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爭點
正式板規3.9總條文六章二十八條與板規3.8總條文十九條之差異
○解釋文
係依據海賊板自由歡樂及紀律民情改寫為正式法規架構,其他基本精神仍不變,
吾人可按照既有規範遵循之即可,應無新舊媒合問題。
○理由
一、板規發布執行迄今,尚有許多模糊地帶未明確規範,使得海賊板常有爭議情
事發生,並有板主檢舉執法依據無準則,爰擬訂新版,以維板主群及板友共
同依循。
二、經板主群合議,考量歷年皆有板友未及詳讀板規即發文詢問,若以板規一概
嚴罰論處則有失公允,故後續將採取轉信通知原發文者、建議其刪除或重新
編輯所發文章之作為,以求兼顧情理法之原則與維護使用者之權益,並使論
壇空間更形完善。
三、以往針對協尋求助、車禍追溯、疑似自殺等相關事件文章是否應發表在板上
之問題,經合議後,認為皆應存在,不可主觀依照板規規範認定之,同時採
以專案處理之方式宣導執行,以期能達到無形幫助他人之效果。
四、本板板規第二章第六條亦有賦予板主主觀裁決之權利,故板主群仍有權針對
文章內容考量之後再行裁決,並非不論情節輕重一律以永久水桶處分之,併
此指明。
○生效日
本解釋文公告後立即生效。
海賊板板主 onebow/vin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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