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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umor.nownews.com/2007/11/15/515-1500856.htm 網路追追追/手機收訊只剩一格 發射強度差1000倍? 追追追小組/調查報導 手機在台灣的普及率超過百分之百。在人手一機的情形下,關於手機與人體健康的謠言也 一直在網路上流傳。關於「手機收訊只剩一格時,發射強度相差1000倍。」的電子郵件早 在二三年前就已經開始流傳,究竟,信上說的有沒有根據?有幾分真?幾分假呢? 先看原文:手機收訊只剩一格時  發射強度相差1000倍? 分析過原文後,我們認為可以分成以下2個問題來回答: 問題1.收訊滿格與只剩一格時的電磁波發射強度有沒有差?假如有,有沒有差到一千倍?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在網路上沒有找到直接的研究,還好,追追追的網友陣容堅強,我們 有兩位專家網友做解答。一位是任職於BenQ的Pierce,另一是位啟碁科技微波工程師黃振 家。綜合他們兩位的看法: 首先,手機的格數變少,表示基地台的訊號變小,因此,基地台也會命令手機發射強一點 的訊號。所以強度是會增加,問題是,增加多少? 要回答這個問題,要先分析你用的手機是什麼系統,以PHS來說,答案是「大錯特錯」, 因為它是固定發射功率的,大約在10mW左右。以GSM系統來說,又分為GSM900及GSM1800兩 種頻段來看。GSM 900手機發射的訊號最大為33dBm (2W),最小為5dBm (3.16 mW),大概 差了630倍;GSM1800,最大功率為30dBm(1W),最小為0dBm(1mW),確實差了1000倍。若以 GSM規範900MHz頻段最大2W,1800頻段1W來看,發射強度最大差異也是剛好1000倍。 循著這兩位專家的說法,我們也找到可以印證的參考資料,參見GSM與CDMA手機誰輻射大 ? 所以,從理論數值來看,差異到1000倍是有可能,但,又怎麼樣呢? 現在針對手機電磁波所做的規範,都是以SAR(Specific Absorption Rate)為標準,而 不是以手機最大最小功率的比值為標準。所謂SAR,是指般電磁輻射環境中(該設備與人 體保持在20公分以內距離)生物體單位質量對電磁波能量吸收比值。只要在SAR的規範內 ,不管是不是差了幾千倍,只要還是在政府許可的範圍內,理論上,沒有必要太大驚小怪 。 黃振家也指出很有意思的一點,手機都有規範最大發射功率,換句話說,能夠差異越大的 手機,反而意謂著這家手機可以讓最小功率降的越低,不是嗎? 問題2.0.6瓦是一個危險值嗎? 根據電信總局、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台灣區電 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及手機業者等三十五個機關單位,在2000年12月13日所達成的共識, 這個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參見:行動電話手機之電磁波能量吸收比值(SAR)我國所訂的 SAR值為1.6W/Kg。根據CNET的報導,目前大陸歐洲通行的標準是2.0w/kg,中國即將制定 的新標準為1.0w/kg,在相關標準中是世界最低的,美國標準則為1.6w/kg。 換句話說, 不管從哪一國的標準來看,0.6w還遠在標準下。 電信總局也有提供各廠商各機型送測手機樣品之SAR最大實測值的資料(註1),還是今年 10月6日才更新的,從表上來看,也沒有一家廠牌的手機SAR值超過1.6W/g的標準。 關於電磁波對人體的影響,還有一個很棒的參考網站: http://www.ym.edu.tw/rad/powerline/main.htm (註:感謝網友薰衣草來信更正,2006年4月6日) 註1:電信總局提供的檔案格式是WDL檔,可至以下網址下載reader http://www.dgt.gov.tw/Chinese/express.shtml 以上報告,感謝以下網友的提供及參與: rpa jimmy Kuo,Wen-Hsing 昭憲 Pierce PW Kuo Daidouji Chris He, Zachary 其叡 hcc 調查發表日:2003/11/01 10:41 原文網址: 網路追追追/手機收訊只剩一格 發射強度差1000倍? | 網路追追追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rumor.nownews.com/2007/11/15/515-1500856.htm#ixzz1n8GyIn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