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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函 受文者: 國立台灣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97年1月22日 發文字號: 北市衛藥食字第0973048090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主旨: 民多次檢舉貴校所屬批踢踢BBS網站發現刊登菸品之相關訊息乙案, 請加強管理並立即刪除網站中相關文章。 說明: 一. 依據97年1月12日市民電子郵件, 本局97年 1 月 8 日北市衛藥食 字第09639955801號函及96年12月4日北市衛藥食字第0969536000號函辦理. 二. 菸害防制法第 5 條規定, 販賣菸品不得以電子郵購方式為之. 同法第 9 條規定, 菸品廣告不得以「網路」方式為之. 違反第 5 條者得依同法 20 條規定處新台幣 1 萬元以上 3 元以下罰鍰, 並得按日連續處罰至違反之行為停止為止. 又違反第 9 條者, 得依同法第 22 條規定處新台幣 10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經三次處罰者, 並停止其製造, 輸入或販萬 6 個月至 1 年. 廣告業者或傳播媒體業違反第 9 條第 1 款規定, 製作菸品廣告或接受傳播或刊載者, 處新台幣 5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三. 經查「菸版」(Tobacco)版主為 Bon69 及 coffeeoldman , 該版上有販售, 交換菸品意圖等文章, 請立即刪除, 爾後若仍有此情節發生, 將依據法令處辦. 相信大家都看得懂以上公文 雖然之前已經有放風聲給大家 不過現在已經不是用玩笑可以面對的了 希望大家重視 尤其是第三點,務必請大家遵守 不希望大家被罰錢甚至被法辦 這次看來他們很認真 請大家配合 感謝 PS:順便提醒各位,要私下寫信交流請小心,信箱會被監控? Bon69 2008/01/30 -- 今天得知有一個版友已經去警局做筆錄了 罰金3~30萬 默哀.... Bon69 2008/02/01 -- 你今晚 6 9 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45.94
miou1109:推 01/30 00:54
ihcc:推 01/30 00:55
greenmos:版大辛苦了= ="看的很嚴肅直到簽名檔就....無言 01/30 00:55
Bon69:不知道公布公文需不需要挖雙眼.... 01/30 00:57
satan123:湯匙伺候~~ 01/30 00:59
Bon69:不知道根據大清律令,PO文章假設一下有沒有罪呢 01/30 01:00
LancerEX:所以換菸是違法的嗎? 01/30 01:23
JeremyWu:你用明朝的劍斬清朝 分明是反清復明 01/30 01:25
badken:您還是把鹹魚拿回家煮湯喝吧 01/30 01:26
jbstory:何大人你是讀書人,公堂之上你檢點一點麻 01/30 11:26
newzx:辛苦了 01/30 13:40
AlphabetR:山西布政司的五千兩在她房裡啊~ 01/30 16:43
Bon69:換 也算交易的一種吧 所以禁止 01/31 00:19
※ 編輯: Bon69 來自: 220.136.84.60 (01/31 00:29)
manasafina:以物易物,應該算交易@_@ 送,我就不知道了ˊˋ 01/31 07:37
※ 編輯: Bon69 來自: 220.136.84.60 (02/01 20:35)
freshbox7:20條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3元以下罰鍰 這是啥罰款?= = 02/02 00:45
manasafina:...=口=!已經有人去筆錄了?! 抖抖.. 02/03 08:56
Reinhard0712:是條子過年衝業績 還是有些反菸的傢伙去檢舉? 02/03 13:41
Bon69:是看中高獎金的人去檢舉 02/05 00:50
cyda:信箱會被監控??? 02/06 11:55
Kane0513:信箱監控啊...這樣算不算侵犯隱私? 02/18 23:16
triumphway:fuck that = = 02/20 13:02
aImErPeD:那 送呢?! 02/20 22:52
Bon69:送一樣 已經有板友被罰了 金額不小 10萬 大家請注意 02/21 23:58
elro:其實我不懂到底哪一條有說 "送" or "交換" 是違法的 02/22 15:34
elro:有點想挑戰...... 02/22 15:40
Syu:可以罰到30萬 也真的是很狠... 02/25 04:46
jasonmp6:掉在地上 撿起來就不算了 XD 02/27 18:03
jasonmp6:[丟棄] 台北 一包白長壽 (下午五點) 02/27 18:03
jasonmp6:這樣有沒有其邁XDrz 02/27 18:04
AllIsPretext:1萬元以上 3元以下 .......... 03/09 03:59
zellsos:原來連送都不行,對不起版大,我不小心犯版規了 03/13 22:39
Bon69:應該是3萬以下 orz 03/16 01:12
nahceal:那可不可以借阿.. [借煙] 04/03 17:34
silverworm:吱吱 04/16 15:47
coffeeoldman:(  ̄ c ̄)y▂ξ 04/18 16:44
dsin666:... 04/19 20:10
silverworm:啊.....嘶~~~~~~ 04/25 12:15
coffeeoldman:最近發文好像都沒看版規 應該要來大規模劣退 囧 04/25 22:58
silverworm:辛苦了,咖啡桑 04/26 21:15
coffeeoldman:( ̄═ ̄)y—ζ 05/05 05:16
silverworm:喔..喔喔....Only~~~~you~~~~ 06/02 06:15
filmstar:別怪銀蟲~~~嘀咕~~~ 06/04 01:57
Nineteen:啊對不起版大沒看置底文就亂發文...得罪之處多包涵!! 06/24 10:54
Nineteen:那請問現在煙友們如果要"交流"要去哪邊啊? 06/24 10:55
DevilVic:條子還真是有夠無聊了 08/26 19:31
Bon69:應該是民眾檢舉比較多 有賞金可以賺 08/28 00:03
su3cl3ru19:再說一次是誰宋這把劍給我們的 09/25 01:10
skymandy: 是明朝崇禎皇帝賜給我們包家的 10/05 17:39
peichilover:你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10/10 22:53
skymandy:我看氣份那個緊張就叫我老娘出來輕鬆一下 請大家不要介意 11/05 08:51
Bon69:把劍吞下去我就原諒你 11/10 18:42
dfire:呃=.=現在不能送了阿 11/10 22:42
stupidkoala:你吩咐~我照辦~~ 12/17 11:13
WeAntiTVBS:有鑑於此請貴版版大能將此類罰則列入板規 12/29 02:28
Bon69:禁止送換菸文 有這條板規阿 01/05 00:54
MissMacy:耶~從泰國回來~超爽的~~~ 05/28 23:46
qteen666: 撿到一條菸 07/04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