檢討會議。 第七條:本社社務工作會報,每學期至少一次,必要時可合併其它會議 舉行之。 第八條:本社之會議記錄須交由文書組整理,於會議結束後三日內公布 。 第八章 經費 第一條:本社經費以下款項撥充之: (一)‧入社費(費用由當屆幹部會議決定之)。 (二).學校補助金。 (三).活動結餘金。 (四).其他。 第二條:本屆社長與下屆社長於學年結束前訂定預算及活動計劃書,交 由嚮導群審核之。 第九章 附則 第一條:本章程經由社員大會通過,並經顧問群備查後實施。 第二條: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於社員大會修訂之。 第三條:本章程如有執行上疑義時,由嚮導群解釋公佈之。 民國八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修改 公布同日實行 -- -- ● Origin : 雲林科技大學藍天使 <bbs.yuntech.edu.tw> [FROM: 140.125.1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