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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D1/理財焦點 2008/06/25 北市月薪五萬以下 淪中低收入 採取收入限制, 是為了「排富」,中低收入人士才能申請補貼。 【李國煌/台北報導】   人人喜愛高收入,在居住的城市中,自己的 收入到底居前、還是落後,北中南標準不一 ,依據調查,北市個人月收入49,532以下, 屬於後段班,中市、高市民眾月收入不到 37,478,都是中低收入一族。    依據主計處的調查,北市的個人月收入部分 ,依據收入的高低排序,中間值的金額,大 致落在49,532元,這個金額也形成一個收入 高低的分野,可區分成前50%、後50%。   這個意思就是說,居住在台北市的人,如果 個人的月收入49,532元以下,就是落在後 50%的一群,屬於收入的後段班。    至於高雄市、台中市、基隆市、嘉義市、新 竹市,台南市、鳳山市的居民,個人月收入 到底是在前50%,還是後50%的分界點,落 在3 7,478元。    台灣省的其它省轄市、部分縣轄市的居民, 個人月收入屬於前段班、後段班,金額落在 34,401,金門和連江兩地的標準是,個人月 收入超過22,750,就屬於前段班。    這個標準,是營建署拿來衡量收入高低的根 據,今年,個人月收入落在後段班的民眾, 才能申請購屋貸款利息補貼、以及租屋居住 的租金補貼。    一個金額很清楚就劃分出,一個上班工作的 人,在自己落籍居住的城市,月收入歸屬前 後段班的分野,營建署人員說,採取收入限 制,是為了「排富」,中低收入人士才能申 請補貼。    倒是,對居住北市的民眾而言,個人月收入 要達五萬元,才能擠身收入前段班。   除了個人月收入以外,如果以家庭年收入的 角度來看,台北市居民的家庭年收入在148萬 以上,歸屬在前百分之五十,如果落在148萬 元以下,便落到後百分之五十的家庭這一群。   至於台中市和高雄市居民,家庭年收入的中 間值是107萬元,這些地區的居民家庭收入在 107萬元以下,便符合營建署中低收入的標準 ,可以申請補貼購屋貸款利息,也可申請補 貼租屋支出,申請獲准後,一個月可獲得 3000元補助,一年為期。 新聞出處: http://0rz.tw/424lz -- 屌長皮尺能量! 人心深不可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32.11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