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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it.org.tw/zh/visa/niv/ 所有非移民簽證申請人必需將文件交給和本協會簽約的預約服務公司-台灣源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料處理中心做預先處理。資料處理中心的服務費是每人新台幣二百四十元。有關如何送交文件給資料處理中心做預先處理的詳細說明,請查閱該中心網站 http://www.visaagent.com.tw/ 申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或旅行社送件給資料處理中心做預先處理及預約面談時間。所有年滿十四歲到七十九歲的申請人都必需預約並親自前來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請參考以下說明查詢如何將您的申請案件送到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 年滿十四歲到七十九歲的申請人 年滿十四歲到七十九歲(未滿八十歲)的申請人必需預約並親自前來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面談。請在預定的日期及時間,將資料處理中心幫您準備的 預約密碼或信封袋,您的護照,及其他輔助文件攜帶至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面談 。 未滿十四歲的申請人 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必需代替未滿十四歲(不到十四歲生日)的小孩申請。若是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無法親自遞交申請案件則 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應該寫信授權一位代表遞送小孩的申請案件。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或代表應在任何一個工作日上午8:00至下午2:30將資料處理中心準備的 預約密碼或信封袋,小孩的護照 (包括舊護照),戶籍謄本,其他輔助文件,及授權信(如適用)送到非移民簽證科詢問窗口 ,不用預約。 年滿八十歲的申請人 年滿八十歲(八十歲生日已過)的申請人則可以委請代理人遞交申請案件到美國在台協會,不用預約。請在任何一個工作日上午8:00至下午2:30將資料處理中心幫您準備的 預約密碼或信封袋,申請人的護照(包括舊護照)送到非移民簽證科的詢問窗口。 費用 ▲ 回頁首 簽證申請費﹕ 非移民簽證的申請費用是每人新台幣三千四百元。這個費用是不退還的,並且可以在郵局的各個分支處繳納。申請人必需在前來本協會申請簽證前先行繳費。我們的郵政劃撥帳號是19189005,戶名是﹕美國銀行代收美國在台協會簽證手續費專戶。由於內部存檔需要,請每一個申請人繳交一張收據正本。該收據一年有效。若是您的簽證被拒絕而您想要重新申請,則必需再繳一次手續費並重填一張申請表。 請注意﹕美國在台協會敬告大眾,基於美元對台幣匯率的變動,非移民簽證申請費於二00四年四月一日起自新台幣三千六百元調降至三千四百元。此項調整乃根據匯率的變動,並非因為美國全球簽證申請費有所改變。四月一日以前所繳交的新台幣三千六百元費用將不予退費。 資料處理中心服務費﹕ 資料處理中心的服務費是每人新台幣二百四十元。請至郵局的各個分支處繳納。該郵政劃撥帳號是19832104,戶名是﹕台灣源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他國護照持有者核准費﹕ 某些來自台灣以外地區的他國護照持有者,在簽證核准後可能需要繳付額外的費用。這項簽證費用是根據國籍及該國政府收取美國公民簽證費的金額而訂定的。要查詢您的國籍需要繳的簽證核准費用, 按這裏。 申請表 ▲ 回頁首 您可以在本協會位於信義路上的詢問窗口索取空白表格。您也可以使用傳真機索取回傳的表格。請用傳真機撥886-2-2547-4898 聽取相關資訊。所有簽證申請表必須以英文填寫。 DS-156(非移民簽證申請表): 每位申請人必須要填寫這份表格。 電子申請表 e-Form(可線上填寫) 非電子申請表(PDF 格式,114 KB) 中文說明 DS-156E(非移民條約商人/投資人申請表) E-1, E-2申請人必需加填這份表格。   DS-157 (非移民簽證申請表補充說明): 男性申請人年齡十六到未滿四十六歲之間必需加填這份表格。 非電子申請表 (PDF 格式,96 KB) 中文說明 DS-158 (非移民簽證申請人聯絡資料及工作履歷): F, J, M 申請人必需加填這份表格。 非電子申請表(PDF file,94 KB) 中文說明 瀏覽與列印 PDF 格式的檔案, 您必須安裝Adobe's Acrobat Reader,您可以到http://www.chinese-t.adobe.com/products/acrobat/readstep2.html下載 Acrobat Reader。 非移民簽證詳細說明 ▲ 回頁首 觀光/商務簽證 (B1/B2簽證) 學生及交換賓客簽證 (F, J 和 M簽證) 短期工作人員簽證 (E, H, I, L, O, P 和 R簽證) 過境簽證 (C-1簽證) 空勤及航海組員簽證 (D 簽證) 家庭幫傭簽證 非台灣護照持有者 護照遺失或被竊 護照有效期和過期的護照 可以獲准在美國停留的期間 V及K簽證 簽證被拒 常見問題 非移民簽證核發的最新統計 護照發還 ▲ 回頁首 簽證及護照將透過快遞服務送交給簽證申請人。申請人和旅行社代表應該在遞交簽證申請文件前就填寫好快遞的申請表。該申請表在非移民簽證科的等候大廳內即可取得。在遞交簽證申請文件給美國在台協會的人員後,請至快遞服務窗口完成遞送的處理手續。這項服務是由 超峰速件運送股份有限公司以台幣壹佰伍拾元的費用提供。貨到付費。一家人或旅行業者可以一次費用台幣壹佰伍拾元要求在同一個信封裏放置四個申請人之多的護照。美國在台協會預計申請人可以在申請提出後 二到三個工作日(含週末遞送)透過快遞服務領回護照。申請人可以從超峰的網站 http://www.express.com.tw/查詢護照的遞送狀況。有時由於人數眾多及技術上的問題,處理時間可能會延遲,美國在台協會建議申請人儘早提出申請。 聯絡方式 ▲ 回頁首 聽取非移民簽證的語音資訊,請撥886-2-2162-2000。 有關申請非移民簽證的程序問題或建議,請撥886-2-2162-2400(上午9:30至11:00,下午1:00至3:00,假日除外)。台灣源訊資料處理中心和美國在台協會歡迎您給我們意見,讓我們能提供更好的服務。 若您的問題在本網站找不到解答或您要查詢審核中的案件進度,請將詢問事項傳真至886-2-2162-2239或送電子郵件至visaniv@mail.ait.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