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創板宗旨
Ⅰ 本板創板於1999/10/1,專門探討日本漫畫家尾田榮一郎先生,在日本漫畫
《週刊少年Jump》雜誌中,連載名為 One Piece(台譯海賊王/航海王)漫畫。
Ⅱ 這是屬於海賊迷的專板,不分老人或新人,凡與海賊王漫畫有關的任何議題,
皆可在本板發文、回文或推文,分享個人寶貴經驗與心得。
第二章 發文規範
A-0 〔發文適用範圍與處分時機〕
Ⅰ 發文規範的適用範圍包含發表文章、回覆文章、轉錄文章。
文章標題、簽名檔皆屬於文章一部分,適用於發文規範之處分。
Ⅱ 原 則:由板主認定有嚴重影響看板討論運作,或依情況判斷,不待檢舉主動開罰。
例 外:由板友檢舉而被動審理。
A-1 〔火星文〕
Ⅰ 火星文係指使用大量非正體文字以致閱讀困難,違反者記警告一隻+刪除文章
(1) 文章內之注音合計不得超過十個
(2) 其文章內之注音不計入字數計算
(3) 同一注音,如超過十個以十個計算,如有不同之注音,超過十個則判罰
例如:
ㄎㄎㄎㄎㄎ ㄎㄎㄎㄎㄎ ㄎ (超過十個,以十個計算,因為同一注音故不判)
ㄎㄎㄎㄎㄎ ㄎㄎㄎㄎㄎ ㄏ (超過十個,但非同一注音,故判罰)
(4) 台語、注音解釋、表情符號,則不計算於此
A-2 〔劇透文〕
Ⅰ 文章中禁止劇透以下所列規範,違反者 禁言7天+刪除文章
(1) 禁止劇透在台灣未上映,或上映未滿一個月之海賊王劇場版電影劇情。
(2) 禁止劇透未在日本電視台,公開播放之動畫版劇情。
(3) 禁止劇透非海賊王漫畫之其他作品之一年以內劇情。
Ⅱ 官方公開宣傳影片或電視台採訪節目,不在此條範圍內。
A-3 〔無意義文〕
無意義文係指內容空泛、標題與內容關聯性低 或內容與板旨關聯性低之文章,
無意義文範疇由板主認定,符合下列規範,分項處分:
Ⅰ 與板旨有關但關聯性極低的文章,處禁言15天+刪除文章。
Ⅱ 與板旨有中度關聯性,但內容相當空洞無討論性,處禁言7天+刪除文章。
Ⅲ 與板旨有高度關聯性,但同一個ID帳號已多次發表類似主題的文章,
記警告兩隻,保留推文數最高的文章,其餘相似文章刪除。
Ⅳ 標題完全呈現最新一話重點,而內文空泛無實質重點與個人評析
記警告一隻+刪除文章。
A-4 〔引戰文〕
Ⅰ 有人身攻擊、評論板友、謾罵、抹黑、挑釁之文章經檢舉
(同篇 一句一罰)(有針對性的需經當事人檢舉),或由板主判定
有惡意攻擊意圖,處15天禁言+刪除文章、累犯+15天、第三次以上+30天。
Ⅱ 雖有第一點情事發生,但經判定微罪或無明顯犯意時,改記警告或不罰。
Ⅲ 違反本條規定者自行向當事人道歉,當事人選擇原諒時須告知板主,
判決則改為警告或不執行禁言處分
A-5 〔討噓文〕
文章符合以下規範者,屬於討噓文,依下列分項處分:
Ⅰ 未滿20字且一週內評價達X1,並有10位以上不同ID給予噓文評價,
記警告二隻+刪除文章。
Ⅱ 20字以上而一週內評價達X3以上,並有30位以上不同ID給予噓文評價,
記警告一隻+刪除文章。
Ⅲ 同一個ID,累積3篇滿20字以上且評價X1~X2文章,回溯刪除三篇文章。
A-6 〔一般鬧板文〕
文章符合以下規範者,屬於一般鬧板文,處禁言一個月+刪除文章。
Ⅰ 假借贈送價值品(如雞排)衝文章評價數,事後反悔不履行承諾者。
Ⅱ 完全與板旨無關之文章 (EX 國棟要不要開台?)
Ⅲ 發表完全無內容文章 (EX空白文)
Ⅳ 文章內容全由火星文組成
Ⅴ 文章內容幾乎都由相同句子重複組成
例如: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好棒!好棒!好棒!好棒!好棒!好棒!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來抓我呀
A-7 〔色情文〕
Ⅰ 禁止張貼現實生活/其他動漫/同人創作之露點圖,違反者 處14天禁言+刪除文章。
Ⅱ 禁止發表有關性愛知識/性動作/性器官之文章,違反者,記警告二隻+刪除文章。
Ⅲ 禁止以海賊王中角色為例,來討論性愛方面議題,違反者,刪除文章。
(例如: 想跟哪個角色嘿咻? 哪個角色是處男或處女?)
Ⅳ 單純提到海賊王漫畫劇情描述,無討論意圖,不處罰
(例如:布魯克想看娜美/羅賓的內褲;香吉士想偷看娜美洗澡)
Ⅴ 標題或簽名檔夾雜色情言論,板主得依職權先行指正,指正仍不改者依上述規定處理。
A-8 〔商業文〕
Ⅰ 禁止張貼有商品廣告、購買資訊,或提供跳轉商品網址之文章,
違反者 記警告兩隻+刪除文章。
Ⅱ 單純分享欣賞海賊王漫畫之週邊商品,無提供購買資訊,不處罰
Ⅲ 交換文/代買文/合購文,請利用置底公告推文發布,
違反者 記警告一隻+刪除文章。
A-9 〔公告文/板務文〕
Ⅰ 禁止使用[公告]分類,發表/回應文章,違反此條規定,警告一隻+刪除文章。
Ⅱ 使用[板務]、[連署],發表/回應文章,須遵守下列規範,
若不具備下列所有要件,則刪除文章。
(1) 以[板務]、[連署]所發的文章,必須與本板版旨及板務有關的議題。
(2) 以[板務]所發文章,若相同議題(半年內),須以第一篇文章做回文討論。
(3) 以[板務]發表的文章須滿300字以上;以[連署]發表的文章須滿150字以上
(4) 每人每月限發一篇[連署]文章,進行記名公投連署。
(5) 同一議題記名公投(不管由誰發起),下次再提需經半年後再提出。
Ⅲ 使用非[板務]分類來討論板務者,直接刪除文章。
Ⅳ 板務討論詳細規範,請參考海賊板 板務討論暨記名連署辦法,精華區 z-4-2-3
A-10〔版權文〕
Ⅰ 徵求、散佈、播放或分享版權作品,而超過以下任一款規定者,處7天禁言+刪除文章。
(1) 動畫:單集影片片長之三分之一。
(2) 漫畫:三分之一話,僅發行單行本者則為三分之一本。
(3) 遊戲:遊戲官方允許之檔案。
Ⅱ 官方公開之免費作品,不受本條之規範。
A-11〔政治文/評析文〕
Ⅰ 以非評析文形式偷渡內含政治、政黑用詞相關文章,處7天禁言+刪除文章。
Ⅱ 政治文/評析文其他規定,請參考海賊板 政治文/評析文規範,精華區 z-4-2-4
A-12〔個人資料保護〕
Ⅰ 未經同意發表他人之個人資料,或意圖以影射、諧音字或近似字公開非公開使用者
一部或全部之個人資料,如: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字號、
護照號碼、住址與電話號碼等,經當事人檢舉者,禁言1個月+刪除文章
A-13〔個人言論保護〕
Ⅰ 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入、或未經同意公布私人信件及水球紀錄者,經當事人檢舉者,
禁言7天,並經當事人申請後刪除文章/刪除推文。
Ⅱ 未經板友同意,擅自節錄板友在它板的部分言論(如文章標題、文章中1~2句話
簽名檔資訊、或推文言論)公布至板內,經當事人檢舉者,禁言3天,
並經當事人申請後刪除文章/刪除推文。
Ⅲ 未經推文者同意,擅自修改推噓文內容,警告兩隻;若屬誤修推文,由板主
查閱文章修改紀錄,確認非刪除對自己不利的推文,改警告一隻或免罰。
第三章 推文規範
B-0 〔推文適用範圍與處分時機〕
Ⅰ 推文的適用範圍包含推(推)、噓(噓)、加註(→)
Ⅱ 原 則:由板友檢舉而被動審理。
例 外:由板主認定有嚴重影響看板討論運作,或依情況判斷,不待檢舉主動開罰。
B-1 〔火星推文〕
Ⅰ 使用大量非正體文字以致閱讀困難,違反者記警告一隻,並視情況刪除推文。
(1) 推文內之注音合計不得超過五個(以每行計算)
(2) 同一注音,如超過五個以五個計算
例如:
ㄏㄏㄏㄏㄏ ㄏ (超過五個,以五個計算,因為同一注音故不判)
ㄏㄏㄏㄏㄏ ㄎ (超過五個,但非同一注音,故判罰)
(3) 台語、注音解釋、表情符號,則不計算於此
B-2 〔喊雷推文〕
同篇文章超過三個ID以上,出現下列規範之推文,全部記警告一隻。
Ⅰ 標題除違反其他板規外,禁止對文章標題表達或暗藏不滿之意。
Ⅱ 禁止對文章內文或簽名檔,因劇透海賊王漫畫之劇情,而表達或暗藏不滿之意。
B-3 〔版權推文〕
Ⅰ 徵求、散佈、播放或分享版權作品,而超過以下任一款規定者,處警告二隻+刪除推文
(1) 動畫:單集影片片長之三分之一。
(2) 漫畫:三分之一話,僅發行單行本者則為三分之一本。
(3) 遊戲:遊戲官方允許之檔案。
Ⅱ 官方公開之免費作品,不受本條之規範。
B-4 〔引戰推文〕
Ⅰ 有人身攻擊、評論板友、謾罵、抹黑、挑釁之文章經檢舉
(同篇 一句一罰)(有針對性的需經當事人檢舉),或由板主判定
有惡意攻擊意圖,處7天禁言、累犯+15天、第三次以上+30天。
Ⅱ 雖有第一點情事發生,但經判定微罪或無明顯犯意時,改記警告或不罰。
Ⅲ 違反本條規定者自行向當事人道歉,當事人選擇原諒時須告知板主,
判決則改為警告或不執行禁言處分
Ⅳ 審查惡意及批評言論的推文,原則上採一句一罰,例外採整體認定
採整體認定的標準:
(1) 因推文文字數目過多,造成系統呈現連續推文的現象,
而所有推文前後未超過5分鐘以內
(2) 遊走在板規邊緣,利用推文來斷開文字並穿插無關文字,
使每一句推文都不具語義,但合併所有推文,經檢舉人檢舉
並由板主認定其仍具有意義。
(3) 遊走在板規邊緣,故意不使用空白鍵斷開文字,或穿插無關文字
使該句推文不具語義,經檢舉人檢舉並由板主認定其仍具有意義
Ⅴ 原推文者對所發言論感到後悔,恐有被引戰之嫌疑時,可向版主申請刪除該句推文。
B-5 〔色情推文〕
Ⅰ 禁止張貼現實生活/其他動漫/同人創作之露點圖,違反者 處7天禁言+刪除推文。
Ⅱ 禁止討論有關 性愛知識/性動作/性器官之議題,違反者,記警告兩隻+刪除推文。
Ⅲ 禁止以海賊王中角色為例,來討論性愛方面議題,違反者刪除推文。
Ⅳ 單純提到海賊王漫畫劇情描述,無討論意圖,不處罰。
(例如:布魯克想看娜美/羅賓的內褲;香吉士想偷看娜美洗澡)
B-6 〔無意義推文〕
Ⅰ 禁止張貼張爸文、成大狗博士文、王浩宇平台文,違反者 處7天禁言。
Ⅱ 禁止同篇文章無意義多4次噓推文,違反者 記警告兩隻
(EX:空白噓文)
B-7 〔政治推文〕
Ⅰ 以政治人物姓名/綽號,或政黑語來影射諷刺板友,處7天禁言。
Ⅱ 推文若僅單純推政治人物,無影射嘲諷等犯意,予以免罰
Ⅲ 政治推文其他規定,請參考海賊板 政治文/評析文規範,精華區 z-4-2-4
B-8 〔商業推文〕
Ⅰ 禁止張貼非海賊王週邊之廣告或跳轉網址,違反者 記禁言7天+刪除推文。
Ⅱ 交換文/代買文/合購文,請利用置底公告推文發布,違反者 記警告一隻。
第三章 總則規範
C-1 〔明文優先動用原則〕
Ⅰ 板內有明文規範,板主依板規內容,獨立審判或推行板務。
Ⅱ 板內有明文規範,但屬於爭議性案件時,由板主群合議判決或推行板務。
Ⅲ 板內無明文規範,則由板主群在不違背站規及組規前提下,合議判決或推行板務。
C-2 〔指正的使用時機與方法〕
Ⅰ 板主管板時若遇下列情形,得推文指正進行輔助管理
(1) 文章標題有小瑕疵,如無文章標題/無文章分類/誤用文章分類
(2) 文章內容蓄意打錯或自創角色姓名
(3) 文章可能違反板規之疑慮時
Ⅱ 指正完,板友拒絕修改,或指正後超過18小時仍未修改,依下列原則處理:
(1) 文章無標題/無分類/誤用分類時,板主代為訂正標題,並記警告乙隻。
(2) 蓄意打錯或自創角色姓名,經指正後仍不修改,記警告兩隻。
(3) 文章違反板規,經事前指正仍不修改,除依原有處分處罰外,追加警告乙隻。
Ⅲ 板主得將指正的文章以S文標記起來,待板友修正後始可解除標記。
C-3 〔清除推文數的使用時機〕
Ⅰ 用本尊及分身帳號,在同篇文章,相互推文衝人氣。
Ⅱ 贈送價值品衝文章人氣,但打錯價值品名稱,經確認與大家認知有實際落差時。
Ⅲ 鬧板板友在同篇文章以連噓或連推方式嚴重影響文章人氣。
Ⅳ 板主依職權執行板務、維持板風或解決爭議,認為有必要清除推文數時。
C-4 〔多次違規的加重處分〕
不限任何條文,凡多次違反板內規定,依下列條文加重處分
Ⅰ 累積警告次數達3次以上,罰7天禁言
Ⅱ 遭板主群刪除文章達5次以上,直接退文
Ⅲ 遭禁言處分累計四次者,加罰禁言一個月+直接退文
Ⅳ 遭禁言處分累計五次者,加罰禁言三個月+直接退文
Ⅴ 遭禁言處分累計六次者,移送組務申請不受歡迎名單。
C-5 〔微罪不罰或微罪減免的範圍〕
Ⅰ 贈送價值品衝文章人氣,但打錯價值品名稱,經確認與大家認知
有實際落差時,警告二隻。
Ⅱ 因手機操作不當,誤發文章或推文違反板規時,經當事人澄清後,
改記警告一隻或不處罰
Ⅲ 其他由當事人澄清非故意違反板規,改記警告一隻或不處罰。
C-6 〔多重ID規定〕
Ⅰ 多重ID者,分身於本尊帳號禁言期間,鬧板觸犯板規時。
本尊帳號及分身帳號,各追加一個月禁言處分。
Ⅱ 多次違規的加重處分,適用於多重ID者,合併採計共同處罰。
例如:
A帳號(本尊):累計禁言二次
B帳號(分身):累計禁言二次
則A、B兩帳號禁言次數,合併採計共四次禁言處分。
C-7 〔蓄意鬧板、情節重大〕
動用此條處罰板友時,須兩位版主共同判決,符合以下要件者,
禁言三個月+直接退文/刪除推文
(1) 短時間密集發表,符合A-6板規範圍之文章。
(2) 鬧板板友在同篇文章以連噓或連推方式嚴重影響文章人氣。
(3) 惡意利用板規修訂不完善,亂發文章或推文者。
(4) 其他明顯鬧板行為,且情節重大時。
C-8 〔臨時狀況處置,臨時條款〕
Ⅰ 無明顯惡意,單純因板規修訂不完善,或文章符合板規規範但引起板內爭議,
經板主群認定為不適當文章,在板規未修訂前,刪除文章/刪除推文,但不處罰。
Ⅱ 過去發表的文章,在版規修訂後屬於違反板規的範疇時,板主可依本規定溯及既往
刪除文章/刪除推文,被刪除的文章需存留至精華區至少一年時間,原發文者可依本
規定向板主申請,寄回被刪除的文章。
Ⅲ 已公告還尚未執行完畢的處分,期間板規修正後有較輕處分,
當事人可申請或板主逕為改判,改判後若輕於已執行的處分範圍,立即結束處分。
第四章 檢舉、複審及申訴事務
D-1 〔檢舉流程〕
Ⅰ 檢舉違規時,依下列其中一項方式進行檢舉
(1) 指定判決:寄發站內信予其中一位現任板主
(2) 不指定判決:至檢舉公告區下推文留言
Ⅱ 檢舉時,請提供以下資訊
(1) 被檢舉人ID
(2) 違規文章編號
(3) 違規內容
(4) 可能違反的板規
D-2 〔不受理檢舉的事由〕
Ⅰ 檢舉的資訊提供不完善時
Ⅱ 違規的行為已超過10日後,不再受理
Ⅲ 不受理另一板主因執行板務所犯的可能違失
板主執行板務所犯的可能違失,請逕向小組組務 C_ArtBoard 提申訴
D-3 〔複審及申訴流程〕
Ⅰ 若當事人對板主之判決不服時,可於三日內向另一版主提出複審。
Ⅱ 若當事人仍不服複審結果,則應依規定依序上訴至小組長、群組長。
Ⅲ 板主群應依照小組長或群組長之申訴結果進行處理。
D-4 〔檢舉案處理原則〕
板內訂有檢舉案處理原則,詳細檢舉案處理規範請見,精華區 z-4-2-1。
第五章 板主自律規範
E-1 〔板主職責與選拔方式〕
Ⅰ 板主之權責為維持看板正常運作、依照板規處理違規事項、修訂板規、
管理精華區以及討論政策修改之方針。
Ⅱ 本板板主設有至多二名,由全體板友投票產生,任期一年,得連選連任。
每年二月進行板主選舉,板主選拔詳細辦法,詳見精華區 z-4-2-2。
Ⅲ 板主依板規推行板務,各板主得獨立判決。板規修訂由板主間討論決定。
E-2 〔小板主職責與選拔方式〕
Ⅰ 小板主之權責為協助板主管理精華區及舉辦活動。
Ⅱ 小板主至多四名,由板主公開徵求或直接任命。
Ⅲ 小板主每三個月可領一定金額P幣,以資獎勵。
※ 修正記要
2017/06/13 新增創板日期 至板規1-1條
2017/06/15 刪除B7第一點 (推文規範)錯誤用語 (錯誤用語:+刪除文章)
2017/06/19 因應精華區目錄變更(新增本板板史),連動修正 A9,A11,B7,D4,E1 部分文字
2017/07/03 因應 #1PMSsc_n 公告 修正A4,B4,A9,D2規定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NE_PIECE/M.1497235791.A.EEF.html
※ 編輯: frojet (180.177.155.185), 06/13/2017 23:18:37
※ 編輯: frojet (180.177.155.185), 06/15/2017 09:04:46
※ 編輯: frojet (180.177.155.185), 06/19/2017 14:09:32
※ 編輯: frojet (180.177.155.185), 07/03/2017 22:4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