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nillin (v( ̄︶ ̄)y)
看板Neihu
標題[訐譙] 黑店--宥益電腦通訊 (內湖路一段411巷內)
時間Sun Jun 11 04:09:44 2006
YOEI 宥益電腦通訊 在我家社區裡最外棟大樓的店面1F,
從我搬進這社區(小4)開始就時有所聞他是一家黑店,賣的東西貴,品質也不好
但常常還是小學生上當,真的,會走進這家店裡的大多是我家附近國小的學生
我一直覺得他在附近有這種壞名聲還能存活到現在都是因為在騙小孩子的錢
我弟今年小六,很喜歡買電腦用品,又因為這家店就在我家社區內而常去
(多次告訴他是黑店他還是不聽..)
結果上禮拜他在那裡買了一張500元的音效卡,拿回家用發現系統不相容不能用
我陪他想拿去退貨,老闆卻一再推託,說他的東西沒有問題是我家的電腦不好
我想想也可能是我弟自己的問題,畢竟小孩子也不懂電腦,就叫他回家多試幾次吧
結果還是沒辦法用,我媽只好叫他自己去退貨,或者去換等值的東西回來
過幾天我媽發現他跑去跟老闆退貨了,而老闆卻只還給他300元...少了200元
我們家的人都覺得很不可思議,買東西回來發現不適合退回時卻要折200元?!?!
而且據我弟說老闆當時說"我算你5折退錢,多出來的50塊不跟你計較"
我覺得實在太過分了!! 這根本是欺騙小孩子的行為!! 就馬上帶著他到黑店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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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進去就問老闆:為什麼我弟買東西沒有弄壞就只能退300元?
他:是這個嗎?(從架上拿下音效卡,他還是放在架上賣)
你弟已經把我的東西開封過了當然要折舊,我能讓他退錢已經很好了.
(事後我弟告訴我他一開始買的時候就是已開封的)
我:這是什麼意思? 你現在還是擺在架上賣,難道你會賣別人200元300元嗎??
你還不是照賣他500元? 就因為我們試用了你的東西不合,就要給你200元嗎?
他:我把他放回架上想賣多少錢是我的自由,你們先買了東西,能不能退貨這是由店家決定,
當初我也是跟他說好300元我把他的東西買回來的
我:什麼叫買回來???當初他買你的東西就已經是買賣行為,而且你們並沒有開立發票,難道
你們有不需要開發票的貼紙嗎? (這時我還四處張望有沒有貼紙..結果他不敢回嘴)
更何況根據消基會的規定和法律退貨是我們消費者的權益,和你們店家自己的決定無關,
至少我們有權退回等值的東西,而不是只有300元,你這樣的說法只是在騙不懂法律的小
孩子.難道我買衣服SIZE不合不能換?買到不適合的東西退回就要扣錢嗎?
(這時候我已經怒到聲音很大..老闆娘也跑來了XD)
他:你這樣說就太過分了吧?什麼叫做騙小孩子?能退貨的店都是那種賣場阿郵購喔,跟我們
這種店面無關,電腦的東西你開過了消費者會看阿,你自己去光華商場看看哪一家讓你退
錢?消基會的規定你自己去查查看!是你弟自己買了又要退貨!
我:為什麼你要怪他?退貨難道不是消費者最基本權益?難道我學過法律的人會不知道嗎?
(其實只學過法學緒論和醫事法規..可是..輸人不輸陣阿...)
你有沒有搞清楚狀況阿,我們買了500元的東西,沒給你用壞,甚至沒用過幾次,
只是測試過不合家裡的電腦,這樣退貨給你就只剩下300元,然後你現在又可以放回架上
賣給另外一個人500元?請問那200元是為什麼要給你呢?為什麼需要折舊?
我們家沒有窮到需要在意那區區200元,但你欺負小孩子的行為很差勁!
他:(大吼)你要拿回東西好阿,把300元拿回來還我,我就把東西給你!
我:好阿,錢還你,但是你要知道你這樣的行為是不合規定的!而且你們這家店在附近早就被
稱為黑店了,只有這些小孩子才會上當受害!你們自己需要好好改進!
他:你才需要好好改進!你弟以後不來買就算了!
我:(最後一句狠話烙下)我會叫他永遠都不要來!(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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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後來才又知道也有小孩子在那裡買了軟體不能用也不能退,
只好跟爸爸一起來,老闆也是再三推託,說要當場測試給他們看(這是這老闆一貫作風)
請住內湖區的人絕對不要去那家黑店--YOEI 宥益電腦通訊
我真的希望他趕快倒店,不要再欺負附近無知的小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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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04.118
推 grim6626:小聲說…其實東西沒壞,他真的沒有義務要退貨給你 06/11 04:16
→ grim6626:你講的那些退貨規定全都是錯誤的 06/11 04:17
→ grim6626:既然不是郵購也不是訪問買賣;東西又沒壞只是跟你家電腦 06/11 04:22
推 vanillin:那東西是開過的,他也沒開立收據,是我弟白痴才去跟他買的ꌠ 06/11 04:25
→ grim6626:不合;按消保法規定他是站得住腳的。 06/11 04:25
→ vanillin:謝謝你的解釋阿~我了解了! 06/11 04:27
→ grim6626:沒開發票那是逃漏稅,一碼歸一碼. 06/11 04:27
推 vanillin:開始去查公平交易法了= =說不定這學期法律會HIPA...XD 06/11 04:31
→ grim6626:建議您改一下標題比較好,雖說陳述事實不罰,但這篇把店 06/11 04:36
→ grim6626:名地址全列出來,又冠上黑店,店家若真的要告也挺麻煩的 06/11 04:37
推 vanillin:可以請問您一個問題嗎?常常看到有人買電子用品沒有拿發票 06/11 04:39
→ vanillin:尤其是說跟公司拿便宜貨源的那種,是否也算是逃漏稅之一呢 06/11 04:40
→ vanillin:改好~ 06/11 04:41
→ vanillin:tent&parent_path=,1,448,&article_category_id=1139&job 06/11 05:07
→ vanillin:_id=85930&article_id=38766 06/11 05:07
→ vanillin:這算不算一個類似的CASE呢?消基會卻認為可以退換,請問有 06/11 05:08
→ vanillin:熟法律的人可以解說一下嗎@@" 06/11 05:08
推 vanillin:謝謝樓上喔~大家都是內湖人,希望內湖有更棒的消費環境^^ 06/11 19:02
推 charlesy:我覺得原po很有正義感 我支持你! 06/11 21:33
推 fredking1:那一家以前叫做多美多吧?我小時候跟老闆&老闆良都很熟, 06/11 23:32
→ fredking1:還在那裡學DOS&Word,人是不錯(可能跟我很熟),不過東西很 06/11 23:34
→ fredking1:貴,不過我小時候都笨笨的...應該是西湖寧靜外面那一家 06/11 23:35
推 LinkiNParK:基本上是不能退錢的(我在光華上班過)你頂多只能換 06/14 15:03
→ LinkiNParK:價等產品@@ 06/14 15:03
→ LinkiNParK:同價值同等產品...上面推文沒打好..^^" 06/14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