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bo (shark)》之銘言:
: 這期對讀者的回答中,有一段話讓我有點發毛。
: 『不管你是商業創作或自行創作,只要使用到武
: 神中的設定、人物、招式... 都是違反著作權的
: 行為。』
: 看到這段話我被嚇了一跳,肥良他們是不是在警
: 告某些人士?
: 嗯... 如果某天肥良要算帳的話,大家有沒有辦
: 法幫我脫罪?
嗯...不過......
我想他抓不到你~:P
一個網路上的虛擬id...
除非他是站長...
不過註冊資料也是可以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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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student.cgu.edu.tw