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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房東一直避不見面不接手機 然後又聽說方先生過兩天要出國!! 那貓咪怎麼救出來? 我的想法是:找那一里的里長鄰長 管區 請他們跟房東施壓(房東是誰?怎麼聯絡? 問方的室友不就知道?或者問ptt網友 amourcat) 也請內湖區的居民 跟內湖區的議員反應 打電話給區長反應 請他們為了社區的安寧 不要讓家住木柵的人在內湖這裡虐貓 趕緊救貓出來! 方的租屋地址: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0&topic=2392&show=0 內湖一段437巷4弄5號 5樓 : 臺北市內湖區麗山里 009鄰 里長資訊: http://www.neihu.taipei.gov.tw/e_basicli/e4/e4_into.asp#37 麗山里 許 明 全 先 生 經歷 太陽神塗料股份有限公司協理、中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中央塗料股份有限公司 修補漆顧問、西湖民防中隊 副小隊長。 地址 內湖路一段411巷19弄9號 聯絡電話 (02)2627-4625 傳真電話 行動電話 0933555399 ---- 里幹事:http://www.neihu.taipei.gov.tw/e_basicli/e2/e2_into.asp#37 麗山里 忻安國 0972295525 --- 區長:http://www.neihu.taipei.gov.tw/d_introduct/d1/d1_into.asp 網頁下方有區長信箱與區政信箱 !! 區公所地址:11466 台北市民權東路六段99號四、五樓 電話:2792-5828 傳真:2795-2550 區長簡介 姓名 吳坤宏 出生年月日 民國五十年九月二十七日 學歷 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 考試及經歷 1. 八十一年高考三級一般民政類科考試及格 2.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科長 --- 內湖分局:http://nhpp.tcpd.gov.tw/ 地址:11472 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2段261號 電話:(02)27900505 傳真:(02)27907403 警察局內湖分局 內湖路二段261號 27900505 警察局西湖派出所 內湖路一段550號 27987505 警察局文德派出所 文德路22巷120號 26573363 --- 消防局民權分隊 民權東路六段9號 27906940 27906904 消防局大湖分隊 成功路五段三號 27906455 消防局內湖分隊 成功路二段378號 27911511 --- 內湖/南港區議員 http://web.tcc.gov.tw/bar1/bar1_5/member.asp?sno=12 李彥秀(好像蠻熱心的) http://web.tcc.gov.tw/bar1/bar1_5/member.asp?sno=11 黃珊珊(她是律師) http://web.tcc.gov.tw/bar1/bar1_5/member.asp?sno=13吳世正 記者出身 http://web.tcc.gov.tw/bar1/bar1_5/member.asp?sno=17陳義洲(內湖勢力很大) http://web.tcc.gov.tw/bar1/bar1_5/member.asp?sno=66 李建昌(常聽到他) http://web.tcc.gov.tw/bar1/bar1_5/member.asp?sno=462 常中天(也是記者出身) 這是我目前想的辦法 總是有人要給房東壓力 請他先單方終止和方的租約 (理由可以依民法第438條 主張方尚文在房內虐貓,是違反使用租賃物的約定方法, 如果沒有約定方法,則依租賃物的性質,只供人居住之使用,不供人將該租賃物做為 虐待動物之使用,依第438條第二項,房東經過阻止(比如說請房東打給他叫 他開門放貓)而繼續為之(方不開門),房東得終止契約。終止之後,方尚文就沒有合法 居住在那裡的權利,房東就可以開門進去了!) 當然房東一定要有人對他施壓才行 不然目前的狀況貓還是救不出來 啊 所以請大家跟上面那些人聯絡 請他們出面 對房東施壓 也請大家敦促動檢所的嚴先生 方的內湖室友 內湖鄰居 請他們出面幫忙 一起對房東曉以大義!!不然七月鬧出這麼多貓命 房東你不怕死我都替你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4.187 ※ 編輯: aSpecialGirl 來自: 61.217.14.187 (08/03 01:34) ※ 編輯: aSpecialGirl 來自: 61.217.14.187 (08/03 02:09)
AniSll:確定貓還在裡面嗎? 08/03 08:50
icged:如果貓在裡面但方X又出國~那些貓會餓死的~房東應該不想搞到 08/03 10:03
icged:房子之後租不出去吧@@? 08/03 10:04
Aqei:您要不要自己先開始聯絡看看?怎麼會都叫人聯絡?@_@ 08/03 14:52
Liang31:報紙寫他不是已經落跑了... 08/03 15:26
oymr:我查了一下地址才發現在我家附近耶...真可惡!!! 08/03 15:36
allenC:就在我家對面ㄟ 我家在3號4樓 @@" 08/03 17:37
eviliori:真是有心!內湖好多愛貓人士。 08/03 21:51
> -------------------------------------------------------------------------- < 作者: CHEEZUMS (做個快樂的人) 看板: Neihu 標題: Re: [徵求] 請大家找有力人士找房東開門救貓! 時間: Thu Aug 3 17:29:40 2006 昨天看新聞,那個人渣不是還有出來講話嗎,說什麼"貓很可愛" "但他本身管教方式不當" "他很對不起" 看完我真的很想揍他... 還記得他在網頁寫著, 剛領養回來的貓就直接"管教"了喔 虐待完 最後還寫著..."如果大家看了喜歡,下次再領養一隻來玩" 大家會相信他昨天在新聞上講的鬼話嗎... 還有他媽媽講"他是小時候被貓抓過,才會有這樣的行為" 就因為被抓過?? 難道是老二被貓抓斷...那情有可緣,我會同情他... 這位媽媽請不要再包庇那個變態了好不好, 照媽媽講法,小時被抓被咬就會虐貓虐狗,那全台一堆變態了 趕快帶去看醫生吧....不然帶出來被鄉民揍一頓我也不反對... 還有有人知道他 木柵 的地址嗎?? -- 沙灘上的一顆排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32.124
vc727:他真的很機擺明是個心理變態 08/03 17:43
shhsu:哎,貓版已經隱版了,不希望內湖版也被關切,不然,真想罵人 08/03 18:26
shhsu:,居然敢說是「管教」! 08/03 18:28
> -------------------------------------------------------------------------- < 作者: jimshih (傳說中的果汁學長) 看板: Neihu 標題: Re: [徵求] 請大家找有力人士找房東開門救貓! 時間: Fri Aug 4 13:07:12 2006 ※ 引述《CHEEZUMS (做個快樂的人)》之銘言: : 這位媽媽請不要再包庇那個變態了好不好, : 照媽媽講法,小時被抓被咬就會虐貓虐狗,那全台一堆變態了 : 趕快帶去看醫生吧....不然帶出來被鄉民揍一頓我也不反對... : 還有有人知道他 木柵 的地址嗎?? 這是在聯合新聞網查到的: 仙貓下凡終顯靈、 岩石可開網友情、 路見不平拔刀助、 實在應該找到他、 六層地獄不夠下、 像他這種沒良心、 久久不見反省意、 三人一組圍堵他、 號召大家力量大、 七天一定要逮到、 樓上相約樓下去! 內含地址, 自己看看能不能看得出來囉~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61.172
bloodrose:仙岩路16巷93號7樓嗎 XD 08/04 13:31
jimshih:我沒說喔~ 是你自己看出來的喔~ XD 08/04 14:14
james251:一樓內行!! 08/04 18:08
AniSll:是真的嗎? 08/04 23:01
lthstar:不過確實有這條路~在文山區~靜心中學那@@ 懷恩隧道旁... 08/05 02:26
> -------------------------------------------------------------------------- < 作者: lingze (walkman) 站內: Neihu 標題: Re: [徵求] 請大家找有力人士找房東開門救貓! 時間: Mon Aug 7 11:07:30 2006 前文恕刪 看了這篇新聞很久,心中很多感慨,不吐不快 雖然這位虐貓的男人,受到了許多鄉民以及輿論的撻伐 甚至有人將他的地址大拉拉的寫成新詩== 意圖很明顯,這也算是群眾暴力吧,一開始看到我也覺得很噁心, 怎麼會有這種人,心中不快,但是人類真的是一種很奇怪的生物 各位小時候有沒有虐待過蚊仔、蟑螂、螞蟻、蚱蜢、螳螂等等的昆蟲? 又或是拿過小頭子扔討厭的流浪狗?欺負弱小同學? 打架、耍心機、討厭某人,對他做出惡作劇? 更甚者,對他人做出毀壞別人財物的動作,這些 難道都是正確的嗎? 也許有人會說,那不一樣,因為那些蟲仔該死、沒知覺?還是他是害蟲? 所以該殺?其實是沒有利用價值吧。 小時候被流浪狗欺負的例子因該不少,我想很多人長大一點看到流浪狗, 有些人真的會對他們丟出小石子,這也不是她們的錯,有仇不報,非君子 我也不是在替這個男人做護航,只是他的手段過於激烈,再者,精神病是沒有辦法衡量的 一些有精神病的患者,例如憂鬱症,成天想自殺,別人看了覺得不可思議!! 好好的生命幹麻要自殺結束,沒錯!!這就是病,有病才會出現偏差 又或是某些人基因產生異常,天生就有暴力傾向,這他願意的嗎? 在群眾的暴力之後,是否因該好好的想想,自己的所作所為, 是不是真的達到了: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還是:寬以待己,嚴以律人? 以上是個人的淺見,不過,虐貓的那個男人,真的很令人Orz -- *[s*[2;68H*[44m *[5;34m?*[1;37m? *[m*[3;68H*[1;44m\("▔□▔)/*[m*[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141.201
lingze:簽名檔變形了\("▔□▔)/ 08/07 11:09
Seydlitz:唉呀 反正就是強欺弱 生物法則 沒有什麼對錯的(煙) 08/07 11:20
lingze:樓上不要抽菸啦~~ 08/07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