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bo (shark)》之銘言:
: 這期對讀者的回答中,有一段話讓我有點發毛。
: 『不管你是商業創作或自行創作,只要使用到武
: 神中的設定、人物、招式... 都是違反著作權的
: 行為。』
: 看到這段話我被嚇了一跳,肥良他們是不是在警
: 告某些人士?
: 嗯... 如果某天肥良要算帳的話,大家有沒有辦
: 法幫我脫罪?
那就先下手為強......把精華區和板面上所有有可能讓你被定罪的東西砍掉.........
不過這樣一來 我會先被其他看板的人給砍死 :p
放心吧 一來你只是發表在台灣的BBS上 二來你也沒有商業行為
就算被發現 應該也不會怎樣.........
如果當真被怎樣了......也只能發起「武神板百人聲援lbo運動」去靜坐街頭囉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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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鎖板? 限定只有某些人能夠進入這強者的世界 :p
不過好像小題大作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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