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angs (chiang)
看板NtuDormF2
標題[公告] 請勿違規停放腳踏車 以免被拖吊
時間Thu Sep 8 08:51:17 2005
腳踏車應停放於腳踏車架上 或地面標有
腳踏車停車標誌之停車區 如任意停放
將有被脫吊至水源舍區保管三個月處理之
危險
事務組將於9月26日起實施 逾時未領 將
以廢棄車處理
腳踏車須以車後貼學校貼紙 請儘速向各
系辦領取今年的腳踏車貼紙 並以油性筆
書寫學生證 再以透明膠帶貼上 可維持
較久 如須向宿舍領取 請於今日1150之
前來登記 以利向宿服組明日申請總數量
發給
女二舍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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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8.1
推 fitz:請問一下如果無法在今天提出申請 以後有辦法補領嗎?218.170.206.164 09/08
→ fitz:因為我現在在家裡 15號才能上去..>"<218.170.206.164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