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arrahbb (我還要多學習:>)》之銘言:
: ※ 引述《graci (粉紅可愛小豬豬)》之銘言:
: : 通過表決就不一定表示沒有違反學校的住宿規定呀。
: : 行政規定可以違憲嗎?
: : 人會被隔離,請問如果他發燒了誰會知道?誰要來隔離他?
: 狗如果發燒一定吃不下任何東西的
: 照顧小黑的同學會幫我們注意
想必您一定不是「照顧小黑的同學」所以不在意學校的規定囉?
: 請不必多慮
: 小黑明明沒什麼在咳
: 應該是吞口水嗆到
: 倒楣被誤會吧
: 法律也要在乎民意的
: 學生自治會的存在也才有意義
: 幾百個人 花好幾個禮拜 潑幾十篇文章
: 並且公開投過票決定的事
: 麻煩不要再拿來浪費大家時間好嗎
您可以請住宿組先修法。我也沒有要浪費大家的時間呀,只是
此一時、彼一時,那時候沒有 sars 這種病吧。我想住宿組會
有這條規定也是希望不要有傳染病的疑慮吧。 sars 是
人畜共通的疾病我想很多人都知道吧。
小黑又不知道有這種病,還是也可以給他戴口罩,和他說,你
不要接近其他咳嗽的狗唷。不過據報導指出,人以外的動物因
為抵抗力較強不會向人類一樣容易死亡。那可能最後活著的都
是動物吧(笑 <-- 以上為玩笑話)。
總之,我沒有要繼續討論的意思,只是提供法規和我看到的狀
況給大家參考,你要浪費你自己的時間回我的文章那我就不好
意思了,請問我什麼時候說過要把他送走?疫情嚴重之後大家
自有定奪,反正於法飼養寵物站不住腳的。我也不會再回來浪
費我自己的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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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uro d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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