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angs (chiang)
看板NtuDormF2
標題[公告] 請勿使用非法電器 以免意外
時間Mon May 3 16:48:13 2004
上週已經檢查過的非法電器用品諸如
電鍋電磁爐電碗電熱水瓶果汁機電暖
器等均不得使用 以免過度用電 發
生意外 均已登記違規持有或使用記
錄 但今仍發現部份同學將違禁用品
公然放置於區間 均將之登錄並暫放
置於二樓教官室代為保管 為防範用
電過度 請至遲於十日內前來認領帶
回家中 但以違反住宿規定處理 逾
時者將以廢棄物拋棄 不得異議 爾
後如有再犯者 將依住宿法規之違反
公共安全之行為處理 敬請大家共同
配合 不便之處 尚請見諒
女二舍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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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