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籃競賽規則
一.主辦單位:中原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二.比賽地點:中原大學體育館、中原大學前場室外籃球場
三.比賽時間:2007年3月3&4日
四.報名資格:凡特教系之學生,以學校為單位
五.比賽制度:
1.五隊以下(含五隊)採單循環制。
3.五隊以上依隊數安排賽制。
4.每個學校男籃隊伍各限派1隊,比賽登錄最多12人,嚴格禁止冒名參賽,
賽前會做學生證的檢查。報名費一隊2500元
5.比賽絕對遵守裁判的判決。
六.比賽方式:
1.進攻時間採24秒規則。
2.打四節,每節10分鐘,第一節跟第二節之間休息兩分鐘,第三節跟
第四節之間休息兩分鐘,中場休息五分鐘。第一節跳球,之後每節
交換球權,1~3節各有一次30秒短暫停,第四節兩次暫停(30秒)且最
後三分鐘停錶,其餘時間不停錶。
3.爭球採球權輪替的方式給球。
如:
〈情況一〉A隊跳到球,若比賽中都無爭球狀況,第二節B隊,第三節A隊,第四節B隊
,延長賽A隊,依此類推。
〈情況二〉A隊跳到球,若第一節有一次爭球狀況,球權判給B隊,而第二節發球還是
由A隊,依此類推下去。
4.比賽結束時,若得分相同,則進行五分鐘延長賽,若五分鐘仍未分
出勝負,則進行3分鐘延長賽,直至分出勝負為止。每一次延長賽
最後一分鐘停錶。每次延長賽前有2分鐘休息時間,和1次30秒暫停。
5.五犯離場,一節五犯就進入加罰狀態
6.比賽時間後10分鐘未到場,以棄權論。
7.上場球員必須穿著統一且有背號的球衣,違者一率不准上場。
8.若前場比賽未結束則順延比賽時間。
9.比賽用球由大會提供。
PS:未列在上面之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籃球協會2004年公佈之國際籃球規則。
七.注意事項:
1.未報名之球員不准出場比賽,否則取消比賽資格所獲勝成績。
2.比賽前20分鐘應帶學生至檢錄台檢錄,檢錄後學生正發還。
3.比賽隊伍應提前十分鐘到場並填寫出賽球員名單,準時出場比賽,
10分鐘後不至,依棄權論。依棄權論。
4.球員需帶有照片之證件或學生證,比賽前由雙方隊長檢查,發現冒名頂替,
或資格不符之選手,則判定該校落敗。
5.運動員應遵守比賽規則及相關規定,服從裁判,否則裁判停止其參賽權。
6.關於資格之抗爭,必須賽前提出,否則不與受理。
7.球隊比賽衣服應統一,並有明顯的背號。
8.如球衣顏色相近,則兩隊隊長猜拳,輸的一方必須穿著大會提供之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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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7.103.84
※ 編輯: unineverface 來自: 61.57.103.84 (11/12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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