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nbear:不好意思.她就是護理人員 10/27 21:41
→ nbear:在你未審先判的情況任意定罪下.你先好好回去檢討你的毀謗罪 10/27 21:41
→ nbear:還有.針對你的推文 10/27 21:45
→ nbear:不同部門不同處裡.你敢讓小兒科人員幫你親人接身嗎? 10/27 21:46
→ nbear: 生 10/27 21:46
→ kamui92:我不是司法單位 沒資格定人罪 10/27 22:05
噓 neowu:你把別人的姓名.工作單位PO到黑特版讓人鞭,這個比告上法院 10/27 22:11
→ neowu:還要惡毒, 你想和妓者做一樣的事嗎? 10/27 22:12
推 kamui92:假如不這樣做 那不就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10/27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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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
是神最美好的祝福;
在不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
是記憶裡最深的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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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72.148
→ hareluya2156:看完k大的回答 我有哭笑不得的感覺 10/27 22:43
→ kamui92:您的回答~我也有點傻眼阿......為什麼大家都喜歡把全部人 10/27 22:48
→ kamui92:都罵進去阿..........不懂~不懂 10/27 22:49
→ hareluya2156:降說好了 如果陳姓護士是你姐你還會把她的名字PO出ꠠ 10/27 23:10
→ hareluya2156:你根本不知道這是誹謗罪 也不懂尊重他人隱私ꔠ 10/27 23:11
→ hareluya2156:當然你也不知道無罪推定原則 10/27 23:13
→ hareluya2156:我也要提醒你 無知不能當做藉口 至少在法律上不能 10/27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