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排競賽規則
一.主辦單位:中原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二.比賽地點:中原大學體育館、中原大學前場室外排球場
三.比賽時間:2007年3月3&4日
四.報名資格:凡特教系之學生,以學校為單位
五.比賽制度:
1.五隊以下(含五隊)採單循環制。
3.五隊以上依隊數安排賽制。
4.每個學校男排隊伍各限派1隊,北賽登錄最多12人,嚴格禁止冒名參賽,
賽前會做學生證的檢查。報名費一隊2000元
5.比賽絕對遵守裁判的判決。
六.比賽方式:
1.比賽採三戰兩勝制,先贏兩局者勝。
2.每次暫停30秒,每一局只能暫停兩次,除裁判允許外不可任意暫停。
3.第一局與第二局先達25分者勝,並至少領先對手2分,若彼局為
1:1時,進行決勝局(第三局)比賽,第三局先搶到15分者勝。
4.各隊需選擇一位線審(不得參加比賽)。
5.比賽用求由大會提供。
PS:未列在上面之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公佈之最新排球規則。
七.注意事項:
1.未報名之球員不准出場比賽,否則取消比賽資格所獲勝成績。
2.比賽前20分鐘應帶學生至檢錄台檢錄,檢錄後學生正發還。
3.比賽隊伍應提前十分鐘到場並填寫出賽球員名單,準時出場比賽,
10分鐘後不至,依棄權論。依棄權論。
4.球員需帶有照片之證件或學生證,比賽前由雙方隊長檢查,發現冒名頂替,
或資格不符之選手,則判定該校落敗。
5.運動員應遵守比賽規則及相關規定,服從裁判,否則裁判停止其參賽權。
6.關於資格之抗爭,必須賽前提出,否則不與受理。
7.球隊比賽衣服應統一,並有明顯的背號。
8.在比賽進行期間,非比賽人員或工作人員禁止進入綠色比賽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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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7.103.84
※ 編輯: unineverface 來自: 61.57.103.84 (11/12 13:51)
※ 編輯: unineverface 來自: 61.57.103.84 (11/12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