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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費用標準制定(代收費用說明) 一、供髓部分:已含抽髓費用。 1 .國際收費參考:雖國際間各骨髓庫供髓費用標準不一,但仍採對等互惠方式供髓,所有 骨髓庫皆為非營利事 業單位,以服務病患為宗旨。 慈濟與美國、加拿大、歐洲、日本等國之骨髓捐贈資料中心協定: 取、供髓費為美金 $21,500。 2 .國外取髓實例: 臺大醫院病患賴先生於民國88年3月26日由唐季祿醫師負責安排前往美國NMDP取髓回 臺大醫院移植,實際付給NMDP約美金 $29,000,(其中尚不包括醫師前往美國取髓的膳宿 及往返交通費)。 3 .東南亞 (除中國大陸):美金 $10,750 (美金 $21,500之半)。 4 .中國大陸:美金 $4,000 (考量實際經濟現況暫酌收)。 5 .臺灣:暫未收費。 二、抽髓部分:如未付供髓費則需負擔抽髓費用。 1 .抽髓費用標準之制定歷史及演進: 民國89年8月25日慈濟醫院收取代收費用為新台幣六萬元。 民國89年8月24日台北榮總收取抽髓費用為新台幣八萬二千參佰八十元。 民國89年11月8日開始代收費用為新台幣十二萬元 (僅代收處理費用給抽髓醫院、和自備血、交通費及為捐贈者投保的醫療人壽保險費→ 共新台幣12萬元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4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