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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集小火車不動 林明溱遭處分 【聯合報/記者莊芳銘/南投報導】 2007.03.24 04:14 am 興建10年無法上路的集集鎮環鎮小火車,審計單位7度要求追查失職責任後,縣府決定處 分前集集鎮長、現任觀光局長林明溱,林明溱昨天強調不在意被處分,他要繼續積極突破 法令,爭取小火車早日啟動,帶動集集鎮新的旅遊高潮。 集集鎮環鎮小火車在林明溱擔任鎮長任內購置火車頭,舖設鐵軌,卻被交通部認為違反鐵 路法,多年來無法行駛,審計單位認為公共建設閒置,從93年11月起,6度行文縣府追查 失職責任,因林明溱轉任縣議員,繼任鎮長李崇慶、莊瑞麟認為是前任鎮長興建,並未處 分失職人員。 審計室最近第7度來文,縣府召開考紀會,決定對林明溱申誡1次,使林明溱成為縣長李朝 卿上任以來,第一個被處分的一級主管。林明溱說,環鎮小火車案糾葛多年,若他被處分 可結束責任追究壓力,更積極尋求解套,他被記大過也接受。 林明溱說,小火車花了集集鎮6000多萬元遺產稅施設,卻被交通部的鐵路法綁住,無法行 駛,縣府已組成推動小組,研擬解套之道,有人建議將鐵軌沿線區塊變更為遊憩用地,比 照遊樂區遊園車模式經營。 林明溱認為突破法令也是可努力方向,指出市區道路管理規則規定道路可設置輕軌便道, 避開鐵路法,此須中央認可,他積極部署參選立委,希望能為小火車解除束縛,早日環鎮 行駛,讓集集鎮及鄰近地區觀光更蓬勃發展。 【2007/03/24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4/3774034.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76.81 ※ 編輯: wcr 來自: 59.113.176.81 (03/24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