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同時刊於一樓白板)
公告
一、關於目前福利社營運情況,All Pass老闆娘魏秀梅小姐(契約中乙方)
將另出公告向同學明。
二、福利社續約程序,依住宿組說明如下:
(一)目前契約於九十四年元月三十一日到期,由男四舍決議是否續約。
(二)若男四舍決議續約,由甲方(國立台灣大學)招開續約會議。住宿組
表示,應會在行政人員休假前舉行。若會議中乙方拒絕續約,則甲
方重新招標。
(三)若男四舍決議不續約,由甲方重新招標。
三、關於契約內容。住宿組表示,若男四舍欲加入新條款,則男四舍於室長
會議做成決議後,得寫入契約中第三十條:其他特別約定事項。新約甲
方為國立台灣大學,由學校代表簽約;乙方為福利社得標廠商。
四、根據室長會議做成決議,加入下列二條款於原約中第三十條:
(一)乙方不得有轉手經營從中獲取利潤之行為。
(二)乙方應參加男生第四宿舍每學期室長會議。
九十四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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