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美國紐約生活了一年多,在日常中,體會到許多細小美好的事物。
其中之一,是學會在一個大城市裡走路。
遊歷過歐洲許多充滿歷史感和地方特色的城市後,初到紐約,第一眼
會覺得這個城市一點都不美。它缺乏時間感的縱深、實用功能重於美學特
色的城市。紐約的時間感是一種快速流動的潮汐狀態,每天都有無數的人
從世界的不同角落湧來,同時,每天也都有無數的人,帶著厭倦或不捨、
失望或懷念離去。它就像地鐵列車中的人們,形形色色、千奇百怪,在轟
隆轟隆的行進速度中,不斷添增與失落各種元素。
不過,當地鐵開到了曼哈頓島,人們走出地面,就會發現;它居然是
一個可以讓人放鬆,而且興味盎然地走路的城市。
在紐約,每個人都知道;聰明的人千萬不要開車進曼哈頓。路小、車
擠、紅綠燈多、到處都是單行道、停車位難求、交通法規嚴厲,開車進市
區的代價實在太高。因此,從老闆經理到販夫走卒,一般人通常都是搭地
鐵進曼哈頓,必要時再轉乘巴士、計程車。而如果有時間,路程又不遠,
最好的方式就是走路。
跟台北比較起來,紐約的馬路並不算寬,但幾乎每一條道路左右兩側
,都有兩到四公尺寬的人行道。人行道一概是最樸素堅固的水泥地。平坦
、寬敞、乾淨,沒有車輛停放、沒有地攤、沒有商家的貨品,只有幾個據
點才會出現零星的賣熱狗、水果、小飾品、舊書的小推車攤販。大片的路
面屬於行人,人們可以休閒而從容地,慢慢走過這個國際級城市的每個角
落。接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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